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57|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云南拟建立虚假新闻社会公示制度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9-7-22 11:38: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记者 代兴波 昨天召开的云南省新闻战线深入开展“三项学习教育”动员大会提出,拟建立虚假新闻社会公示制度,把虚假新闻所涉及的责任人、责任单位、处理情况等信息向公众公布,以此促使新闻媒体接受社会监督,提高云南媒体的公信力。
  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张田欣在动员大会对全省新闻宣传、“三项学习教育”活动提出要求: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始终坚持和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改革创新,努力在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和传播能力上下功夫;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新闻队伍建设。

  他表示,继续把解决有偿新闻、虚假报道、负面新闻、低俗之风、不良广告作为重点,完善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坚决一抓到底,抓出成效。严禁以批评报道、曝光相要挟谋取私利,为小团体搞创收。新闻媒体要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建立纠错机制,对已刊发的失实报道,必须向社会公开更正和道歉,狠刹虚假报道。同时,要建立社会监督制度,省委宣传部将设立和公布新闻监督热线电话,让公众对新闻媒体报道的质量进行监督。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表示,准备建立虚假新闻社会公示制度,同时可及时澄清不实和虚假报道,消除影响。另外,对新闻媒体的考核管理办法也正在拟定中,广泛征求意见后将下发执行。
  来自云南省、昆明市各新闻媒体的190余名新闻工作者参加首期培训,培训为期3天,主要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新闻职业精神与道德等三项内容展开培训。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中国海外利益研究网|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 京ICP备12023743号  

GMT+8, 2026-4-19 15:13 , Processed in 0.109375 second(s), 2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