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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关系论坛发帖须知

本主题由 白鹤 于 2007-8-27 09:13 置顶

国际关系论坛发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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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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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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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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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也应该监督版主共同遵守版规,如发现版主违规的情况,可以本版规为依据,对其进行弹劾,由论坛高级管理层对其做出相应的处罚.

各位网友对个版或版主有任何意见,可以利用E-mail或QQ等工具向版主或管理员提出。或者在论坛上发短信与我们联系。

本须知自发布起立即生效。

[ 本帖最后由 纵论古今 于 2007-8-16 14:03 编辑 ]
我不去想是否能够成功,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
我不去想身后会不会袭来寒风冷雨,既然目标是地平线,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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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白了谢谢。

我是新来的,所以希望大家帮助。也希望很快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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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xliang 于 2007-8-22 13:32 发表
我是新来的,所以希望大家帮助。也希望很快能帮助大家。
大家共同努力,共同进步.
我不去想是否能够成功,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
我不去想身后会不会袭来寒风冷雨,既然目标是地平线,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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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为一个国际关系学的爱好者,一定遵守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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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新来的,还请多多关照了。
明白!共建国际关系和谐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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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好好遵守,把这儿当自己的家一样爱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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