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31|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山东规定民企可投资收费公路建设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9-7-14 14:43: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记者杨传忠
  本报济南7月13日讯 记者从省交通运输厅了解到,目前《山东省收费公路招商引资意见(试行)》已经出台实施,民营企业将可入资高速公路等收费公路建设或者收费权转让。

  日前,继荣成至文登高速公路项目后,山东又推出乐陵至济南、潍坊至日照等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投资人。与以往不同,此次推出的高速公路项目投资方将不仅限于国企,民间资本等社会各类投资者都有机会分羹。
  《山东省收费公路招商引资意见(试行)》的实施,首次明确了收费公路招商引资范围和实施主体,收费权转让项目受让方和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应当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外经济组织。
  《意见》规定,投资企业注册的项目公司,只要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已全部出资到位,企业所有者权益不低于转让项目实际造价或建设项目投资总额的35%,就可以参与经营性公路建设。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中国海外利益研究网|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 京ICP备12023743号  

GMT+8, 2025-9-12 04:44 , Processed in 0.078125 second(s), 2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