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独立日,在美国烧星条旗……
7月4日是美国独立日,是美国国旗销售的高峰期。在成千上万的国庆游*队伍当中和数不清的美国家庭的前屋后院,到处可见随风飘舞的美国国旗。
美国国旗名曰星条旗,是美国独立后,于1777年7月14日由国会通过确立的。星条旗的样式不断在变化,现在的国旗旗面上50颗星代表美国50个州,13道条纹代表最初北美13块殖民地。
美国许多州专门制定有关法律,规定了对国旗的礼节。长期以来,一般的美国人对国旗都保持着崇高的热爱。即使很多保守的南方州居民,虽然对南北战争的结果不满,对北方存有某种成见,有的甚至公开悬挂在自己心目中的国旗,但起码对星条旗也保持着基本的崇敬,不曾发生过在公开场合玷污焚烧星条旗的事例。二战开始后,很多南方州居民也在爱国主义激情的渲染下,抛弃历史成见,纷纷挂上星条旗。
“烧国旗”的作为一种政治现象,最初出现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反越战和南方黑人民权运动之中。一九六七年,在纽约中央公园一个大型反越战*会上,抗议者焚烧了国旗。各报刊登的现场新闻照片,使之成为历史上最轰动的一次烧国旗事件。国会为此召集辩论,在第二年通过了《联邦反亵渎国旗法》。此后,据此展开了对焚烧国旗者的司法诉讼程序。
1984年,共和党在德克萨斯州举行全国代表大会,一些反对人士前去举行抗议。一位名叫约翰逊的人点火焚烧了为庆祝共和党代表大会而悬挂的国旗。约翰逊因此被逮捕,并被判有罪。但是,德克萨斯州刑事上诉法院推翻了对他的定罪,认定约翰逊焚烧国旗的行为属于“象征性言论”,受到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言论自由条款 的保护。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规定:“美国国会不得制定法律限制公民的言论自由。根据这个规定,任何政府机构都不能限制公民的言论自由。”
1989年,案子上诉到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最高法院以5比4的微弱多数就约翰逊一案做出裁决,维持了德克萨斯州刑事上诉法院的判决。布列南大法官写下的这样一段经常为后人引用的话:“如果说,在第一修正案之下有一个基本原则的话,那就是,政府不能仅仅因为一个思想被社会视作冒犯、不能接受,就禁止这种思想作出表达。对此原则,我们不承认有任何例外,即使我们的国旗也被牵涉其中。”
但是,美国国会在一些利益团体的推动下,马上通过《国旗保护法》,禁止以任何形式亵渎国旗。然而就在该法律生效的当天,一位名叫艾奇曼的人便到国会门前公然焚烧国旗。结果,1990年,最高法院再次以五比四判定,一九八九年的《国旗保护法》也同样违宪。法院判词中这样写道:“焚烧国旗虽然是一种具体行为,但实质上却是一种表达,焚烧国旗的目的是抗议,是表达一个观点,是探求真理。”“国旗同样保护侮辱它的人,这的确令人不快,但却是基本原则。”
以上案例中的约翰逊和艾奇曼都不过是美国社会中的普通公民,他们公然挑战法律,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公民自由,捍卫第一修正案的权威。约翰逊认为:“因为我有言论自由的宪法权利,我可以对国旗做我想做的任何事,而政府没有权利阻止我。”自由不是上天的恩赐,而是争取得来的。而这种争取需要非凡的勇气和献身精神。另外需要特别指出,在约翰逊和艾奇曼的法律诉讼中,美国公民自由联盟提供了免费的、高质量的法律援助。
在烧国旗权利问题上,保守派为主的共和党和自由派为主的民主党之间一向壁垒分明。保守派认为,焚烧或亵渎美国国旗是对美国精神和自由价值的损害,是对美国先烈的玷污,应受惩罚。而美国自由派则认为,国旗并不是一个美国精神的根本体现,它只是一种象征,真正不可亵渎的是美国人崇尚的自由主义的内涵,而不是国旗,虽然自由派也认同禁止焚烧国旗是一种保护美国尊严的举动,但是自由派们认为法律更应该保护的是美国人的自由权利。按自由派的说法:对国旗最大的侮辱就是放弃人们“侮辱”它的权利。
法律一再被高院否决,共和党人便直接进攻宪法修正案。1995年开始,共和党人曾多次在众议院通过了禁止美国人焚烧国旗的修正案,但是每次冲击参议院,都都以失败告终。最近一次是在2006年6月27,表决结果66票对34票,共和党人以一票之差落败,同时也让自由派人士大吃了一惊。在这一次的投票攻势中,共和党拉拢到14名民主党人的支持票,其中就有希拉里克林顿。在34票反对票中,有30票是民主党人所投,他们的理由是,这一修正案窜改了美国的权利法案,破坏了国旗真正保护的美国自由主义的精神。
《今日美国》和盖洛普做了一项关于国旗法案的民意调查。54%的美国人认为,不需要通过修正宪法来反对焚烧国旗,而只有45%的美国人表示应该修正宪法禁止烧国旗。靠国会两院以三分之二的多数来解决的地步。 在90年代,支持这一修正案的人数要稍高一些。如1995年,支持者比例为62%, 1999年为63%, 1989和1990年时,曾一度达到65%和71%。
围绕“烧还是不能烧”国旗,美国两大党派和社会各界的争论并不会就此罢休,围绕这个问题,新闻界和政治界都大有文章可做。但是至少在目前,美国公民可以自由焚烧美国国旗,这是受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的公民自由权利之一,任何人都无权剥夺。就在今天,美国独立日,说不定就有人在公开焚烧星条旗,以表达他对政府的某种不满,或仅仅只是为了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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