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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在黑龙江省增加收购中央储备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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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9 08:13: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新华网哈尔滨12月2日电(记者王春雨)记者从黑龙江省粮食局了解到,为了加强粮食市场调控,稳定粮食市场价格,防止出现农民“卖粮难”问题,国家有关部门决定在前期已公布的中央储备粮收购量基础上,在黑龙江省继续增加收购部分新粮作为国家临时存储。
    据了解,国家此次在黑龙江增加的临时存储收购计划为大豆103万吨、玉米130万吨、稻谷260万吨。此批国家临时存储粮食收购计划收购质价政策和收购截止期与已经开始收购的第一批相同,国家有关部门还将根据收购进度和市场情况研究下达后续批次的收购计划。在国家临时存储粮食的销售方式上,现已明确这次收购的国家临时存储粮食由国家有关部门按照顺价销售的原则,择机在粮食批发市场或网上公开竞价销售。
    根据2008年国家首批中央储备粮收购计划,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在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等地收购500万吨玉米、400万吨稻谷、150万吨大豆作为中央储备。其中在黑龙江省收购的水稻为240万吨、玉米130万吨、大豆100万吨。

    专家认为,此次增加国家临时存储粮食收购计划和后续收购及销售政策的确定,使国家粮食宏观调控政策取向更加明确。不仅有利于消除市场多元主体的观望心理,还将对消除农民的集中抢售心理、缓解政策性粮食收购压力起到一定作用。
    目前,黑龙江省粮食局正在积极协调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和黑龙江省农发行按照方便农民卖粮的原则,结合各地粮源情况,合理确定收购库点和收购数量。种粮农民可以根据市场变化,择机卖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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