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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地铁6号线因拆迁纠纷延误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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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0 10:18: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杉木栏路37号原租户的大儿子吴某国称,正找证人以证明房屋不是公房。 李佳文/摄


  新快报讯 (记者 李佳文 通讯员 小谌 小罗)地铁六号线文化公园站旁一栋两层高的砖木结构房子租户不肯接受两套补偿方案,拖了三年仍未拆除。道路扩建办工作人员表示,租户对60平方米的房子索要330万元补偿。由于房子正位于六号线折返线工程的竖井上,导致竖井工程一直没办法开工,直接影响地铁六号线该段三年无法施工,至今损失已达1200万元,从而直接影响到六号线的开通。
  小楼属国土房管局
  这栋小楼位于杉木栏路37号,记者昨天在现场看到,该楼属于上世纪40年代的砖木结构建筑,表面看上去年久失修。负责拆迁的荔湾区道扩办负责人黄部长介绍,这栋楼是公房,产权人原来是市国土房管局,2009年6月因地铁建设需要已过户到地铁总公司。房管部门早期曾出租该楼的一楼后座及二楼给吴某居住,吴某每月交80多元房租。
  吴某于2008年4月去世后,次子吴某业未办理更名手续,且一直未在此居住,而长子吴某国(香港居民)则一直住在此。根据公房管理的政策,如果承租人死亡或外迁,要将租户更名到同户口、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其他家庭成员身上,吴某国作为香港居民无权租用广州市内公房。

  拒绝两套补偿方案
  为了腾出房子,国土房管部门和地铁总公司提出了两个补偿方案。方案一是一次性给予10万元左右的弃租补偿,这是根据有关规定按房屋评估总价的30%计算;方案二就是提供芳村花地大道金通街8号101房(36.3平方米)、16号204房(34.2平方米)两套共70.5平方米的房屋,安置吴某业续租,同时支付搬迁补助费。该房一楼前院的租户接受了方案一10万元的弃租补偿,已于年初搬走。但吴氏兄弟对两个方案都不接受,提出补偿330万元才肯搬。而在2007年10月,银信房地产评估公司对该房子的估价是384081元。
  工程等足三年未开工
  “六号线折返线工程需要在这栋楼的位置上挖一个竖井,为了等拆除这栋楼,我们足足等了三年。”施工单位负责人贾经理向记者诉苦,该栋楼两米之外就是地铁六号线折返线和文化公园车站的工地,原定在今年4月份完工的工程,由于这栋楼拆不了、竖井建不了,足足拖延了三年。
  据了解,2007年10月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就对这栋楼发出了《房屋拆迁许可证》和《拆迁公告》。市政府拆迁裁决处在今年8月10日已作出裁决,要求租户于15日内腾空房屋,租户也可以在三个月内到法院起诉,但诉讼期间不停止裁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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