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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荆贵生主编《古代汉语》修订版——兼析荆氏对抄袭的辩解(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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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4 17:12: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荆贵生主编的《古代汉语》修订本,其假冒伪劣的表现较之第一版不仅没有丝毫收敛,反而变本加厉,达到了不择手段的地步,本文对此作了揭露,并加以谴责。这是一。2001年8月,荆贵生出版了《荆贵生语言文字论文集》一书(内蒙古大学出版社出版),其中除了继续自吹自擂其书是“全国一流水平”外,有三篇文章都是为其书的剽窃抄袭行为作辩解。本文认为,荆贵生的种种辩解,反映了当前知识界中确实存在着一个完全蔑视基本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不知知识产权为何物的群体。本文用摆事实、讲道理的方法,从学术规范和知识产权两个方面对其辩解予以逐一批驳。这是二。  
[关键词]荆贵生;假冒伪劣;伪造版本;剽窃抄袭;学术规范;知识产权  

一、解题  

《学术界》2001年第五期发表了我们的《是达到了最高学术水平,还是罕见的假冒伪劣——评荆贵生主编的<古代汉语>》一文(下称“《评荆》文”)。因为荆书有两个版本:1995年的第一版和1997年的修订版,而“赢得了全国古汉语专家的好评,轰动了整个古汉语界”(荆贵生语,见《修订本序》)的是荆书的第一版,所以《评荆》文仅仅是针对荆书的第一版而发,没有涉及荆书的修订本。本文则是专对荆书的修订本而发。  

何谓“假冒伪劣”?我们认为,假冒伪劣本来是指物质产品的假冒伪造、质量低劣,进入上一世纪的九十年代,由于学术腐败日趋泛滥,学术界就移来称呼那些假冒伪造、质量低劣的文字产品。因为二者相似之处太多了,这样就免得再费心去造新词。但细细考究起来,二者也有不同。第一,物质产品的假冒伪劣,其制造者一般不需要什么学历,甚至文盲也行,对于地点也不苛求,甚至穷乡僻壤也行。而文字产品的假冒伪劣,其制造者一般都具有高学历,地点也大多都在通都大邑。第二,物质产品的假冒伪劣,其制造者追求的首先是“利”,名不名的倒在其次。而文字产品的假冒伪劣,其制造者追求的首先是“名”,因为“名”之所在,“利”随之焉,所以到头来是名利双收。第三,物质产品的假冒伪劣,其危害性看得见,摸得着,容易激起公愤。而文字产品的假冒伪劣,其危害性是潜在的,不容易引起关注。文字产品的假冒伪劣究竟有哪些具体表现,还不好说,本文只能提供一个比较典型的个案来和大家一齐讨论认识。  

我们企图通过本文来说明假冒伪劣的严重程度已经到了何等地步。我们没有能力总揽学术界假冒伪劣的全局,我们只能就个案进行分析。就本文将要谈到的假冒伪劣而言,依我们的拘墟之见,也叫人叹为观止了。从媒体披露的大量假冒伪劣现象来看,剽窃抄袭者有之,伪造版本者有之,伪造论文者有之,一般都是单打一,他们不为已甚,不把事情做绝。而河南师范大学教授荆贵生就不同了,剽窃抄袭、伪造版本与伪造论文,兼而有之,一身而数任焉。试问,如荆教授之多面手,国内有几?非独此也,有的倒霉蛋剽窃抄袭一次就被捉,而荆教授却一而再、再而三地剽窃抄袭,前后历时十年,一路顺风。试问,在这一点上,国人孰能与之相比?还有,有的先生抄袭,仅限于抄抄别人的论著,荆教授则不然,能够开辟新领域,即令是别人批评他抄袭的文章中的内容,他也敢抄袭。试问,在这一点上,国人孰能与之相比?还有,有的先生伪造版本,出手就被捉,而荆教授的伪造版本,不仅再一再二,何止再三再四!古语云:“一之为甚,岂可再乎?”现在看来不对了,荆教授早就突破了“岂可再乎”。试问,在这一点上,国人孰能与之相比?还有,荆教授的过人之处还在于,你说你的,我干我的,纵然舆论哗然,我自岿然不动。荆书第一版的版本造假,曾被《文汇读书周报》、《新闻出版报》、《新华文摘》等新闻媒体曝光,而荆贵生视之蔑如,我行我素,不仅毫无收敛,而且在修订本的造假上更是变本加厉,俨然是一副你奈我何的样子。试问,在这一点上,国人孰能与之相比?还有,偌大中国,不要说大学教授,就是经营盗版书的书商,有哪个敢在教材封底上大做推销广告,并自报家门?而非常人做非常之事,我们的荆教授就敢。试问,在这一点上,国人孰能与之相比?还有,不少制造假冒伪劣者,一旦手被捉,就落得个偷鸡不着,反蚀把米。而荆教授的假冒伪劣“事业”却吉星高照,如日中天,不仅赢得赞歌不绝于耳,而且财源滚滚,先富起来。试问,在这一点上,国人孰能与之相比?总而言之,在国内学术界制造和销售假冒伪劣的广度与深度方面,我们怀疑,荆贵生教授如果不是首屈一指,也是名列前茅。  
空口无凭,请往下看。  

二、荆贵生何以匆匆抛出修订版?  

荆贵生主编的《古代汉语》(黄河出版社出版)第一版出版于1995年8月,修订本出版于1997年6月,中间相隔不足两年,何以匆忙乃尔?试比较,王力《古代汉语》的修订版,与第一版相隔20年。郭锡良《古代汉语》的修订版,与第一版相隔15年。荆书不到两年即匆匆抛出修订版,不能不使人感到诧异。要说有什么重大的修改必须立即付诸实施吧,也不是。据荆贵生《修订本序》,荆书的修订仅仅是“增加了不重复的小篆字体264个”,“修改了一些字句、标点”,等等,皆鸡毛蒜皮,无关紧要。还有一点也叫人纳闷儿,王书、郭书都是在主编的指导下群策群力地进行修订,而荆书的修订则是由荆贵生一人独立完成,副主编以下统统靠边站,犹如孔子之修《春秋》,“子夏之徒不能赞一词”。这种种反常现象应该怎样解释?说穿了就是四个字:追逐名利。  

先说名。荆书的第一版书前有邢公畹先生一序,此序乃应约而写。按理说,能得到邢公畹先生一序,很不容易,也是很荣耀的事,它不仅会使荆氏身价倍增,而且会使荆书增光生色。遗憾的是,邢序直抒胸臆,不落俗套,不但没有对荆书大唱赞歌,反而批评荆书,“据实定名,应该称为《古籍阅读》,或《历代文选》”,不应称为《古代汉语》。这些杀风景的逆耳之言,叫荆教授颇失面子,必欲去之而后快。因为出第一版时,荆氏自觉羽毛未丰,还需要借重邢公畹先生的大名,所以隐忍未发,要想动手,只有假借出修订版的名义。荆氏又担心,如果在修订本上仅仅撤掉邢序未免太露骨,于是就使出遮眼法,随便地凑上几条鸡毛蒜皮的修订内容充数。这是一。荆书第一版出来后,据荆序说:“赢得了全国古汉语专家的好评,轰动了整个古汉语界。已经有几位专家教授为本教材写了书评,有八十多位专家教授来信表示称赞和祝贺。”这些书评和贺信的廉价吹捧,与邢序的有贬无褒形成强烈反差。荆贵生急不可耐地需要利用这些书评、摘引这些贺信来进行形象自我塑造。这是二。基于以上两点原因,那就必须赶快出修订本,尤其是修订本的上册,以便拔掉邢序这颗眼中钉,而代之以充斥着廉价吹捧的荆贵生自序。  

再说利。荆书修订本封底用醒目大字印有这样一则广告:  
说 明  
本教材保证长期供应。如当地购买有困难,请与主编联系。  
通讯处:河南省新乡市河南师范大学中文系  
邮编:453002  
电话:(0373)3383000转6219(荆贵生教授宅)  

活脱儿是一个书商口吻。高校教材而附有推销广告者,恐怕国内仅此一家。荆贵生究竟是要干什么,不是昭然若揭吗!再比较一下荆书与郭锡良《古代汉语》的定价:1997年5月印刷的郭书,上中下三册,36印张,定价合计是30.90元;而1997年6月印刷的荆书,上下二册,33.75印张,定价则是39.80元。荆书印张较郭书少而定价较郭书高出一大截,这说明了什么?是不是暴利,我们是外行,请行家予以分析。试想,印刷、出版、发行,荆贵生一个人全包了,想怎么印就怎么印,想印多少就印多少,想啥时候印就啥时候印,价钱也是自己定,有如此丰厚的利润在前招手,用马克思的话来说,就是有什么危险也在所不计了。  

三、伪造版本,层出不穷  

荆书在修订版版本上的造假,和第一版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这表现在:  

第一,副主编的更换,令人莫名其妙。荆书第一版副主编的组成,其中的一套是由四人组成(即魏清源、杨光荣、马孝义、李波),而另一套则由六人组成(即童勉之、魏清源、杨光荣、马孝义、夏筱轩、李波),其中有无猫腻,荆贵生作为主编应该是一清二楚,我们作为读者也不难猜出几分。荆书修订版副主编的组成,变成了初亮、童勉之、魏清源、杨光荣、马孝义、李波六人。不难看出,这和上述第一版中的任何一套的副主编都有差互。譬如说,在修订版的六位副主编中,原来的夏筱轩被删掉了,而原来没有的初亮却被增加为第一副主编。核查荆贵生为修订版所写的“编写人员”名单和《前言》,夏筱轩确为编写人员之一,是有具体工作量的,而初亮其人,不仅在“编写人员”名单中找不到他的名字,而且在《前言》中也找不到他的任何工作量。这就奇怪了:干活的夏筱轩何以被免去了副主编?而一点活不干的初亮又何以被增加为副主编?而且是第一副主编?再说,据荆贵生所写《修订本序》:“这次修订工作,是由本人进行的。”既然修订工作是由荆贵生一人进行的,所有的副主编和其它编写人员概未参与,那么,有什么理由对修订本的副主编进行增增减减呢?故伎重演,究竟为的哪般?  

第二,伪造版本,不择手段。按理说,同一版本的书,内容应该完全相同。但是,我们手中却有三套内容不尽相同的荆书修订本。这三套修订本,从版权页上看,各项记载完全一样(拿印次来说,都是1997年6月第一次印刷),但内容就不完全一样了。  

先说荆书的第一套修订本。这套修订本,我们于1998年6月8日和6月11日先后购买了两套,购买收据我们还保存着。这套修订本是用1997年修订本的上册和1995年第一版的下册拼凑而成的,也就是说,其中有一半是冒牌货。尽管其下册封二上还明明白白地印着“黄河出版社 1995年·济南”的字样,但荆贵生对此也毫无顾忌。这套修订本虽然真假参半,但价格却不饶人,是真修订本的价钱。为了卖出修订本的价钱,荆贵生就在下册的封底上,用印有“定价39.80元”的小纸条贴在第一版“定价35.80元”上面。对于荆贵生的这套假修订本,我们曾经写了一篇短文《迷惑:又一本同版异书》,发表在1999年3月10日的《中华读书报》上,但这丝毫未能停止荆贵生伪造版本的脚步。  
再说荆书的第二套修订本。根据我们掌握的证据,这套修订本的印成不早于1998年7月8日。这套修订本的上下册倒都是真的,但是,与第一套修订本相比,多了一个“古代汉语(修订本)上册勘误表”和“古代汉语(修订本)下册勘误表”。按理说,有个“勘误表”也不足为奇,出版物有此惯例。但是,荆书的这个“勘误表”却让人感到蹊跷。首先,众所周知,勘误表是用来更正文字上的错误,不是用来更正知识性的错误,而荆书的“勘误表”则兼有这两种功能,这就有点反常。例子详下。其次,“勘误表”中用来更正知识性错误的七条,其来路不正,其作法有失光明磊落。何以见得呢?说来话长。《汉字文化》1996年第四期载有某先生《打开古代文化宝库的金钥匙——读荆贵生主编<古代汉语>》一文。1998年6月24日,我们给《汉字文化》编辑部挂号寄出一篇稿件,题目是《一部有严重抄袭行为和常识错误的<古代汉语>——读荆贵生主编的<古代汉语>》,旨在与某先生之文商榷。8月下旬,我们给《汉字文化》编辑部打电话询问稿件处理意见,承编辑部的一位先生告知,他们将我们的稿件寄给了某先生和荆贵生(二人在同一单位),说是为了征求意见,而对方的意见与我们的看法完全相左,所以不准备采用我们的稿件,也不再发表有关荆书的任何文章。我们向这位先生表示:稿件采用与否,是贵编辑部的事,我们无权说三道四。但不给我们打招呼,就将我们的稿件寄给对方,这种做法不妥。因此,根据对等原则,希望贵编辑部将对方的答辩信寄给我们。《汉字文化》编辑部同意了我们的要求,不久就将对方的答辩信寄了过来。答辩信上签署的日期是1998年7月8日。现在的问题是,荆贵生完全可以不同意我们的看法,但总不能一方面把我们的稿件说得一钱不值,一方面又偷偷地将我们稿件中的一些他认为有用的东西窃为己有吧?在那篇稿件中,我们曾经指出荆书的7条常识错误,荆贵生以勘误表的形式窃取了其中的4条。今摘录此4条原文如下(很抱歉,前三条的文字与《评荆》文大同小异,但因为这是原始证据,所以也就不避重复了):  

(1)荆书第49页在介绍《尔雅》时说:“《尔雅》有晋郭璞注,南朝宋邢昺疏。”按:把北宋的邢昺派作南朝宋人,太离谱了。又,该书第261页在介绍《论语》时说:“《论语》的通行注本为《论语注疏》(魏何晏集解,南朝宋邢昺疏)。”又一次把邢昺派作南朝宋人。同样的错误还出现在第245页。又,该书第289页在介绍《孟子》一书时说:“《孟子》通行的注本有《十三经注疏》本(东汉赵岐注,南朝宋孙奭疏)。”这里又把北宋的孙奭派作南朝宋人。合起来,把三部儒家经典作疏者的时代都搞错了。  

(5)荆书第726页在介绍苏轼时说:“苏轼出狱以后,授黄州团练副使(团练使掌管州的军事)。”按:照此说来,似乎团练副使也是有职有权,只不过是个副手罢了。实则大谬不然。邓广铭、程应鏐先生主编的《中国历史大辞典·宋史卷》说:“团练使,官名。宋承唐制,置诸州团练使,但无职掌,无定员,不驻本州,仅为武臣之寄禄官。”而团练副使则是“宋散官名。无职掌,常以安置贬谪官员。”苏轼的团练副使正是如此。苏轼自己在其《到黄州谢表》中也说:“准敕责授臣检校尚书水部员外郎,充黄州团练副使,本州安置,不得签书公事。”实际上苏轼在黄州是一个管制对象,不得乱说乱动,哪里还谈得上过问黄州的军事呢。  

(6)荆书第637页在介绍韩愈时说:“河南府河阳县(今河南孟县)人。因其郡望为平州昌黎县(今河北昌黎县),所以自称昌黎人。”按:此说大误。尚振明《韩愈籍贯考察报告》说:“1983年冬,笔者到了河北省昌黎县。这个昌黎,不是韩愈自称的昌黎。当地的同志说:‘当韩愈自称昌黎时,这里叫广宁县。他死后365年,即大定二十九年,才改为昌黎县。’”(见《韩愈研究论文集》,广东人民出版社1988年出版)尚振明说是可信的。据新旧《唐书·地理志》,唐代有平州,但平州属下并无昌黎县。韩愈自称的昌黎,是郡名,不是县名,此所以谓之“郡望”也。韩愈自称的昌黎,当是《魏书·地形志上》所载的昌黎郡,其治所在今辽宁义县。今河北昌黎县之被称作昌黎,始于金世宗大定二十九年(1189),见《金史·地理志上》。  

(7)荆书第688页在介绍《文心雕龙》时说:“作者刘勰(约公元465-520年),字彦和,南朝齐梁时代东莞郡莒县(今山东莒县)人。永嘉之乱时期,他在京口(今江苏镇江市)避难。”按:既然说刘勰大约生活在公元465-520年,那么,他又怎么能够在“永嘉之乱时期”避难京口?这不是在说昏话吗?须知永嘉是晋怀帝的年号,时当公元306-312年,比刘勰的生年要早一个半世纪。下一世纪出生的人在上一世纪就有了活动,岂非咄咄怪事!《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文学卷》“刘勰”条说:“永嘉之乱,其先人避难渡江,世居京口。”这就对了。  

请读者将我们指出的这四条错误与荆书修订本“勘误表”中的下列七条对比一下:  
页码 原文 改为  
49页倒3行 删“南朝”  
245页倒11行 删“南朝”  
261页倒1行 删“南朝”  
289页12行 删“南朝”  
644页4行 为平州昌黎县(今 为昌黎(魏昌黎郡,治  
河北昌黎县) 所昌黎,在今辽宁义县)  
697页10行 “永”字前增“晋怀帝”,  
“他”字改为“其先人”  
735页4行 删“团练使掌管州的军事”  

对比之后,究竟是怎么回事,也就不言而喻了。如此行窃,胆子也未免太大了些。但荆贵生不这样想,他的如意算盘是,尽管勘误表的塞进是1998年7月8日以后的事,但反正我的书上印的是1997年修订版,对外我就可以宣称勘误表也是1997年就有了。这样以来,我不仅可以将窃取吕、王稿件中的某些内容的事掩盖得天衣无缝,神鬼难知,而且还可以倒打一耙,问吕、王一个恶意诽谤之罪。果不其然,荆贵生在其《论文集》中就按计行事,说:“荆书1997年已经作了勘误,吕、王1998年还要写文章把荆书已经勘误过的地方说成‘有严重常识错误’。吕、王批判荆书的目的是什么?除了恶意地侮辱诽谤,难道还有别的解释吗?” (336页)我们真是吃饱了没事干,撑的。如此撒谎,还真是需要点勇气呢!让我们还是用事实来戳穿谎言吧。第一,上面已经说过,我们于1998年6月8日和6月11日先后购买的两套所谓荆书修订本,还只有修订本上册,没有修订本下册。既然修订本下册在当时还没有问世,修订本下册的勘误表何从而来?总不能先有其子而后有其母吧!第二,答辩信上有这样的话:“吕、王两先生列举荆书中‘常识错误’凡七条,像小学老师批改小学生作文一样,是太小看天下读者了!至于批改是否尽当(实则对错兼半),这里就不说了。”你看,何尝有一个字提到有什么勘误表之事。如果真有什么勘误表,那还得了,《答辩信》还不揪住我们的小辫大张挞伐。俗话说,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荆贵生可能没有料到,我们对荆书版本上的造假一直是心存戒备的;荆贵生大约也没有料到,我们手中会有他们的答辩信,而答辩信写成于1998年7月8日。偷了人家的东西,不仅不感到丝毫内疚,还要反咬人家一口,如此居心,师格何在?人格何在?这在中国学术腐败史上恐怕难于找到第二例。我们提醒荆贵生,你与其撒谎说“荆书1997年已经作了勘误”,何如撒谎说“荆书1997年的修订本根本不误”,从而给我们加上个“无中生有,血口喷人”的罪名,要知道你还有一套根本不误的1997年修订本呐!请读者往下看,便知端的。  

再说荆书的第三套修订本。从我们掌握的证据来看,这套修订本是荆贵生2000年印刷的。这套修订本的版权页各项记载与前两套完全一样,拿印次来说,也是1997年6月第一次印刷,但和第二套不同的是,上下册的勘误表却忽然没有了。经核查,原来是所有的勘误都已经在正文中作了改正。当我们弄明白了是怎么回事之后,感到既可气又可笑:可气的是,在荆贵生手里,版本就像是一个小姑娘,可以随心所欲的打扮,公认的学术“游戏规则”被荆贵生扫地以尽;可笑的是,聪明反被聪明误,荆贵生怎么就忘记了“欲盖弥彰”的成语。  


目前在我们的手中,有两套内容不同的荆书第一版,有三套内容不同的荆书修订本,加起来是五套(它们的书号是一样的)。荆贵生究竟伪造了多少套版本,只有他自己最清楚。伪造版本的实质是出版非法出版物。荆贵生会不会就此洗手,看来不会,君不见,荆书封底的广告上醒目地写着“本教材保证长期供应”吗!  

四、修订本“硬伤”何其多也  

我们在揭露荆书第一版的假冒伪劣时,曾经使用过上边的小标题。现在,我们揭露荆书修订版的假冒伪劣,又不得不重复使用这个小标题。荆书一共十个单元,第十单元的文选是清一色的应用文,由主编荆贵生亲自撰写,他人不得染指,应该是能够代表荆书最高水平的一个单元。为节省篇幅,我们就以此单元为例,试观其“硬伤”情况:  

荆书963页应用文“贺友父寿”有句云:“恭值令尊老伯大人几祑大庆。”注云:“祑(zhì) :祭祀有次序。几祑,这里指多少岁。”按:这个注解是郢书燕说。“祑”是个错字,当作“秩”。古人称十年为一秩。例如白居易《喜老自嘲》诗:“行开第八秩,可谓尽天年。”宋人洪迈《容斋随笔》卷一“十年为一秩”条专讲这个“秩”字。连《现代汉语词典》(修订版)、《新华字典》的“秩”字都有此义项,并举了个“七秩大庆”的例子。而这里的“几”字是表示一个不定的数目,相当于代数中的X。  

同篇同页注释“麈尾”说:“古代用麈尾作拂尘,闲谈时用来驱虫、掸尘。”按:此注大谬。白化文《麈尾与魏晋名士清谈》(载《文史知识》1982年第七期)说:“麈尾,是魏晋清谈家经常手执的一种道具。直到唐代,还在士大夫间流行。宋朝以后逐渐失传。近现代的人没有见过实物,往往顾名思义,把麈尾认为与马尾拂尘是一类东西。其实,考古与文物界,早在四十年代傅芸子先生发表《正仓院考古记》之时,对麈尾的形制已经了然。麈尾,如附图所示……它有点象现代的羽扇,可不是扇。但是。麈尾绝不象拂尘,这是肯定的。拂尘,亦如附图所示……。据说,麈是一种大鹿。麈与群鹿同行,麈尾摇动,可以指挥群鹿的行向。麈尾取义于此,盖有领袖群伦之义。魏晋六朝清谈家习用麈尾,要是善于清言的大名士,才有执麈尾的资格。在这一点上,它有点象某些外国帝王和总统手持的‘权杖’,起显示身分的作用。而拂尘,则是侍女一类人侍候主子时拿的东西。这是它们之间的本质区别。这点区别非常要紧,关系到人的身分。”  

荆书964页应用文“贺友母寿”有句云:“某某仁兄先生阁下:不亲光霁,数月于兹。”注云:“不亲光霁:没有遇到好时光亲自前去。”按:此注大谬。“光霁”,本来是比喻对方的丰采,这里已经变为对对方的尊称,可以直译为“您”、“足下”、“阁下”等。所谓“不亲光霁”,意思就是“不见足下”,也可以说是“分别之后”。这本是书信开头的套话,荆贵生不解,闹出这等笑话。  

荆书967页应用文“唁人母丧”有云:“忽奉素简,骇悉老伯母大人驾返瑶池,曷胜悲悼。”注云:“素简,居丧者的书信。”按:此注大谬(按:原书《万象文书大全》注释已谬,荆乃袭谬)。“素简”,即素书。《汉语大词典》云:“素书,古人以白绢作书,故以称书信。”其同义词还有“素鲤”、“尺素”等。按:杜甫《暮秋枉裴道州手札率尔遣兴寄递呈苏涣侍御》云:“久客多枉友朋书,素书一月凡一束。”浦起龙《读杜心解》注云:“首段,喜得裴札也。” 试想,如果是“居丧者的书信”,还会说“喜得裴札”吗?再回到本文,如果写信人明知接到的是“居丧者的书信”,尚何“骇悉”之有?  

荆书969页注(9)云:“裣衽(jiǎn rèn):妇女行礼。”按:“裣”字不读jian,而读liǎn,是“敛”的异体字。这个问题,只要查一下中小学生使用的《新华字典》或《现代汉语词典》就能解决。  

荆书976页应用文“借资经营商业”有云:“敬伫玉覆。”注云:“伫:长时间站立。”按:此注大谬。伫者,企盼也,期待也。《汉语大词典》和《汉语大字典》“伫”字下均有此解。“敬伫玉复”者,恭候您的回音也。苟作“长时间站立”解,如何能讲得通呢?  

荆书980页应用文“女丧用”挽联横批有云:“懿范常存。”按:“懿范”二字,主要用于男性,今用于女性,迹近荒唐。究其原因,盖原书不作“懿范”,而作“壸范”。由于原书把“壸范”的“壸”字错印作“壶”,荆贵生不知就里,奋笔妄改,因而闹出此种笑话。《汉语大词典》有“壸范”一词,释作“妇女的仪范、典式”,正是此处要用的意思。  

荆书969页应用文“夫寄妻”有云:“家乡百物昂贵,我家食指众多,缴用尤属浩大。”注云:“缴用:缴纳给别人的和自家用的。”按:此盖望文生义,不知“缴用”当作“嚼用”,声近而误也。《汉语大词典》“嚼用”条云:“嚼用:吃用。谓生活开支。《红楼梦》第十回:‘你这二年在那里念书,家里也省好大的嚼用呢。’”作“嚼用”,正与上句“食指”(指家中人口)相应。  

荆书978页的“寿联横批”有一条是“南极星辉。”注云:“南极:星名,又名‘南极老人’。杜甫《赠韩谏》诗:‘《周南》留滞古所惜,南极老人应寿昌。’”按:杜甫的这首诗,诗题应是《寄韩谏议注》(此人姓韩,名注,官谏议),不是《赠韩谏》,这是一;诗中的“周南”并不是《诗经》中的国风《周南》,不应加书名号。此“周南”是古地名,或说即今洛阳以南。这里是用典。《史记·太史公自序》:“是岁天子始建汉家之封,而太史公留滞周南,不得与从事。”后世就把“周南”用作滞留某地而毫无建树之典。杜诗正用此典。这是二。实际上,宋人赵次公和清人仇兆鳌在注这首诗时,都已经指出“周南”是用《史记》之典。  

荆贵生在《古代汉语教学应用探讨》一文中说:“学习文选,要强调一个‘懂’字。文选中的每个字、每个词、每句话,都要弄懂。”(见《论文集278页》)这话很对。但要求学生弄懂,教师首先要弄懂。试问荆先生,你对自己选的文选都弄懂了没有?如果连你自己都没有弄懂,却要求学生弄懂,这算不算“以其昏昏,使人昭昭”?将错误的东西教给学生,算不算误人子弟?陈垣先生在家书中教训其做教师的儿子说:“吾见教书因读错字闹笑话而失馆者多矣,尤其在今之世,幸注意也。”(《陈垣来往书信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647页)而如此不堪的荆书则是荆贵生1996年晋升教授的力作。  

上述九条纠谬,荆教授该不会又一次偷偷地塞进他的勘误表吧。  


学术批评网(www.acriticism.com)首发 2001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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