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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开始北京西三旗39户承租限价房商户已有34户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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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3 16:27: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6日市建委对西三旗限价房部分政策房出租情况进行了检查,截止到昨天,39户承租限价房的商户已有34户搬出,其中3户迁至室外“办公”。


    舍不得撤出

    装修公司露天办公

    承租西三旗限价房的商户,除了一户开的“买卖”是小卖部以外,其余都是装饰、装修企业。“最热闹的时候,D26区6号楼和8号楼楼道、电梯、户门、窗户上到处都贴着装修公司电话、名称,但被媒体曝光后,尤其是政府来检查后,这些小广告就没有了,现在34家商户已经陆续搬出,留下的5户我们正在劝说中。”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D26区刚刚交用,正是装修公司“揽活儿”的好时机,搬出限价房的装饰、装修公司“舍不得”离开小区,而住户也有寻找装修公司的愿望,因此物业公司就在小区停车区搭起了露天凉棚,临时给装修公司当“展位”使用。尽管天气十分炎热,还是有3家装修公司进入凉棚开始“办公”了。


    据了解,在D26区交用之前,四家规模较大的装饰公司就和小区物业公司接洽,租用了小区的地下室,而30多家装饰、装修公司“大规模”“入住”政策房是在小区交钥匙之后。

    只限居住不限“自住”

    个别业主钻空子

    市建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限价房的供应对象主要是本市中等收入住房困难的城镇居民家庭,在限价房预售合同和物业管理公约中都已经明确,业主所购的限价房“不能改变使用性质”,也就是居住用途。

    限价房能不能出租呢?除了西三旗限价房,清河小营限价房也出现了“群租”现象,个别业主把房子分隔成多个空间,以每月几百、上千元不等的价格出租给刚毕业的大学生和外地来京务工人员。据了解,目前本市对限价房的监督管理执行的是《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办法”明确限价房未住满五年只能由政府回购,但是并没有像《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一样,明确表示:“经济适用住房只能自住,不得出租或出借以及从事居住以外的任何活动。”显然,清河小营的业主正是“钻了政策的空子”。 (责任编辑:王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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