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157|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香烟,一边是海水,一边是火焰【原创】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8-8-28 08:58:0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香烟,一边是海水,一边是火焰【原创】

据英国《每日邮报》24日报道,美国梅育医学院莫尼卡·玛格丽教授带领的专家调查小组,揭开了一个有关香烟的惊人秘密:数家国际烟草公司,明知香烟里含有一种叫钋-210的致命放射性元素,却隐瞒公众长达40年之久。
这个钋-210为什么会如此可怕?因为钋-210没有解毒剂!只需一颗尘粒大小的钋-210,就足以取人性命。钋-210在动物试验中被证明可致肺癌。在全球,因钋-210导致患肺癌的,一年达11700人之多。
国际关系论坛http://bbs.newslist.com.cn
其实,吸烟有害健康这是尽人皆知的,许多有识之士就一直投身于禁烟运动,国家也曾三令五申在公共场合禁止抽烟,就是在香烟的外包装上,也赫然印着“抽烟有害健康”的广告。据研究,在香烟燃烧后产生的烟雾中,含有四千多种有害物质,就医学的观点来看,大致可分为四大类: 一,一氧化碳。二,尼古丁。三,刺激物质。四,致癌物质 。这些东西可以给人类带来心脏缺氧、心绞痛、心血管阻塞、高血压、中风、反覆性急性支气管发炎、慢性支气管炎、肺癌……等等等等无数种疾病,严重的话可以直接导致死亡。而吸二手烟的危害对身体影响与吸烟者几无二致,在燃烧着香烟的乌烟瘴气环境中生活的无辜者,其获病率是20%~30%。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统计,每年有五万三千人死于此种“消极性烟草中毒”之下 。由此可见,吸引有害健康,污染环境,贻害他人是实实在在不可小觑的社会问题和现象。
我想,中国的香烟和外国的香烟应该没有多大的区别吧,这上面所列的四大危害物质应该同样存在于我国的香烟之中,同样可以让人们罹患上述疾病,现在,外国的香烟被披露含有一种叫钋-210的致命放射性元素,我国的香烟自然也不会例外,同样会含有这种致命物质,同样会夺去人们的健康和性命。
从香烟的危害让我想到了毒品。其实,毒品和香烟对人类的危害是何其相似——毒品让人吸了上瘾,香烟吸了也一样使人上瘾;毒品吸了让人致病、致命,这香烟吸了同样会让人致病、致命。所以这两者之间几乎没有什么区别,如果说有所区别,那就是香烟每天所耗费的钱财较小,也就是几块到几十块,一般人的经济尚可以承受,而毒品的耗资较大,每天要一二百元以上,且毒品的瘾提升很快,以后变成每天上千的支出也是常事,这样就容易让那些瘾君子为筹毒资而走上犯罪的道路,给社会的安定产生巨大的破坏力;但是,香烟和毒品相比,有另一个不容忽视的特点:它以二手烟的形式危害他人的生命健康,其面广、影响大,后患无穷。
然而,一样是对人类有百害而无一利的东西,这两者之间的处境却迥然不同,前者被严格禁止——禁止种植、禁止买卖、禁止吸食,违者皆被严惩,重者甚至可以获死刑。这香烟却不尽然,它非但没有被禁止吸食(除公共场所),也没有被禁止买卖,更没有被禁止生产,相反这生产、经营者大多是国资企业,其合法性就毋庸置疑了。可是,这是为什么呢?如果要说因为香烟可以为国民经济筹集大量的税收资金,那么,这毒品其获利的丰厚应该远远在香烟之上。这两者之间的命运缘何会有如此的天壤之别,实在让人百思不得其解。
一个明知其危害社会、危害人类的东西,一方面花大力气去宣传其危害性,要人们远离它,一方面却又在拼命生产、销售,这种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言行举止其意义何在?!其作用又何在?!依草民之见,一个既然已经公认的危害物,将其断然取缔是必然的、也是必须的。到如今却仍在玩一边是海水,一边是火焰的把戏,这是何苦?也着实让人看不懂。
不知当世界披露了香烟中含有这种叫钋-210致命放射性元素的秘密以后,国家是否应该从老百姓的生命安全着想,与其长期向世人喋喋不休的宣传吸烟有害身体健康,何如快刀斩乱麻,禁止烟草的种植、生产、和销售来的更彻底、更坚决。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只要这个社会没有了香烟这个害人的东西,也就杜绝了由香烟带给人们的一切危害。
囯以民为本,一方是钱财,一方是民命,孰轻孰重难道还掂量不出来吗?!

2008年8月27日 仁文主意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中国海外利益研究网|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 京ICP备12023743号  

GMT+8, 2025-4-4 17:30 , Processed in 0.062500 second(s), 2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