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炫目光环下的地王:一半是荣光一半是苦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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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8 16:10: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编者按:2007年是“土地为王”的黄金时代,各地开发商掀起一轮又一轮的“造王”运动。据不完全统计,2007年在全国一二线城市诞生了大大小小20余个知名地王。一时间,地王的光环令人炫目,地王周围的楼盘也随着地王的行情迅速上涨。

    然而,数月之后,随着楼市陷入低谷,尤其是2008年楼市低迷时,让那些拿下“地王”的开发商进入了一段煎熬期,以至于许多项目被迫延迟工期,有的高地价用地尚未动工开发,有的欠缴土地出让金,有的成了拆迁烂尾地块,有的被政府收回又重新拍卖。

    随着2009年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复苏,各地楼市又回到了2007年火爆行情,又出现了地王天价。那么,地王以及新出现的地王们,会不会陷入2008年的“负资产”境地?楼市行情会不会重蹈覆辙?请看本报驻十省市记者发回的报道。

    广州:迟到的清算

    上月,广州知名地产中介公司合富辉煌发布了一份报告,报告称广州2007年高于平均地价的27块地块中,仍有23块在“晒太阳”。这一报告引起了媒体广泛关注。

    由于地王的产生对推高楼价起着推波助澜作用的事实存在,而管理部门对闲置土地的“清算”,似乎显得滞后,闲置的地王们再度被民众和舆论推向了风口浪尖。

    媒体报道后不久,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黄文波于8月10日向媒体发布消息时表示,广州27宗前年出让的高价地块已有7宗已动工,闲置的仍有20宗。这20宗土地分为5类,第一类是位于中心城区的拆迁烂尾地块,有5宗;第二类是由于城市规划已将土地用途调整为公共绿地,这类有4宗用地;第三类是用地单位严重违约,政府已解除出让合同,没收竞买保证金,并对开发企业进行违约处罚的,有1宗;第四类是土地出让金已全部缴清,但由于企业原因导致动工延迟的,这类有5宗用地;第五类是有5宗高地价用地尚未动工开发,且欠缴土地出让金。

    据介绍,已经被收回的是总价近45亿元的科学城地王。而云祥路广州最贵“地王”、金沙洲“地王”等5幅既欠缴土地出让金又在晒太阳的“地王”,由于在同一天出让而最为引人关注。

    这5幅地王都是在2007年9月11日拍出,它们分别是:富力地产以18亿的价格拍得白云区云祥路地王,楼面价为18728/平方米;保利地产以21.2亿元和20.8亿元夺得位于广州市白云区金沙洲的两块土地,楼面地价分别高达8769元/平方米和8112元/平方米;深圳市鸿荣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21亿的价格,拍得白云区金沙洲B3702A06地块,楼面价为7935元/平方米;金地集团以15.9亿的价格,拍得番禺中心城区南区4-2地块,楼面价为6230元/平方米。

    针对上述5宗地王,黄文波表示,这5幅地王成交地价较高,蕴含较大的投资风险。对5宗高地价用地违约行为的暂缓处理,主要是考虑前段时期国际金融危机和楼市骤然低迷的特殊背景。黄文波称,政府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这些“地王”分类处置,不会因为是知名企业而法外开恩。如果开发商有后期开发意愿,则参照粤十五条处理,这也意味着可延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如果开发商没有后期开发意愿的,则按违约处理,该收地的收地,该没收土地出让金的没收土地出让金,该重拍的重拍。

    据了解,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方面计划在9月份对地王处理完毕。

    按照当时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开发商延迟支付地价的,按每日1‰征收违约金,延迟支付超过半年的,政府有权解除出让合同,没收竞买保证金,并向违约责任人追偿土地重新出让后的成交差价。也就是说,今后政府收回土地重新出让的时候,卖出的价钱如果不如上次出让高,原来的违约开发商有可能要为重新出让补差价。

    对于闲置“地王”的非议,也迫使政府开始从严治理,亡羊补牢。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方面表示,从今年起,广州进一步严格违约责任,要求竞得人在土地出让后缴纳定金,一般为成交价款的10%,受让方违约的,按“定金罚则”处理,没收定金,并可要求受让人赔偿损失。这意味着,开发商拍的土地价格越高,今后违约被罚的钱越多。(张晓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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