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13|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七部门启动"三年百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9-4-16 11:34: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国家工商总局、全国工商联和共青团中央近日下发通知,实施“三年百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此举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工作,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

    据了解,“三年百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的总体目标是:2009年至2011年,组织100万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拓展和规范一批用人单位作为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进一步完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制度;通过努力,提高参加见习的高校毕业生的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丰富工作经验,增强市场就业竞争力。计划任务为2009年30万人,2010年35万人,2011年35万人。


    《通知》提出,确定见习单位的具体要求为:见习单位要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管理规范,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的见习岗位。见习单位的行业分布应优先考虑当地重点发展的优势产业,同时尽可能吸纳不同行业的企事业单位参加。见习单位提供的见习岗位,应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通知》强调,要加强见习管理。各地应指导见习单位和参加见习的高校毕业生签订就业见习协议。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和地方政府提供基本生活补助。高校毕业生在同一单位见习时间一般为3-12个月。见习期间或期满后被见习单位正式录用的,单位应及时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 (责任编辑:王键)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中国海外利益研究网|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 京ICP备12023743号  

GMT+8, 2025-8-4 20:06 , Processed in 0.062500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