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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纽约时报》15日消息称,美国政府官员近日在采访中称,美国国家安全局(NSA)近月来拦截和监听美国公民私人电子邮件和电话的行为已经超越美国国会去年设下的限制范围。
一些情报官员和律师提及了这一问题,他们称,国家安全局对美国人国内通讯信息的收集“过度”。他们形容这种行为的用词各不相同,有的人认为事态“很严重”,有人认为是“系统的”,也有官员确信并非蓄意所为。报道称,一些官员担心有关争议可能损害合法情报收集工作的信誉,近几周来政府已召集一系列机密会议,准备作出反应。
司法部周三晚间承认,国家安全局的监听运作存在问题,但表示相关问题已经得到了解决。周三晚间公布的声明称,作为定期审查安全局行动的一部分,司法部负责“发现问题并提高警惕”。司法部官员将在法律及法院指令之下“综合考虑改善形势,并将整个计划带入正轨”。在该声明中,国家安全局称其“包含收集和分析在内的情报活动严格遵守美国法律及准则”。主管国家情报的办公室并没有透露监听方面的具体问题,只是表示“当出现由于疏忽所致的问题时,我们非常慎重的对待,并予以立即改正”。
问题也许并没有得到解决,情报官员称,他们仍旧在仔细检查国家安全局行动的范围。国会调查者也表示,他们希望得知是否存在任何侵害美国公民隐私的问题。目前,仍不清楚国家安全局监听行动的具体涉及范围。据悉,美国国家安全局不仅秘密监听别国政治人物的电话,还一直对知名记者、国际组织官员甚至返国美军士兵的电话通讯进行监听。
2008年7月10日,美国当时总统小布什在白宫签署《新版窃听法案》,并称这一法案是“对美国人民安全至关重要的标志性立法”。这项新法律正式取代1978年国会通过的《国外情报检查法》,作为美国政府今后进行窃听活动的依据和准则。这一法律按小布什的要求给予参与窃听项目的电信公司以法律豁免权,同时允许布什政府因反恐为由在未经法庭授权的情况之下,对通信一方在美国境外的国际间通信进行窃听。此外,它也加强了美国司法部门和国会对窃听行动的监管。
“9·11”恐怖袭击之后,小布什便以反恐需要为由,允许国家安全局在未经特别法庭许可的情况下对境内居民国际间通信进行窃听。此事于2005年底被曝光之后,在美国国内引起巨大争论。民主党人士指出,布什政府的行为违反美国法律;一些公民权利组织也指责新版窃听法案以反恐为名侵犯民权。(春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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