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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鞍山实名交易旧手机防销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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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5 11:48: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据新华社6月14日电 近日,辽宁鞍山警方规定,今后到市场买卖二手手机的市民,须持本人身份证,接受经营者的信息登记。此举旨在堵塞不法分子的销赃渠道。
  据介绍,此前,鞍山警方规定商贩在收购旧手机时,必须登记手机串号、机型等信息。但在实际工作中民警发现,个别业主违规收购二手手机,给个别犯罪分子销赃带来便利。
  对此,鞍山警方规定,凡是二手手机经营者,收购时必须如实验证登记出售者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机型、手机串号、手机来源、出售时间等信息。购买二手手机人员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经营者也必须登记。此外,警方还要求二手手机经营者,发现可疑人员和可疑手机,应当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不得隐瞒包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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