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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有了陈水扁,我很难说台湾我爱你
台湾是我们国家的一个省,台湾人民是我们的骨肉同胞,我理应爱台湾,但因为有了陈水扁,台湾竟然没有我原来想象中的可爱。
台湾认为我们这边没有他们“民主”。民主,应该是可爱的。台湾有了民主就更加应该可爱。但台湾的“民主”却让我难以“爱”起来。首先,台湾的民主还只停留在选举上。几经折腾的选举,选出来的竟然是一个贪污犯。拥有民主选举不容易。我们这边天天讲改革,也天天讲要让人民拥有民主选举权,但喊了几十年,除了湖南省选超女真正让“选民”过了一把选举瘾外,其他的几乎都是摆设。然而虽然是摆设,但我们选举出来的领导人,虽然地方领导人中个别是贪污犯,但中央领导人中却的的确确是优秀的。所以,你们的民主选举不值得我爱。
民主是与法制联系在一起的。民主健全的,法制应该健全。台湾的法制是否健全?看看他们对于贪污犯的处理就知道了。法制是做什么的?法制首先是保护正义的打击犯罪的。如果法制不能做到保护正义打击犯罪,这种法制还有存在的必要?台湾的地方法院竟然让陈水扁这个贪污犯逍遥自在,两次判决不收监。我们这里也有抗诉,当上级法院要求下级法院改判,我们的下级法院是要讲组织性纪律性的。因而我们这边是不会出现或者很难出现台北地方法院的事情的。还是这个陈水扁,已经有事实证明贪污受贿了,台湾的政权竟然还给他发年终“奖金”,配“保安”,竟然还继续享受“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待遇”。这哪里有一点儿是非曲直!
如果说,以上情况还情有可原的话,最使我不感到可爱的是,时至现在,陈水扁竟然还有一批“粉丝”,作为以民主进步命名的民主党内心深处拥护的竟然还是一个贪污犯。试想,如果真的民进党再度执政,它的领导人无论是在“中央”的还是在“地方”的,一个一个的依然是些贪污犯。因为,他们已经不知道耻辱。中国的祖先是以“不贪为宝”,而到台湾的民进党人是以贪为英雄、为楷模。虽然说,拥护陈水扁的人已经越来越少,但,如果陈水扁如果是生活在我们这一边:、第一,绝对不会选上最高领导。第二,即使选为了领导,绝对不会让他还在家中自由生活,即使没有收监,也早就“双规”。第三,绝对不会给他发年终奖金。第四,没有一个人民群众还会拥护贪污犯。
一个并不是真的民主和是非曲直都不要的地方,又怎么使人爱?如果说,陈水扁是台湾之耻,而台北地方法院对陈水扁的判决更是台湾之耻。台湾有没有值得可爱的地方?有,那就是台湾特侦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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