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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对邓玉娇强制措施变更为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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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7 14:13: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5月26日晚,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经公安机关审查,决定依法对“女服务员刺死镇招商官员”的犯罪嫌疑人邓玉娇的强制措施变更为监视居住。

    据了解,受邓玉娇亲属委托,邓玉娇代理律师汪少鹏、刘钢于5月25日向巴东县公安局提出对邓玉娇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公安机关经审查认为,鉴于邓玉娇具有自动投案情节,对其采取变更强制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对邓玉娇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欣屏)

    案件进展报道:

    据恩施新闻网报道,据湖北巴东县公安局证实,涉嫌故意杀人一案犯罪嫌疑人邓玉娇的母亲张树梅在解除原聘律师后,另聘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武汉)汪少鹏律师和湖北诚业律师事务所(宜昌)刘钢律师共同担任“邓玉娇案”在侦查阶段的代理律师。5月24日张树梅与两位律师签订了委托书。

    5月21日,湖北巴东县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欧阳开平就“邓玉娇案”的最新情况及公众关注的问题接受了记者专访。

    新华网湖北宜昌5月21日电(记者江时强、吴植)针对野三关镇政府干部在娱乐场所被刺死一案,湖北省巴东县委日前召开常委会,要求各工作专班加强办案力量,明确责任,使此案得到依法公正、及时稳妥的处理,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正义网:需要提醒的是,公安机关应密切注意到案情的几种可能性,侦查取证方向不能简单地确定为故意杀人。对检察机关来说,提前介入本案有法可依自不待言。就案件急迫性来说,检察机关的提前介入,已成为当务之急。

    网民反应

    5月18日中午,湖北巴东县公安局在互联网上通报了“5.10”案件的一些细节和警方的处置情况。巴东县公安局称,已经以邓玉娇涉嫌故意杀人对其立案侦查,是否自首须经法院认定。


    (来源:荆楚网) (责任编辑:王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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