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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六次会议审议保险法草案 [打印本页]

作者: 岸上的猪    时间: 2008-12-27 10:46
标题: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六次会议审议保险法草案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在京举行
    新华网北京12月22日电 为期6天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22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继续审议防震减灾法修订草案、专利法修正案草案、刑法修正案(七)草案、社会保险法草案、保险法修订草案、侵权责任法草案,首次审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草案、统计法修订草案等。

    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     

    保险法:高管违法导致公司损失将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法修订草案规定,保险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法修订草案加强对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针对社会上进一步加强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合法权益保护的呼声,全国人大常委会22日二审的保险法修订草案作出规定,加强了对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保险法修订草案不再对"保险行业协会"作专章规定
    保险法修订草案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加入保险行业协会。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机构可以加入保险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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