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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与律师递陈明状 声称合议庭无权审理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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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4 09:26: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新网5月14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陈水扁上周在延押庭后发表声明,将解除辩护律师委任。台北地方法院到13日都没收到解除委任状,反而收到一份陈水扁与律师的陈明状,内容全都在批评合议庭法官。

    陈水扁上周在声明中表示,他拒绝非法羁押、非法起诉、非法审判,会解除辩护律师的委任、撤回所有证人的传讯,请审判长蔡守训立即判他无期徒刑,他会放弃上诉。

    台北地检署检察官林达表示,审理扁案的台北地院合议庭与公诉检方13日收到的是由陈水扁与他3名委任律师具名的陈明状,内容主要还是在质疑扁案有争议,合议庭无权审理,并批评合议庭继续羁押陈水扁毫无道理等。


    陈水扁等人除在陈明状内容中不再称“审判长”、“法官”等,改称审判长蔡守训“先生”、受命法官徐千惠“小姐“外,还批评蔡守训上周延押庭陈水扁出现不适时,面露嘲笑之色,也批评蔡守训与徐千惠开庭时不断传纸条,态度轻佻。

    虽然陈水扁声明表示将不再传讯证人,不过公诉检方已于12日以补充理由书,向法院声请传唤台当局前“行政院长“张俊雄出庭作证。合议庭排定,19日将由扁任内出纳陈镇慧与张俊雄对质,厘清机要费犒赏等细节。

    此外,合议庭也排定19日下午由陈镇慧与陈水扁对质;20日上午继续前“总统府副秘书长”马永成、前陈水扁办公室主任林德训与陈镇慧对质;20日下午马永成、林德训与前陈水扁官邸总管陈慧游对质;26日上午则由马永成与林德训与前“总统府”会计人员邱琼贤对质等庭期。 (责任编辑:张少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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