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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车祸频发各地判决不一 "黑色幽默"发人深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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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8 10:25: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醉酒无证驾驶,肇事逃逸,四人死亡,一人重伤,成都中院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醉驾者死刑。五位律师联名上书,认为量刑过重,七成网友对判决拍手称快。

    因交通肇事被判处死刑是否具有示范性意义?近年恶性交通事故频发,判决差异较大,加大对酒后驾车者惩罚力度,是否能起到警示作用?《新闻1+1》为您解析。

    主持人(董倩):

    欢迎收看《新闻1+1》。


    一名没有驾照的司机因为酒后驾车,造成了4人死亡、1人重伤的局面,这是一起交通安全的案件,但是当事人却被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被处以一审死刑,他有罪,但是该当何罪?岩松,怎么看这样的问题?

    白岩松(新闻观察员):

    其实这是一个让人立即很难得出答案的一个问题。因为酒后驾车致人于死地的新闻最近一阶段几乎是此起彼伏,但是我们的法律面对它的时候似乎显得两难,罪名合适的处罚不太合适,处罚比较合适的,罪名又得多解释一番,因此怎么解决这样的问题,我觉得已经成为摆在中国司法界面前迫在眉睫的事情。

    主持人:

    好,我们先回到判决的现场去看一下。


    (播放短片)

    解说:

    被告孙伟铭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请坐下。

    死者家属:

    立即执行,死刑立即执行。

    孙伟铭(肇事司机):

    我对不起你们。

    死者家属:

    死刑。

    孙伟铭:

    没有概念,失忆了,我能回忆起的就是在医院里面交警把我接过来。

    记者:

    就只知道这些。

    孙伟铭:

    是的。

    解说:

    2008年12月14日下午,29岁的孙伟铭着着他的别克车与一辆比亚迪发生追尾,然后迅速逃逸。在驾车逃逸过程中,与一辆正常行驶的小轿车迎面相撞,造成4人死亡,1人重伤。然而他依旧没有选择停车,又与另外三辆轿车相撞,直到自己的别克车完全损坏。

    被撞司机:

    我是正常行驶,他从后面屁股上来就给我撞了,撞了就跑了。

    被撞司机:

    先是把奔奔撞了,我看见奔奔车都弹起来了。

    奥拓车司机:

    速度很快,我都不知道怎么的,他“嘭”的就过来了。

    解说:

    当晚孙伟铭的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结果显示,100毫升的血液中含有135.8毫克的酒精。按照标准,100毫升血液中含有80毫克酒精就属于醉酒状态。

    孙伟铭:

    中午喝了多少也没有概念了,而且我下午还能打牌,我都很奇怪,为什么我会到这里来。

    解说:

    经公安机关调查,孙伟铭未在任何驾校学习过,也从未办理驾驶证。事发前,电子眼已经拍摄到这辆上户仅半年的别克轿车,包括闯红灯超速在内的十次违章记录,但均未处理。

    记者:

    请问你有没有驾驶证?

    孙伟铭:

    你问我?我现在,这样给你说吧,我把刚才关于这件事的情况,我回答的很清楚了。

    伤者代玉秀的姐姐:

    最终还是有了一个结果,最终还是判的比较公正。

    死者的亲戚:

    我觉得是公正的,但是我们希望按照要求立即执行,还社会一个公道。

    金玉航(死者的儿子):

    如果能立即执行我就很满意了,因为现在终审还没有下来,我们要等他被执行了,我们才咽的下这口气。

    记者:

    你们现在的态度是怎么样的?

    孙伟铭的家属:

    我们不能接受,不公平。

    记者:

    你们觉得不公平,那你们下一步有什么打算呢?

    孙伟铭的家属:

    我们要上诉。你应该去关心法律的态度,你不要关心我的态度,肯定是太重了。

    记者:

    你们觉得不公平吗?

    孙伟铭的家属:

    不公平,不公平。 (责任编辑:王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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