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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贾静雯见女儿要满足婆家四大条件(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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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7 18:12: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孙志浩(左)与女儿梧桐妹被读者看到人在温哥华




贾静雯与夫在上海的住宅汤臣豪园,购入价400万元


   北京时间4月6日上午消息,据台湾媒体报道,贾静雯4个月没见爱女梧桐妹,孙家开出“条件”,要她答应才能见女儿,让人好奇孙家的“条件”到底是什么?让贾静雯无法接受,且难以启齿,莫非有难言之隐?连日来演艺圈也议论纷纷,归纳大概可能有4点。

  首先,贾静雯嫁到孙家后,孙家在上海买了两栋房子送她,一是她跟孙志浩居住的汤臣豪园,购入价约1680万元台币(约合人民币400万元),另又花1000万元台币(约合人民币200万元)在上海买了一处房子,让贾静雯患癌的妈妈住到上海就近照顾,尤其上海房价飙涨,房价已翻倍,因此“条件”有可能是要她将两栋房子都归还孙家,让她人财两失。
  此外,一般人最容易猜想到的,就是女儿梧桐妹的监护权,“条件”最大可能应是贾静雯同意离婚,但要无条件让出女儿监护权;另一可能是她同意离婚,让出小孩的监护权,但能保有两栋房子,不能再要求其他赡养费。
  而第4个可能“条件”,也是贾静雯长期跟孙家的争执点,孙家要求贾静雯从此退出演艺圈,在家相夫教子,不再出来抛头露面,不过,这点贾静雯不可能答应,因为她很孝顺,还得负担娘家在台北信义区2500万元台币(约合人民币500万)房子的房贷,若不出来赚钱,哪有钱可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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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8 17:38:4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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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8 17:39:5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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