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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央行签署双边货币互换协议 有效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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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6 07:44:3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新社北京十二月十二日电(张潞璐)中国人民银行和韩国银行周五在此间宣布签署双边货币互换协议。该协议提供的流动性支持规模为一千八百亿元人民币/三十八万亿韩元。

中国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中韩拟签署的本币互换协议是双向的货币互换,双方可在上述规模内,以本国货币为抵押换取等额对方货币。协议的有效期为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据悉,该协议旨在向两个基本面和运行情况良好的经济体的金融体系提供短期流动性支持,并推动双边贸易发展。同时,该协议与清迈倡议下已有的互换安排相互补充。
此外,中韩双方同意探讨将互换货币兑换成储备货币的可能性及比例。
此番中韩本币互换协议,是中国央行自此次金融危机以来,首次与其他央行签署的本币互换协议。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中国央行将积极研究与其他国家(地区)中央银行(货币当局)建立类似的货币互换安排,以维护区域及全球金融稳定。
十日,中日韩三国央行宣布同意定期召开行长会议,就区域经济金融形势和共同关心的有关央行议题交换意见。分析人士指出,此举对三国联手应对金融危机冲击和经济下行将具非常意义。
为增强地区金融稳定,“十加三”财长会议于二〇〇〇年五月在泰国清迈达成“清迈倡议”。倡议将东盟内部原有货币互换机制扩展到中、日、韩三国,在“十加三”之间逐步建立双边货币互换机制。完(张潞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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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6 15:28:3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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