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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15日,笔者在《学术批评网》发表题为《为什么要质疑何祚庥院士》的文章,就方舟子先生此前通过《北京科技报》抨击一些记者不懂理论物理却质疑何祚庥的学术水平一事进行评论。12月16日,方先生即在《新语丝》网站作出回应,从三个方面对我的文章进行评价,并最终得出一个结论,把我纳入“伪自由主义‘无冕之王’”行列,认为我是“不可一世”。
我首先要对方先生的反应速度表示钦佩,相对而言,我的反应则显得迟钝,因为他的评价,我是在收到朋友邮件后才看到的,因为平常,我是不敢也从不去登新语丝的“大雅之堂”,因为正如方先生在此番评论拙作的文章中所言,我和他使用的是两套“完全不同的”“智力系统”。我想,这种差异性,可能要胜过愚公和智叟之别吧。所谓道不同,不与谋,我也就不去浪费新语丝那有限的网络空间了。
既然如此,我还为何要浪费有限的时间来对一个智力水平完全不同于我等的方先生进行回应呢?在我看来,由于探讨的问题属于科学家的良知范畴,也属于学术道德范围,无论是质疑何院士,还是批评别的什么学者,都有必要把一些观点说清楚,所以,也就耐着性子陪那个使用特别智力系统的方氏再拆一招。
言归正传,先容我对方先生给我的三顶帽子仔细端量一番,不管怎么样,在这个寒气袭人随时有狗咬人的冬日,能一次给我三顶帽子,确实需要有个表示嘛。
方氏的第一个批评是,拙作12月15日曾提及他在《北京科技报》抨击记者质疑何院士的行为,使用了“专访”一词,但方氏说那是“专栏文章”。所以,他说我这个“吃记者饭的人”连专访和专栏文章的区别都分不清,真的是“大跌眼镜”。
我觉得方先生这个批评确实有事实依据,这也正是他在回应拙作时为我扣下的第一顶帽子,既然是第一顶,想必是最重要的一顶了。
我在诚恳接受方先生批评的同时,也只能遗憾地表示,因为本人所看到的方氏那篇抨击记者的文章,是通过网络媒体进行的,由于没有订阅《北京科技报》,所以真的没办法知道那是方先生这位大名人的“专栏文章”。
想想,我接受这个批评也是活该,这世道,能在随便一个什么报纸开个专栏,都体现作者一个人的身份和地位,人家方先生在偌大一个中国的首都的一家科技报上开设了专栏,我却没有特别指出来,这岂不是对这位大名人的大不敬?
不过顺便也提一句,这位方某人在批评我的时候,也说我是“吃记者饭的”,可我明明记得,我在学术批评网上发表拙作时,使用的身份是《公益时报》主编,把个“主”字去掉,怎么着也只是个编辑,而编辑和记者是不一样的,所以,要是按照方某人扣帽子的逻辑和手法,恐怕我也得再回敬他一顶,可惜,本人没有太多余钱剩米,不想为他购置了。因为我相信,这个世界还有很多人在为他准备做工精良而厚实的帽子。
再看方先生给我的第二顶帽子。拙作曾批评何祚庥院士“以学术身份出席与本行毫无关系活动的不当行为”,而方氏则称自己抨击记者是因为记者“连起码的理论物理知识都没有就敢于胡乱质疑一个理论物理学家的理论物理水平和成就”。他说我这是“弯弯绕”。
为了让读者明白则个,我还是重述一下我的批评的思维逻辑——正因为方某人在指责记者说过:“如果我是何院士,我会不客气地反问记者,你是学什么出身的?学过理论物理吗?我写的有关论文你看得懂吗?你有什么能力、有什么依据来评判我的理论物理水平高低、成绩大小、院士资格和层子模型?怎么就自以为什么都懂,可以居高临下地质疑一个理论物理学家的院士资格和理论物理院士的理论物理水平和贡献?还真把自己当成了“无冕之王”不成?”
我就此发表评论认为,“按照方氏的逻辑,不是理论物理学者,就不能质疑理论物理学家,那么,不是法律学者,就不能质疑司法活动,不是官员,就不能监督政府机关的工作,推而广之,只有同行可以监督同行,甚至,只有具有相等学术水平或者具备同等信息资源的人,才可以进行监督,最终的结果,必然只有自己才能监督自己。”
俗话说得好,不怕不识货,只怕货比货。把方某人的原话和我的原话摆在这里,到底是谁“弯弯绕”,结果恐怕是昭然若揭了。
我从来不惮于以最坏的设想去分析一个人。方某人之所以对我的批评扣上如此隆重的帽子,在我看来,或许真的是想以“气势”压人。他以教训的口吻,对记者的正常舆论监督行为加以斥责,摆出一幅以声夺人的黔驴状,虽然口气里大有天下之大,舍我其谁的气概,可明白人都清楚,这种以“话语霸权”试图阻止他人质疑的架势,早就不管用了。
方某人的这种说法,让我想起了著名的电视连续剧《铁嘴铜牙纪晓岚》里主角之一何珅的嘴脸——每当有同僚或者百姓怀疑他的清廉或者行为的动机正当性时,他总爱摆出一副很生气的样子——“你是什么人?你是几品?你懂什么?居然敢对我发问?”
各位看官莫急,话虽长了点,但由此可以谈论到方舟子给我的第三顶帽子。因为我批评了何祚庥先生以院士身份当了全国律师辩论大赛的评委这一不当行为,认为他“以院士身份出席与本行毫无关系的活动”,有违学术道德。所以,方某人就说,我们“什么问题都敢质疑,都敢评论”,却批评何院士出席社会活动,是“只许州官放火”。
看来,方先生不愧是我们使用了不同的“智力系统”。明白人都看得清楚,我批评何院士做律师辩论大赛的评委,前提是因为他以院士身份充当。无疑,你以理论物理学者身份去做和物理学毫无关系的事情,这不明摆着是狐假虎威嘛。
其实,这才是我批评何祚庥院士最核心的内容。因为,他的行为——即以院士身份出席和本行业毫无关系的活动,甚至充当评委或者其他业务评价人——这恰恰是中国院士界的劣风之一。现在的很多院士,在当选院士之后,无心钻研学术,却打着院士旗号到处招摇撞骗!
事实上,如果何先生不以院士身份,而是以普通公民身份去参加个社会活动,甚至当个普通人也能看得懂的活动的评委,这都无可厚非。正如我在前文所言,作为公民,包括何某人在内,大家都有权对自己怀疑的事情提出合理的疑问监督,至于这种疑问和监督是否成立,则应当交由独立的专业人士来认定。一个典型的例子是,何院士也曾作为一个普通的北京市民,向官方提出反对禁止电动自行车的意见,我认为那就很好,只要他不是以理论物理学家身份(因为电动自行车的禁与放首先还是环境问题和社会问题而非理论物理问题)谈论这个事,就值得鼓励和肯定,因为,这种行为符合现代公民社会的基本原则。
话说回来,作为一个新闻人,同时也作为一个鼓吹民主和自由的人,我既要严正捍卫自己的说话权和质疑权,因为这是在落实宪法所规定“言论自由”和“监督自由”,也要竭力捍卫别人作为公民对社会一切问题合理提出怀疑的权利。如果允许州官放火,就得捍卫百姓点灯。
唉,可叹的是,在扣了一大通帽子之后,方先生最后得出结论:“中国这些伪自由主义“无冕之王”,连起码的阅读能力和逻辑思考能力都不具备,更不要说新闻素质了,为何却个个不可一世?”
呵呵,要是按照他的逻辑,你不是新闻专业出身,又有权来质疑人家的新闻素质呢?而最大的问题是,他的批评,突兀就蹦出一个“伪自由主义”,再来一棍“不可一世”。在我看来,正是方某人本人自以为是,容不得别人对他的观点进行质疑,一有质疑,马上跳出墙来大扣帽子。
请问:只允许你监督别人,不允许别人质疑你,这就是你的“真自由主义”吗?
再请问,一看到别人对你进行质疑,就毫无章法不讲逻辑地扣上一顶顶帽子,甚至不惜用居高临下式的口吻反问质疑者,这是不是真正的不可一世呢?
(感谢陈杰人先生惠寄)
学术批评网(www.acriticism.com)首发 2005年1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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