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主义与复仇的区别
恐怖主义针对的是不特定多数人,受害者绝大多数都是无辜的;而复仇是具有直接针对性、直接具体到人。抽象对象(如政府、国家)不应成为复仇的对象,因为决策与行动都是一个个的人做出的。
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冤有头,债有主。讨债只能向欠债的人而不是第三人更不能向善意第三人。恐怖主义除了制造更多额外的仇恨外解决不了什么问题,毫无意义,也没什么出息。
有人说恐怖主义是弱者仅存的手段与武器,又有说恐怖主义的施加方出于这样一个认知:即其加害的对象与其所仇恨的人具有某种程度的一体性,施加恐怖主义可以间接攻击到所仇恨的人。这一点不太能说得通:这样一个判断由谁做出,又是如何验证呢?孰不知你这样的一个恐怖主义行为会让你真正仇恨的人逃过一劫并暗自庆幸呢?也许他会借此机会挟舆论施行更多不公义之事,那么你的恐怖主义行为不正成了他的助力了吗?你会愿意做你仇恨的人的帮凶吗?
当然以上推理均是理智情况下的结论,不适用于非理性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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