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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要警惕知识产权制度下的知识帝国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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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4 14:25: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与台湾清华大学科技法律研究所联合举办的第四届海峡两岸知识产权论坛——“知识产权保护与企业社会责任学术研讨会”在北京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举行。本次研讨会主要围绕国家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关系和企业应如何履行并建立社会责任制度等主题进行了交流。


  台湾的清华大学科技法律研究所范建得教授在会上语出惊人,提出中国正同南方国家一道,遭受来自知识帝国主义的威胁和掠夺;北方工业国家以服务业为核心的财务金融与知识产权正在改变世界产业价值链的分工体系,高额的知识产权代价,令南方国家在追究工业化和现代化的过程中,屡屡犯险。


  而社科院李顺德教授则表示,在中国一线的企业开始建立他们的知识产权意识,并承诺信守知识产权保护承诺后,却被跨国企业给背叛了。


知识帝国主义背离了知识产权制度的初衷


   
在知识产权方面,工业革命带动了专利、商标等生产要素和商品特征的工业财产权,著作权在后工业时代,已经渐失其道德属性,转而强调其财产属性。北方工业国家以服务业为核心的财务金融与知识产权正在改变世界产业价值链的分工体系,引发了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南北对抗。资本与技术的密集趋势,让南方国家几乎难以翻身。一方面是自主研发能量不足,另一方面是高额的权利金,两相夹击下,让南方国家在追究工业化和现代化的过程中,在付出微利代价的同时,还不得不常常面对血汗工厂的指控。


  审视知识产权制度,不难发现,知识产权在商业经济发展过程中已经彻底物质化,而人类分享知识成长的道德情操所剩无几。


  现有的知识产权制度在全球化的背景下,让个体的国家没有太多的知识产权自由策略空间,而这些以条约或国际组织为核心建构出的知识产权法规,并未对于处于经济行为下游的厂商或终端消费者加以保护,现有的知识产权法规大多强调对权利人的保护,而忽视义务人应该可以公平分享的社会利益。


中国面临知识产权强权困境


   
当现有高新科技产业发展到以无形资产,包括商标、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它知识产权为主要获利元素
(
高达成本结构的
92%)
时,以代工或其它
OEM/ODM
为主的中国企业,自然成为拥有大量知识产权之跨国企业的俎上肉。尤其在中国还欠缺成熟的知识管理服务以及完善的支撑制度前提下,中国企业实在难以应对这种国际产业结构的变化,以及越来越多的国际知识产权管理公司的胁迫。



  在这种背景下,中国一方面不断强调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另一方面也面临发展高新科技产业的瓶颈,也就是层出不穷的侵权纠纷和外国企业跨国向中国追讨的权利金。


跨国企业借知识产权之名谋求商业利益


   
在过去,中国面对的是外国对于中国不重视知识产权的指控。然而新近的问题却不仅仅如此,在中国一线的企业开始建立他们的知识产权意识,并承诺信守知识产权保护承诺后,却被跨国企业给背叛了。这些跨国企业打着企业社会责任的道德旗号,揭示保护知识产权的政策,要求中国企业配合,但是就在中国企业自翔文明之际,跨国企业却为了迎合国际竞争而出卖了这些勤奋的中国企业,将订单转给侵害知识产权但相对不须付出科研成本的无德企业。


  例如某跨国通讯企业在明知代工企业违反公平竞争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形下,仍坚持把订单给这家企业来做,这就会导致对其他企业的不公平竞争,同时也是对其它真正拥有知识产权的代工企业形成了不公平竞争。


  跨国企业以保护知识产权为藉口,要求企业伙伴
(
接单或受托制造者
)
严格遵守原则。然当这种跨国企业在国际市场失去竞争力时,往往却会将侵权厂商列为优先采购对象,原因是这些侵权者的技术成本为零,所以接单价格较低。这种作法将让那些坚持保护客户知识产权、甚至积极研发以提升客户竞争力的商家因成本较高而被逐出市场,这就是劣币逐良币的劣质化市场趋势。


  跨国企业在执行知识产权保护原则时,很明显的有里外不一致与差别待遇的现象。或许是基于成本考虑,或许是知识帝国主义作祟!这是挟订单的市场力量任意调整商业道德标准的恶劣作法,中国政府和企业应该重视自主创新面临的威胁并采取相应措施,将商道传诸于国际商业社会,让优质的中国企业与负责的跨国企业形成互惠互利的伙伴团体,为中国自主创新产业扫清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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