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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六条警规"成为公安执法"高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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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7 14:12: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记者日前从山西省公安厅获悉,3月1日起全省公安系统将全面实施《山西省公安厅六条警规》,加强公安机关纪律作风建设,规范公安民警执法行为。
  这“六条警规”包括:严禁对群众的报警报案不履行法定职责、不及时出警处置;严禁乱收费、乱罚款、收“黑钱”;严禁违反规定办证办照;严禁参与经营或变相经营娱乐场所和煤焦企业、非煤矿山;严禁收受当事人和代理人财物或违法违规执法办案;严禁向违法人员通风报信或为违法活动提供保护。

  违反以上“六条警规”的公安民警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和影响,予以纪律处分、辞退或开除的处分。违反上述规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山西省公安厅对群众举报违反“六条警规”行为设立了举报电话,0351-3659110和0351-3659507,110报警服务台也即将接受此类投诉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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