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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6月25日出版的环球时报报道:美国华盛顿一家联邦上诉法院23日裁定,一名被关押在关塔那摩的“东突”分子非“敌对武装分子”,可以自由申请在美国地区法院获释的机会。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24日称,这是美国法院首次驳回美国国防部对关塔那摩关押人员的身份裁定,无疑是对布什政府反恐政策的“又一打击”。近来,几名美国议员频繁就“东突”分子被关押一事向政府施压,辩称这些人是“中国的敌人”、“美国的朋友”。
大家都知道,“东突厥斯坦伊斯兰运动”等组织早已被列为世界恐怖组织,真是让我们想不通,有些美国人士,而且可以称作是法律界的专家级人士,怎么会犯如此低级的错误呢,竟然称世界恐怖组织为朋友,是否会让感到美国有些人士与恐怖组织有联系呢?
特别是在2008年北京奥运即将到来之际,裁定一名被关押在关塔那摩的“东突”分子可以自由申请在美国地区法院获释的机会,居心何在,是不是故意扰乱中国举办奥运良好的社会环境,是不是故意让这些人在北京AOYUNHUI上捣乱,这些都值得我们去怀疑。
请美国这些人士应该回忆一下“9·11”恐怖袭击给美国政府和人民造成的巨大损失和伤害,也充分考虑一下中国政府对美国政府的支持和打击恐怖组织的决心,怎么不好好想一想呢?难道是“中国的敌人就是美国的朋友”,可悲至极。
怎么也不想一想,当时他们也在阿富汗参与了“基地”恐怖组织,直接与非直接地参与了袭击美国的行动,怎么会是非“敌对武装分子”,既然他们可以自由申请在美国地区法院获释的机会,那么按照推理,是不是所有被关押在关塔那摩的恐怖分子都可以自由申请在美国地区法院获释的机会呢?要不,美国标榜的民主又体现在哪里呢?
希望美国政府处理这个问题应该慎之又慎,三思而后行。一方面,美国政府早在2002年就认定帕尔哈特所在的“东突”组织与“基地”组织有联系,是恐怖组织,美国国防部随后将帕尔哈特认定为“敌对武装分子”。另一方面,美国曾经遭受过恐怖组织的袭击,政府十分重视反恐工作,不要一边反恐一边支持恐怖组织。如果,这次美国政府同意联邦法院的裁定,充分说明美国政府反恐怖是假,纵容、支持恐怖组织才是真。作为一个国家,一个政府,不能想怎样就怎样,想怎么说就怎么说,既然把“东突”认定而且也是恐怖组织就不能去纵容支持,否则大国威信何在,不是自己打自己的脸吗!
请那些把恐怖分子视为“朋友”的人士,眼界放宽一点,恐怖分子就是恐怖分子,不是因为哪个国家或哪个人而定性,不要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不要再纵容支持恐怖分子,不要让“9·11”恐怖事件再重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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