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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海协会该道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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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8-11-5 12:01: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大陆海协会该道歉吗?
2008-10-29

  在两岸两会深圳磋商的同一天,海协会首度就毒奶粉事件向台湾民众致歉,凤凰卫视评论员杨杨锦麟 认为海协会此举是顾全两岸关系大局,另一种务实理性面对的表现。我则认为海协会不该道歉。为什么呢?

  只要我们打开国台办网站看看海协会的章程就知道海峡两岸关系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海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三条规定海协会致力于:一、 加强同赞成本会宗旨的社会团体和各界人士的联系与合作。二、 协助有关方面促进海峡两岸各项交往和交流。三、 协助有关方面促进海峡两岸同胞交往中的问题,维护两岸同胞的正常权益。从章程可以看出海协会不是国家行政机关,就算总则第三条的第三点规定海协会有义务维护两岸同胞的正常权益,海协会也不该道歉。


  事实上1991年12月16日成立海峡两岸关系协会,是两岸人民值得庆贺的事情,这10几年来为推动和扩大两岸各方面的交往和交流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增进两岸同胞的沟通与了解,为台湾同胞在大陆生活提供了帮助,为发展两岸关系做出积极的贡献。

  我认为,既然台湾执政当局及民众对大陆毒奶粉有意见,海协会是有义务向大陆有关行政部门反映台湾民众的声音,维护台湾民众的利益。如今因为毒奶粉却要道歉,这显然是不合情理的。不该道歉的原因有二,谁是造成海协会的罪魁祸首?

  其一:大陆监管食品质量的单位不是海协会,奶制品含有三聚氰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监管缺失,大陆地方行政主要官员负有直接领导责任,按正常说该向台湾、大陆民众道歉的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是地方政府主要责任人,如果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不道歉,大陆海协会有责任维护台湾民众的利益,敦促大陆有关行政部门向台湾民众道歉,海协会只能起桥梁沟通的作用,并无直接向台湾民众道歉的理由。

  其二:奶制品含有三聚氰胺是大陆不法生产企业,罪魁祸首是它,该道歉的是企业,台湾民众有权力追求他们的责任,或赔偿或道歉,海协会有义务维护台湾民众的利益,在台湾民众追究相关企业的责任之时遇到困难,海协会应该向台湾民众提供必要的帮助,并没有直接道歉的义务。

  总而言之,冤有头债有主就是这个道理,海协会此举顾全两岸关系大局但不顾事实,海协会此举务实但不合理,海协会当了冤大头,大陆食品监管机关,有关食品生产企业该醒醒了。

  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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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8-11-5 12:01:58 | 只看该作者
海协会都没搞清楚自己是干嘛的.

中国人看来从来都不是人,为什么没有人向我们道歉,为什么要先向台湾道歉,我们的人民不是受灾最严重的吗,无耻的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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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主| 发表于 2008-11-5 12:02:00 | 只看该作者
道歉?  

为什么呢?

本末倒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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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8-11-5 12:02:00 | 只看该作者
九一年制定的相关章程,到了一定的时候,可能还是得顺应时事的变化而修改了吧!
我觉得这个道歉,可能是代表了大陆国台办或者相关部门的委托!
这里面有一折中的的办法来做某种委婉的表示!
可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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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2008-11-5 12:02:01 | 只看该作者
道歉没坏处
表达了负责的态度和重修就好的所有诚意
也应了广大台湾同胞的要求
只不过么
有点纠结于1027饿
或者是故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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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8-11-5 12:02:02 | 只看该作者
应该是企业道歉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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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主| 发表于 2008-11-5 12:02:02 | 只看该作者
这要看海协会有没有承接相关部门的委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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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主| 发表于 2008-11-5 12:02:03 | 只看该作者
向一个省级道歉不用质监局 由海协会道歉正合适。难道台湾想听到外交部的道歉声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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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8-11-5 12:02:05 | 只看该作者
政府因為自己的怠忽職守
而造成人民生命財產上受到傷害
向人民道歉是應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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