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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规定黑车拉客运营最高可罚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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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7 11:34: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报讯 昨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该条例将从今年12月1日起实施。
  根据该条例,黑车拉客最高可罚10万,中心城区和新城中心区将实施昼间货运的总量控制,北京今后将对中心城区的商业设施进行交通影响评价,未做评价或者对交通有重大影响的项目不予立项。
  会议还任命淳于国平为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任命肖龙为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此前,淳担任二中院副院长,肖担任一中院副院长,对调的原因是两人均到了干部需交流任职的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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