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学术界出问题了,而且很严重,表现在一系列让学者与公众瞠目结舌的学术不端行为个案的披露上;表现在诸多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写论文的行为中;表现在众多学术批评网站的出现以及网友的激烈讨论上;这表现在众多学者专门对学术问题所做的大量的相关论文中;表现在教育部以及各著名大学几乎在同一阶段出现的加强学术规范、学术自律、学术体制变革上。当前学术界的确出问题了,而且很严重,在这一点上恐怕没有多少人会持疑义,这是当前的一个常识。当前学术问题的具体表现形式有哪些呢?产生的根源在哪里?"大变革时期学术规范讨论"在什么背景下展开的?如何认识学术规范的重要性?这次学术规范大讨论的成果有哪些?长期从事学术批评与学术规范领域思考的杨玉圣与周祥森两位学者的部分研究结论与对这场"大变革时期学术规范讨论"的系统总结或许能给我们以借鉴。
一、八十年代以来学术失范的表现形式
杨玉圣认为学术腐败的表现多种多样,其中以下现象最为明显:
"(一)出版物低水平重复。这以高校教材、教参最为显著。(二)制造学术泡沫。目前我们中国的文章是越发越多,而且是越来越长;书越出越多,而且越来越厚;刊物也越办越多,而且还不断出增刊。但同时,学术质量、学术水准没有呈正比例提升。(三)搞假冒伪劣。 假冒他人名义,搞所谓的'著书立说'。一些院校的人,为了评高级职称,托人情,拉关系,甚至花钱雇人写文章,然后以他的名义发表,作为他的所谓"成果"。一些地方宣传部门的领导,有的尽管水平不怎么样,但也往往热衷于挂名主编各种各样的书,而且往往印得极其豪华,然后下文订购、推销,但这些书大都是没有什么学术价值的废纸。今年96岁高龄的语言学家周有光先生在1997年10月的一次座谈会上指出:'大家都知道《皇帝的新装》这个童话。近年来,语言文字学界也出现了类似"皇帝新装"的事情。有人抄袭别人的词典;有人不懂装懂,在基本常识问题上乱说一气;甚至还有人拿钱买"教授"和"博士"的头衔……这些本来很荒唐的行为,反而被大肆吹捧,说他们是"辞书大王"、"著名语言文字学专家"、"发明了某某定律"等等,这和安徒生笔下的皇帝的新装不是一样吗?' (四)抄袭剽窃 这已经成为一大学术公害。(五)用权钱捞取学术职称。有一些非学术界的人,利用手中的权力或金钱关系,堂而皇之地当上了一些大学的客座教授、名誉教授、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捞取学术荣誉、文化资本和社会地位。在读到伍铁平教授的《学术界不存在骗子吗?》一文以后,不少学者指出,现在学术界不是有没有骗子的问题,而是有多少骗子的问题。(六)高等教育和学位注水。许多人在公开制造贩卖假文凭。《光明日报》2000年2月19日发表的该报记者朱振国的报道说:自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开展学位证书认证工作以来,从该中心为国内一些用人单位、接受升学单位及国外有关机构所进行的认证情况看,假冒学位、学历证书大约占申请总数的20%。这篇报道还披露说:'甚至经国家公证部门公证后到国外使用的学位证书也有假的,有的假冒证书连授学位的学校本身都不存在。公安部门在北京、南京、深圳、武汉等地陆续破获了伪造、贩卖假证书的犯罪团伙。……假冒证书的数量和扩散范围相当惊人。'(七)学术评审腐败。 在学术职称评聘、学术奖项评审、科研基金与项目评定等环节中,存在着利用权力关系、垄断学术资源等现象。由此而出现了一批具有中国特色的'获奖专业户'。去年的首届'长江《读书》奖',因其评奖委员会名誉主席获荣誉奖、《读书》执行主编兼学术委员会召集人获著作奖、评奖委员会委员获文章奖而引起轩然大波。(详见中华读书网编《学术权力与民主》)。"(*《让圣殿坚守纯洁--学术腐败问题答问录》, 问:未名 答:杨玉圣,《中国教育报》2001年8月9日第5版)。
有学者认为"学术道德失范表现为种种学术腐败行为,体现于科研活动的诸环节、诸方面。申报课题中以权谋私、投机钻营,研究过程中的弄虚作假、捏造事实、伪造数据、不尊重研究对象的个人权利、独占合作者的研究成果,学术论文、专著写作中抄袭、剽窃他人的研究成果,学术评价中的营私舞弊、弄虚作假,学术批评中的人身攻击、打击报复,一稿两投或多投,不尊重编辑人员的劳动等,都是学术道德失范的外在行为表现。" (《论学术道德失范》, 时间:2003年2月13日 作者:江新华 李红桃(湖北师范学院) 来源:学术批评网(www.acriticism.com)发布 2003年2月13日http://www.acriticism.com/article.asp?Newsid=3213&type=1000)。
杨玉圣认为,"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公认的关于'学术腐败'的界说。这只是就目前学术界、教育界、文化界、出版界等存在的学风文风问题、学术道德败坏等现象的一种笼统的说法。"他对学术腐败所做的解释是,"与一般的腐败问题相比,学术腐败既有其共性,也有其特殊性。大致而言,学术腐败是指学术界(也包括文化界、高等教育界)已经严重存在或潜在的违法、违规、权学交易等非正常现象。学术界的违法现象,主要是指侵犯知识产权、违反《著作权法》等侵权现象,如目前相当严重、愈演愈烈的学术抄袭剽窃现象、低水平重复现象等。学术界的违规现象,主要是指违背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的学风败坏问题,如目前学术论著中存在的各种各样的伪注问题、弄虚作假、伪造实验数据。'学术大跃进'现象令人忧虑。学术界的权学交易现象,主要是指行政权力对学术领域的侵蚀,特别是不少国家公务员热衷于到各大学挂名担任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学术官僚化'现象已相当突出,沽名钓誉、高等教育和学位注水、学术评审深度腐败等现象,令人触目惊心。 " (同*)。
但是也有不少学者指出应把学术腐败与学风不正做出明确的区分。如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院长傅有德教授在接受我们的采访时说,"我认为这二者之间是有区别的。前者主要是指一种治学态度方面的不良风气,例如读书而不求甚解,心浮气躁,不踏实,不深入;急于发表文章,注重宣传和炒作,而不把功夫用在基本功的训练和潜心做学问上。这方面的问题存在已久,从程度上讲是学风问题,还算不上'学术腐败'。学风问题是治学态度问题,是学者的心态和作风问题。后者则指学术研究中严重违反学术规范、学术道德甚至违法的行为,如王铭铭等人严重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这种现象确实存在,而且影响很坏。但我认为这类现象不是非常普遍地存在。"(2003年4月17日,山东大学学工部"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 采访小组所做的采访资料将在《山大报》上连载。)
尽管在具体界定上存在一定的分歧,从上述学者所列举的种种表现来看,学术中的确存在着很严重的问题。
二、原因分析
杨玉圣认为,"这些令人痛心的学术腐败现象的出现,并不是偶然的。其中主要的和直接的原因是:
第一,长期缺乏知识产权观念。人们常常提到'天下文章一大抄,看你会抄不会抄',其实,从现代知识产权的角度看,无论是'会抄'还是'不会抄',都是违法的。尽管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制裁不力,形同虚设。甚至有的研究知识产权的论著也照抄不误。
第二,现代学术规范体制没有确立起来。有些学者长期缺乏学术交流、学术积累的自觉意识,缺乏学术创新的理论勇气,满足于陈词滥调,低水平重复。
第三,量化政策不完善。人们仅仅关心和追求论著的数字、数量和规模,对学术质量、学术水准漠不关心。
第四,学术批评的严重缺席。缺乏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学术批评与反批评。
第五,研究生培养体制中存在一些缺陷。无论是硕士生还是博士生,目前的培养体制科学化、规范化不够,选题论证、学术评议、论文答辩等环节很容易流于形式。有的导师则严重失职。 第六,对已暴露的问题处置不力。有些即使被报刊公开批评、严重抄袭剽窃证据确凿的人,却安然无恙,教授照做,博导照当。"(同*)
周祥森在从现行的学术体制、学术产品的生产、学术产品的流通这三个方面来总结学术腐败的根源。(**《学术腐败的根源与遏制》,时间:2003年2月13日 ,作者:周祥森(史学评论网主持人) ,来源:史学评论网 http://www.acriticism.com/article.asp?Newsid=3215&type=1001。) "究竟什么是学术腐败,迄今为止,人们主要停留在对学术腐败现象的简单罗列和一些具体的学术腐败个案的揭露和批判上,而没有对它下一个比较明确的定义。根据近年来揭露出来的重大学术腐败事件和学人们在讨论中罗列的学术腐败现象的种种'症状'或表现形式,在这里我试图给'学术腐败'以如下定义:所谓学术腐败,是指学术体制运作和学术产品生产、流通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不公正、不公平、不规范和不诚实的学术行为及学术现象的统称。 从这一定义出发,我认为产生学术腐败的源头有三。 一是现行的学术体制,如职称评定制度、科研成果评审和奖励制度(学术评价体制)、科研人员年度考核制度、学位点和博士后流动站的建点和导师遴选制度、研究生培养及学位授予制度、'项目'或'课题'制,等等。从这个源头产生的学术腐败,一般都有权力的因素在起作用。对于权力与现行的学术体制相结合并利用现行的学术体制大量地制造出学术腐败这样一种现象,学人们有不同的说法,如'学术被权力污染'、'学术的官场化'、'权力的腐败污染了学术界','权力对学术的冲击'等,揆其实质则一,即权力与现行学术体制的结合和互动。其结果,就是形成了形形色色的以'权学交易'、'钱学交易'为特征,在某种'正当'、'合法'的形式掩盖下的不公正、不公平的学术行为及其现象。如利用自己手中掌握的主持和参与职称评定、课题立项、成果鉴定、奖励的审定等工作的评审权,搞门户之见、亲疏之分的评审,或坦然收受他人的贿赂;利用主持'项目'、'课题'或'工程'、计划、经费等的大权,轻易地把别人的劳动据为己有,做其'正当'的、'合法'的'空头主持人';利用对申请博士、硕士或博士后点的建点单位的评估权,四处'讲学',心安理得地享受对方所提供的'超乎寻常的接待',或接受对方登门而来的馈送;利用招生权和学位授予权,大搞权权、权钱和权学三结合的交易。媒体揭露出来的具体事例则有'长江《读书》奖'评奖事件、杨子慧'人口史'事件、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事件,北京师范大学、复旦大学等高校学术职称评定过程中的极端不公正现象,等等。诸如此类的学术腐败现象,无不与某种权力在现行学术体制中的严重滥用有关。
二是学术产品的生产。学术产品生产过程中所出现的学术腐败现象,有的与学术体制的运作有关,如前述'空头主持人'现象。但这里想要说的主要是以不规范、不诚实为特征,以假冒伪劣、抄袭剽窃为主要表现形式的学术行为及其现象。在国外,对于此类学术腐败,或称为'不诚实的学术行为'(美国),或称为'科研中的错误行为'(德国),或称为'不正当学术行为'(英国)。在美国,1992年卫生与公众服务部专门成立了'研究诚实办公室'(ORI),负责调查和处理那些由政府资助的研究项目中的不诚实行为,并随时公布违规者的姓名、单位、违规情节和处罚决定。在英国,对于不正当学术行为,主要由资助科研的基金会和各研究机构自行调查并作内部处理,有时学术杂志也会参与对过错方的处罚。(周大亚:《外国反学术腐败的主要做法》,《人民日报》2002年12月24日)学术产品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不诚实、不正当学术行为,在近年来关于学术腐败的批判中,是人们揭露得最多的一种学术腐败。如青年学人杨玉圣教授所列举的七种学术腐败现象,其中前面的四种现象,即:以高校教材、教参最为显著的'出版物低水平重复'、'制造学术泡沫'、'搞假冒伪劣'、'抄袭剽窃',其实都可以归为学术产品生产过程中的不规范、不诚实、不正当学术行为。近年来揭露出来的学术腐败事件,如王同亿事件、张汝伦事件、胡黎明事件、陈国生事件、王铭铭事件、《竹木春秋》剽窃案、《魂归峭壁》剽窃案……也主要是这种性质的学术行为。
要消除学术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学术腐败,一方面需要法律手段,如对于情节严重的不诚实学术行为,除将当事人及其行为公诸于众,使其在学术界声誉大跌甚至令其学术生涯就此完结外,还可以运用《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绳之以法;另一方面主要依靠学者自律。如果每一个学者都养成了自觉的著作权意识,都树立起科学的学术观,即把学术事业看作是一项不朽的、神圣的名山事业,而不只是一种'稻粮谋'的利器,都具有'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不畏权势,面对权势的威逼能做到'仰天大笑出东门',不为金钱所利诱,不为五斗米而折腰,不因时尚而动摇其心志,以科学的、实事求是的态度从事学术,那么各种形式的学术腐败现象自然就失去的产生的土壤。
三是学术产品的流通。学术产品流通过程中出现的学术腐败,既与现行的学术产品的出版、发表体制密切相关,更与学术评定体制中的各高校和科研机构自行制定的五花八门的量化法和出版社、期刊等级制有关。就学术和文化产品出版机构(出版社、期刊社、报社)来说,一方面实行的是审批制而非注册登记制,在管理上实行的是等级行政管理体制,无法做到真正的独立自主。
学术腐败现象的产生不外乎上述三条渠道。但任何一种学术腐败现象,其之所以产生,都不是某一条渠道在单独起作用,而是综合作用的结果。其中,现行学术体制与权力的结合贯穿于三条渠道,从这个意义上讲可以看作是产生学术腐败现象的核心要素,但充其量它也只是学术腐败现象得以形成并越演越烈的外部根源。学术腐败现象得以产生的内在根源,在于学术工作者个人学术观的扭曲,学术道德伦理和自律性的丧失。法律制裁手段和学术体制制约功能的健全固然非常必要,但当务之急在我看来应该是提高学术工作者个人的素养,重新树立起正确的、科学的学术观,坚守住学术道德伦理的底线,严格自律。如此,至少学术工作者中想要成为'学者'和已经成为'学者'的这部分人,可以做到问心无愧:无愧于'学者'的称号,无愧于人们所寄予的'社会之良心'的厚望。"
三、"大变革时期学术规范讨论"的背景简介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学术悄然进入一个范式大转变的大发展时期。在社会和学术双重转型与变革的时代语境下,中国人文和社会科学界引人注目地出现了学术规范大讨论。在讨论中,来自不同学科的学者们基于学科发展的需要,结合学术实践活动的诸形式和学术发展的外部环境因素,针对学界存在的一系列严重问题,就学术规范的内容与结构、学术规范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学术规范传统的继承与发扬、学术规范的作用与功能等重要问题,发表了很好的意见。这场历时十余年的学术规范讨论,既是社会转型期新旧中西冲突和学术范式转换的产物,也是中国人文和社会科学诸学科开始走向成熟的一个标识。"(***《新旧中西的冲突:大变革时期学术规范讨论的思考》,周祥森,学术的境界网转载, http://xueshu.jianwangzhan.com/cgi-bin/index.dll?page5?webid=jianwangzhan&userid=135445&columnno=1&articleid=118)而这场被周祥森称之为"大变革时期学术规范讨论"的事件,正是对80年代以来,学术界所出现的诸多问题的一次激烈的回应。不可否认,潜心于治学者给我们带来了80年代以来学术事业上的繁荣,不过,在整个社会大变革的背景下,健全的学术规范制度的缺席、不良社会风气的浸蚀使被称为"社会的良心"的学术领域也沾染上了浮躁功利的气味。一系列重量级学者的丑闻逐渐被学术界所揭露并被大众媒体报道出来:北大博导王铭铭事件、合肥工业大学博导杨敬安事件、胡黎明事件等等。于是公众震惊,学界哗然。而学术界也开始了持续深入地反思。
学术规范讨论被学界称之为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国的一大学案"。按照周祥森的说法,"最早对这场学术讨论树碑立传的是杨玉圣先生。1998年《中国书评》复刊号(总第11期)发表了他的《九十年代中国的一大学案--学术规范讨论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后经《中国书评》主编邓正来先生和作者同意,该文经作者修订并补充了一些新材料后,又转载于1998年10月份出版的《河北经贸大学学报》第5期。在收入其学术批评文集《学术批评丛稿》一书时,杨玉圣先生又对《备忘录》略有增订。《备忘录》从'学术规范讨论为什么能够开展起来'、'何谓'规范化'、'为什么要规范化'、'要什么样的规范化'、'要不要规范化'、'如何规范化'等方面,比较全面地介绍了讨论过程中出现的各种不同意见。这是迄今为止总结得最好的一篇综述文章。"(同***)。周祥森详细地对这场学界大讨论进行了总结与反思,他指出"学术规范讨论为什么能够开展起来?一般认为缘于'学者们对八九十年代学界存在的一些严重问题和弊端的强烈不满、深刻反思和不妥协的抗争'。八九十年代学界存在的严重问题和弊端,杨玉圣先生把它归纳为:缺乏尊重他人成果的学术意识;缺乏健全的学术评价机制;缺乏学术积累和问题意识;中国学术与国际学术的脱轨;低水平重复与学术'泡沫化';学术道德败坏等。这些愈演愈烈的问题和弊端,在讨论中一般称为'学术失范'或'学术腐败'现象。正是基于对20世纪八九十年代中国大陆学术状况的这种判断,一批中青年学者率先积极提出和发起了学术规范问题的讨论。的确,从大多数学者在各种媒体上发表的讨论文章来看,他们提出学术规范问题,直接针对的是学界存在的某种严重问题或弊端。但是,这种认识有些失诸表象化。学术界存在的严重问题和弊端,只是学术规范讨论之所以能够持续展开的直接的、表层的原因,更深层的原因在于社会和学术两方面的深刻变革,以及与此同步发生的社会环境和学术环境两方面的深刻变化。在这种变化了的形势下,学术规范本身也面临着变革,以适应新的社会和学术环境。"(同***)。
周祥森把"学术规范大讨论"的时代语境总结为如下五个方面,"第一、剧烈深刻的社会变革改变了学术从业者的外部生存空间,学术规范的大讨论以及其所针对的学术失范现象均是对这种变革所造成的学术问题的正反两方面的回应。第二、建国以来40年间所形成的学术规范已经不适应学术发展的要求。旧的学术规范在学术价值观念、选题指向、成果表述模式、材料审核方式等方面具有如下特征:选题范围的狭窄和老化,学术语言的严重政治化和意识形态化,知识产权观念的淡薄,外缘的政治欲求取代内在的学术发展自身的需要,学术评价中政治标准或意识形态标准取代学术价值标准,以实用主义的方法任意剪裁材料,缺乏学术创新精神和学术内缘理路上的问题意识,等等。第三、学术转型和学术环境的转变,周祥森认为民间学术话语的形成并向主流话语发起的挑战客观上需要用一种新的学术规范,以区别于主流学术从业者社群习以为常的那套学术规范;同时,八十年代以来,多数人文、社会学科得到恢复重建后,学者们普遍发现自己所在学科的发展面临着学术规范化的制约,即缺乏规范化,学术成果与非学术成果、科学研究与非科学研究甚至与知识普及混为了一谈,学术队伍鱼龙混杂、良莠不齐,抄袭剽窃之作大行其道,毫无学术价值的学术垃圾充斥于大小学术刊物。因此,不同学科的学者不约而同地感到建设学术规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纷纷把学术规范建设当作是推动本学科发展的首要任务。第四、新一波西学浪潮对大陆学术的冲击以及中国学界的回应。进入八十年代以来,西学东渐,在吸纳西学以及与西学对话的过程中,'学术规范本身也不可避免地面临着国外学术观念和规则的挑战,并同样面临着如何"本土化"和"国际化"的现实问题。梁治平先生就认为,规范化包含"世界化"的意义,即'规范化并不是从零开始,而是以吸纳世界通行的学术准则和既有成果开始。'(原文中此处有注释,在此略去,下文中同样情况用(注释略)表示-编者按)赵世瑜先生则指出,著述不注出处,其实是二十世纪初以来中国学者身上的一种通病,即便是有名的学术大师亦不例外。他说:'1949年以后的学术文章(应该都是我们的学术前辈写的)更是有许多在选题上成问题。'也就是说,改革开放前的近80年,"文章规范"并没有进入学术规范的范畴,不计较引证体例就是这个时期学术规范的一项重要内容。但在改革开放后,这种没有规范的规范受到了外来挑战,中国学者见识了国外学者的文章规范,推崇并加以仿效,才有了今天的比较,有了今天的不满和批评'。(注释略)第五,不同的学术从业者社群或学科之间进行有效的对话,需要确立一套具有权威性的、共认的、基础性的学术规范。" (同***)。
在总结这场学术规范大讨论的背景时,周祥森认为"学术规范讨论实际上是在社会和学术双重转型和变革的时代语境下新旧中西冲突和学术范式转换的必然产物,也是中国人文与社会科学诸学科开始走向成熟的一个标识。"(同***)
四、如何认识学术规范建设的重要性
如何认识建设学术规范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呢?周祥森是从如下三个方面来总结的。
"第一、从学术规范与学术研究成果之间的关系方面来看,学术规范是保证和判断学术成果真实价值的一条重要依据。贺卫方先生指出,学术论文的引证不仅是学术规范化的重要的内容,而且'也是学者伦理(scholars' ethics)的重要方面。为什么要着重强调学术论文的引证这一学术规范化的技术层面?这是因为,对前人研究成果的引用可显示相关研究的历史脉络,既是对此前研究者的尊重,也便于读者及编辑判断论文的真实价值'。(注释略)。
第二、从学术规范与学者个人道德和伦理之间的关系方面来看,是否遵循严格的学术规范是判断学术从业者学术道德或学术伦理之高下的一条重要依据。上引贺卫方先生的意见即有此意。关于学术剽窃事件、学术腐败问题、学术道德建设等的激烈论争,实际上亦都遵循这一认识思路。在关于这些问题的讨论中,学者们普遍认为,建立并完善学术规范,既可以防止学术腐败,又可以提升中国学术从业者整体学术道德水平,使学术从业者养成一种自觉的道德自律意识。但这种思路有'防弊'之嫌--建立学术规范的目的在于防止学术从业者道德败坏,因此有的学者对此提出了质疑。(注释略)。
第三、从学术规范与学科发展之间的关系方面来看,学术规范的建立和完善与否,不仅直接关系到学术研究成果的真实价值,而且直接影响到学科的发展方向。经济学界就有学者撰文指出,建立并完善新的学术规范,不仅是中国经济学家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首要前提,而且将消除经济学分化过程中的消极影响--学术性或理论成果被排斥,经济学研究资源配置上出现偏斜、择劣汰优、误导学问。在作者看来,通过对诸如学术刊物的审稿制度、学术成果的评价和奖励机制等方面的学术规范的调整,中国经济学就有望改变轻视基础理论研究而重应用理论研究的偏斜现状。(注释略)。
实际上,大多数学者在谈到学术规范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时,都考虑到了学术规范与学科发展之间的关系。李强先生就认为,之所以需要建立学术规范,是因为它可以'保证学术的积累性',建立学科理论的创新机制。他因此而把建立学术规范作为'面向21世纪的中国社会学'的首要任务。(注释略)。这可以说代表了参与学术规范讨论的学者的一种共识。" (同***)。
周祥森认为,"上述三条认识途径并不是截然分开的,它只是为分析的需要而不得不做的一种理论上的概括。从学术规范讨论的实际过程来看,就某一个学者而言,往往是多种认识途径并用、根据具体论题之不同而又有所侧重。"(同***)。
五、学术规范的内容及结构
对于学术规范、学术规范的内容以及结构,人言人殊,莫衷一是。根据周祥森的归纳,有如下看法。
"邓正来先生从形式和内容两个方面对学术规范作了较早的界定:'所谓规范化问题,不仅是指建立各种形式的学术规则,而且还涉及到学术内容的实质性规则,比如如何建立学术评价机制,如何建构学术研究范式,如何营造中国社会科学的知识增长传统,等等。'梁治平先生从建立学术规范的目的和学术规范的功能的角度,试图给学术规范下一个定义:'所谓'规范化'就是要建立学术纪律,确立学术秩序,从而保证知识的有序增长,并使交谈成为可能。具体地说,它还包含有社会科学研究学术化的意思。'基于这一认识,梁治平先生认为:'小至学术纪律、引证规则,大至学术传承、学术道德和秩序,都可以包括在规范的概念里面。'张静先生形象化地把学术规范定义为'通过专业认可的入场券'、'一套做活的规矩'。在她看来,这套'做活'的规矩具体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第一,为探求知识而为;第二,承上启下,将过去的知识同未来的知识联系起来;第三,人己有别,知识可以通用,但知识的'发明'者不能通用,承认与尊重知识的发明者;第四,研究程序虽不必苟同,但报告出来至少需包括研究要解决的问题、所针对的理论、所使用的方法、资料来源、解析过程、己所发现、结论。' (注释略)。(同***)。
周祥森认为,严格说来,这些都算不上是定义。有意识地试图对学术规范概念进行确切定义的是李振宏先生。周祥森把李振宏从史学专业的角度给史学规范所下的定义延伸到学术界,认为"学术规范是学术从业者社群在一定时期形成的学术行为模式,是由学术从业者社群中的成员所共同认可的学术价值观念、选题指向、思维方式、研究手段、编纂模式等方面所构成的不成文的学术成规。"(同***)。
周祥森认为,"学术规范所涉及的主要是学术从业者精神生产实践活动中的学术研究这一行为及其活动形式,它不包括人们广泛论及的、学术研究过程之外的学术成果的出版或发表、成果的学术评价、学术管理等。学术规范的本质内容主要包括学术价值观念、选题指向、思维方式、研究手段和编纂模式等。它基本上接近于美国科学哲学家托马斯?库恩的'范式'概念。在此意义上,学术规范的变革,其实质就是学术范式的革命。在历史学界,与李振宏先生的上述看法基本相似的还有赵世瑜先生。赵世瑜先生也不主张把诸如'文章规范'或'学术写作的技术规范'当做学术规范。他认为,核心性的、最需要讨论的、最值得重视的学术规范,'只是学术研究活动全过程中应该遵守的一些相对的、多层次的准则',具体体现在课题的选择、资料收集及其批判检验、分析和解释、分析方法和解释工具等方面。(注释略)。
主要从学术研究过程、在学术范式转换的意义上来界定学术规范本质内容的学者,实不限于历史学界。如中国现代文学界关于学术规范的讨论,就比较注重'文学的价值观念',并把中国现代文学研究界的学者对于本学科'价值观念'的认同看作是首要的学术规范。(注释略)。同样,在社会学界,如此思考学术规范内容的学者也不乏其人。罗教讲先生就把学术规范定义为'学术研究者思考和研究问题时所使用的思维范式和研究方法'(注释略),但因其论证的不周密,并将学术规范与学科对象割裂开来,所以受到了郑杭生先生的质疑。(注释略)。
进入新世纪后,有部分学者开始从学理层面对学术规范体系结构进行理论上的探讨。
张积玉先生在《学术规范体系论略》一文中,对'学术规范'作了如下定义:'学术规范是人们在长期的学术实践活动中所逐渐形成的被学术界公认的一些行为规则。'根据学术实践活动的丰富性和多样化的特点,他把学术规范具体划分为学术道德规范、学术法律规范、学术写作技术规范和学术批评规范四个层面。同时,他又强调:若从学科角度考察,(学术规范)起码可分为两个层次:一为各学科通行的基础性规范,一为在某一学科内通行的学科规范(如史学规范、经济学规范等)。' (注释略)。
张积玉先生的后一种划分方法,实际上依据的是学术规范的适用范围,而不是学术从业者学术实践活动的过程或学术行为。根据学术规范的适用范围探讨学术规范体系结构,比较有代表性的还有王振海先生。不过在王振海先生这里,学术规范体系结构不止是两个层次,而是三个层次。第一层次的规范是'最高、适用面最广的规范同时也是最基础、最底线的规范',它'具有最大程度的跨学人、跨学科、跨文本属性,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母规范';第二层次的规范相当于张积玉先生的'学科规范',但面更宽,还包括了'各种文本自身的规范';'第三层次的规范最为具体,它是各个学派、各个区域、各个时期规范的记录'。在我看来,这最后一个层次的规范实际上可分别称为'学派规范'、'区域规范'和'规范档案'。根据王振海先生的意见,各个层次的规范还可以再细分为不同的层面。(注释略)。
在2002年4月14-18日《史学月刊》编辑部举办的全国'史学期刊发展研讨会'上,李振宏先生代表《史学月刊》编辑部做了题为《当代中国史学期刊的使命和责任》的会议主题报告。在报告中,他综合了学术界对学术规范体系的认识,将学术规范区分为学术研究规范、学术道德规范、学术批评规范和学术写作的技术规范等四个层次,其中'学术研究规范'被明确规定为'学术范式'。(注释略)。
学术规范问题不仅与学科发展和学术研究实践有关系,而且也直接与学术刊物编辑出版部门密切相关。因此,学术刊物的编辑出版人员在这场讨论中并没有置身事外,而是积极表达自己的意见。
《中国史研究》编辑部曾提出过四条'论文稿学术质量审编标准',即价值性、科学性、学术规范性和技术规范性。在这里,学术规范与技术规范是并列的,而不是从属的关系。显然,从'审编标准'本身来看,学术规范并不包括技术规范在内。关于'学术规范性',《中国史研究》编辑部也只是从非常狭义的方面来理解的:'指尊重前人成果,理清自己研究的地位与贡献并体现在引证、行文格式中。'前者实际上就是要求学术研究必须首先建立相关研究的学术史背景,这从2000年《历史研究》、《中国史研究》、《近代史研究》、《世界历史》、《史学理论研究》、《当代中国史研究》和《**党史研究》七家史学刊物联袂发表的《关于遵守学术规范的联合声明》中可以看出;而后者,根据一些学者的阐述,其实就是学术写作的技术规范。因此,'技术规范性'实际上已然包含在'学术规范性'之中,两者并非并列的关系。
贺卫方先生认为,学术规范化包括'比较宏大的方面'和'技术层次'两个层次。'如何将学术研究与政治性的论说相区别,如何防止学术霸权,怎样的问题是学术研究上的真问题,等等',属于学术规范化中的'比较宏大的方面';而'诸如刊物所发表文章在目录上如何分类,引文应注意哪些规范,西方的一些引用体例是否应当为我们所借鉴,引用我们的古籍时应采用怎样的体例,具体的注释应当如何做,等等,这类技术性问题'则属于'学术规范化的技术层次'。(注释略)。根据贺卫方先生的这一表述,学术规范化的技术层次,归结为一条,就是学术论文的引证(对研究者而言)或引文注释体例的编排规范(对学术期刊编辑而言)。
在学术规范讨论中,具有学术期刊编辑背景的学者,对学术规范内容与结构的认识,有不少人与贺卫方先生(贺先生也有学术期刊编辑的经历)相同,即从自己的编辑实践出发,强调学术规范的技术层次。其中,有些学术期刊编辑人员还专门从编辑学的角度对学术论文的引文注释及其编排规范、学术期刊编辑与学术规范之间的关系等问题进行了研究。随着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编委会编制、国家新闻出版署1999年1月12日印发的《CAJ-CD B/T 1-1998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习称CAJ-CD规范)于1999年2月1日开始试行,特别是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学报学会1999年对《中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排规范》的修订及其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学报系统的广泛执行,不从事编辑工作的学者也越来越多地参与到学术规范化的技术层次所存在的问题、大陆学术期刊审稿制度等问题的讨论中。(注释略)。
在学术规范讨论中,相当一部分学者结合本学科的具体情况来谈论学术规范问题。因此,根据人文和社会科学某一学科的具体情况,特别是依据学科建设和发展的需要来界定学术规范内容和划分其结构层次的学者,实占多数。例如,在社会学界,从社会学学科发展需要的角度出发,陆学艺、景天魁先生把'规范化的学术建设'划分为研究和管理两个方面,前者包括操作层面、知识层面和道德层面,后者包括课题论证的程序与规范、论文审稿制度和成果评价的科学标准等。(注释略)。
也有个别学者从学术发展外部影响因素的角度来界定学术规范的内容及其结构层次。例如,在历史学界,葛剑雄先生认为:'学术规范包含两方面的含义。一是学术研究中的具体规则,比如引文出处,对引用成果的说明,重要的文章应对学术史有所交代等等……另一方面是高层次的规范,包括学术制度和学风。学术制度包括的内容很多,如职称评定制度、各种评奖制度、课题申报制度、成果评审制度等等。' (注释略)。前者实际上相当于有的学者所说的'文章规范'或'学术写作的技术规范',后者则不妨称之为'制度规范'。"(同***)。
周祥森总结完上述各家观点后指出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关于学术写作的技术规范讨论,学者们普遍忽视了这样一个更为重要的内容:引证应该如何进行?
对引证的内容注明出处,标注的具体格式,只要经过一段不太长的时间的熟悉,并不难掌握(如CAJ-CD规范)。但并非个别的学者在讨论中提出如次质疑:严格按照学术写作的技术规范注明出处的论文,难道就具有高水平的学术价值吗?就具有创新性吗?它也可能是低水平的重复,甚至是抄袭。因此,学术写作的技术规范(对学术期刊而言,即注释或参考文献著录体例)的核心在于如何引证。一项引证是用为批判分析的对象(国外学者的征引方式),还是用作证明自己观点的证据材料(国内学者普遍采用的征引方式)?引证的是观点,还是一字不差的观点的表述?这才是学术写作的技术规范的关键问题。在讨论中,已经有学者注意到,在国外学术界,直接引用超过若干字数就必须征得著作权和版权所有者的书面授权同意,否则就构成了学术剽窃,就是'不正当学术行为'。(注释略)。技术层面的学术规范必须对这些做出严格的、明确的规定和说明;否则,它是不可能像有的学者所乐观地认为的那样,成为'判断论文的真实价值'的依据,并保证一个学者'真正在学术上有所成就'的。(注释略)。
第二,在讨论中,存在着一种把学术规范概念的外延无限扩大化的倾向。 诸如学术或学科管理、学术制度、学术评价的某些环节、学风等等,只是学术发展的外部环境因素,但被有的学者统统纳入到了学术规范的范畴。在中国,这些因素中的很大一部分是政府部门所管辖的事,是一种政府行为,学术从业者可以说对其无能为力。讨论这些方面的规范,甚至把它们看成是最高层次的学术规范,究竟有多大的必要性?我颇感怀疑。退一步说,即便制定出相应的规范,其约束力究竟有多大?其可行性又如何?这同样是大可怀疑的。在规定学术规范内容、分析其结构体系之前,我们应该明白:学术规范不是一个什么都能往里装的大筐。我个人的意见是,学术规范所涉及的主要是学术从业者进行学术实践活动中的学术研究过程,若再稍加以延伸和扩展,至多也只能扩及学术成果的表述、发表或出版、评价,在此疆界之外的东西不应以学术规范视之。"(同***)。
周祥森认为,"总的来说,如何科学地定义学术规范,区分它的结构层次,从而保证学术规范能够切实有效地运行,真正发挥其引导、规范和推进学术发展的积极作用,迄今尚未有一个可以令大多数人满意并接受的答案。无论是实际操作的需要还是理论阐释的考虑,它都是一个值得进一步探讨的问题。"(同***)。
伴随着人们对学术界存在问题的重视与反思,"收获的季节随之来临。2002年初,教育部制定并发布了《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2002年2月27日),中国学术的两座重镇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相继制定并颁布了《北京大学教师学术道德规范》、《清华大学教师科研道德守则》,首都女教授联谊会向全国发出了《为高校学术道德建设作出新贡献》的集体呼吁和倡议。这一系列成果的取得,给历时十余年的学术规范讨论暂时画上了一个并非完整的句号。从此,学术规范问题开始从坐而论道的言说阶段进入实质性的实施阶段。(注释略)。"(同***)。
[来源:山东大学"学生在线·学风学术专题"(http://online.sdu.edu.cn/xfxs/more/3.htm)。]
学术批评网(www.acriticism.com)转发 2003年11月1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