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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芙吃出3条小虫索赔3000元遭拒 曾多次被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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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0 14:30: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从“德芙”原粒杏仁巧克力里竟然爬出了一条活着的小虫,掰开杏仁,里面还躲着两条——与“牛奶香浓,丝般感受”的广告语截然相反的一幕被杭州消费者陈女士遇上了。

    昨日,早报记者从陈女士处获悉,她已向“德芙”生产商——玛氏食品(中国)有限公司提出赔偿精神损失费3000元,但遭到拒绝。

    据此前媒体报道,消费者食用“德芙”巧克力时发现异物已不是头一回,先后被曝光的就有2004年2月“绿头苍蝇”、2006年2月“易拉罐拉环”、2006年10月“死虫子”事件等。

    陈女士的“德芙”原粒杏仁巧克力是朋友的喜糖,1月9日下午,她剥开其中几颗。“一般每个独立包装里面是一颗巧克力,这包里面有两颗。”陈女士描述,“第一颗是好的,吃到第二颗时我感觉有点不对劲,杏仁外面包裹的巧克力有凹凸感,连忙吐了出来看。”发现已经被咬掉巧克力的杏仁表面竟然有几个小洞,一条白色的小虫子正探头探脑往外爬。陈女士立刻觉得恶心难忍,跑到卫生间呕吐不止。而后,她的同事掰开了那颗杏仁,令人惊讶的是,里面竟然还蠕动着两条白色虫子。

    事后,陈女士致电“德芙”原粒杏仁巧克力的生产商玛氏食品(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办事处,反映了情况。当天下午,一位蒋姓高级客户主任来到现场,确认是玛氏公司的产品,并解释说杏仁在加工时很可能含有虫卵,因此才会长出虫子来,但他对陈女士提出的3000元赔偿并无明确表示。

    双方交涉未果,陈女士便向杭州“12345”市长热线投诉。1月13日,杭州天水工商所介入调解,但玛氏公司表示,只能补偿现金500元和给予报销检查身体和看病的费用。陈女士对此表示不满意。16日,早报记者与玛氏公司杭州办事处联系,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不方便就此事接受采访。随后,早报记者多次与玛氏公司北京总部对外关系部联系,但截至昨天下午,均未收到任何回应。

    “杏仁等坚果食品应先经过高温烘炒才能食用,如果杏仁内部有虫卵等,一般会在烘炒过程中被杀死。”浙江工商大学食品学院院长励建荣表示,但如果出现疏漏,杏仁内部仍有未被杀死的虫卵,产品包装好后,小虫子就很可能从巧克力和杏仁中获得养分而孵化出来。

    浙江省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叶元春表示,在客观事实存在的情况下,这件产品是不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的。根据法律规定,产品质量存在问题,一般给予退一赔一处理,其他损失则需要双方协调解决,目前并无明确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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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女士因参加婚礼分到几盒德芙原粒杏仁巧克力,没想到的是,一颗巧克力里竟然吃出了三条活生生的虫子。之后的几天,陈女士一直觉得恶心难受,她向玛氏食品(中国)有限公司提出了索赔三千元精神损失费的要求。但该公司却表示,没有任何证据说明这颗巧克力是他们的产品,只能补偿现金500元(《德芙杏仁巧克力里吃出三条虫》)。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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