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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帮脑残的学者、专家引发了一场关于房产用地在“70大限”之后是否要收费的争论,笔者感觉这帮人,要么脑残,要么居心叵测!
我国现行的土地制度,在当今世界各国中,可以说是最优越的。历史上,也只有种族隔离制度下的南非,有类似的土地制度。
在土地国有的大前提下,公民、法人“地主”的土地权益是有限的。你可以种庄稼、盖房子。工业厂房用地,谁污染谁负责,盖厂房前先检验土质,撤出后再化验,污染了要掏钱治理的。但是,下面的地下水、资源,是公有的,由政府统一规划、开发、使用!
国外的私有土地制度下,地下的任何东西,都属于地主所有。由此产生的负作用,一是建设征地困难和成本级高,政府都奈何不了各种“钉子户”,地主把政府投资的公益设施当肥肉来宰割。东京成田机场的跑道边上的钉子户,几十年,还在那里,晚上10点后不能起降飞机,噪音扰民!下一条跑道,就是修不起来!人家就占着不动,谁也没办法!这是土地私有的结果! 二是地下资源私有的结果,造成资源开发管理困难、成本极高,地主不劳而获!试想想看,各地主们乱抽地下水,岂不乱套?一个矿脉上面有N多地主,都在乱挖乱采,或者不让开采,情况如何?
我国现行土地公有制下,要征地修路、架桥、盖房子,建设成本相对比较低,经济发展比别国快!
今后20-30年的城市化进程,要让大量农村人口转移到城市里里安居乐业,需要大规模建设安居、医疗、教育、市政设施建设,土地公有制的社会发展成本低,容易更快地实现这个目标。
引发“70大限”争论,结果就是冲击现行土地公有制!其效果一是引起社会隔阂和冲突,有房产的人,当然希望以后免费取得土地,没房产的人则会想,凭什么你们白占公有的资源?其效国就像台湾民进党搞族群撕裂,引发内部社会矛盾一!人为地把社会划分成不同利益集团,操弄其相互争斗!其二是阻碍我国经济发展的步伐,提高了建设成本,导致新建设的公路、街道、公共设施当中,出现大量的钉子户,大家都把这些建设项目当作唐僧肉,狮子大开口。
介于我国房地产业只有10年历史,“70大限”的问题,30后再讨论也不迟!留给后人去解决,要相信后人的智慧!
例如,到时候可以对有房产的人,开征“国有土地使用税”,或者收取“土地使用租金”。国有土地不能凭白给一部分人占用,这对另外的人不公平!要是卖断给房主,如何定价是个很大的难题,甚至引发大规模社会问题。开征这个税种、或者租金收入,可以用来给没有房产的人建设廉租房、建设医院、学校、补充养老金等,总之,国有、公有土地的收益,应该服务于全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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