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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llbarcelo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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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东海冲突最终解决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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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06-4-24 11:16:37 | 只看该作者
<!--quote-卖女孩的小火柴+2005-11-15 23:24--><div class='quotetop'>引用:(卖女孩的小火柴 @ 2005-11-15 23:24)</div><div class='quotemain'><!--quote1-->先求同存异,用经济手段牵制日本,等真正崛起了再靠实力说话,此方为上上策<!--quote2--></div><!--quote3--><br /><p>? 不可不防,但是又不能防的过头,中日之间的安全困境很难化解。</p><p>? 中日难道不能像法德那样和解吗?如有可能,双方应该分别做些什么?</p>
32#
发表于 2006-4-26 14:27:48 | 只看该作者
<p>我希望中日之间能像法德之间那样和解,这需要两国政府和民间的智慧。我看过中国和日本各自主张的分界线,我觉得双方画的线都有问题,日本的线把钓鱼岛都画进去了,而中国的线已经很接近日本领土了。</p><p>还是我国政府提出的建议好: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双方各自在没争议的海区开采,对于有争议的,还是共同开发好。</p>
33#
发表于 2006-4-30 10:57:27 | 只看该作者
<p>如果处理得好,东海将成为中日之间的友谊之海!? 不过按照现在的中日情况似乎很困难啊.</p>
34#
发表于 2006-5-12 21:46:24 | 只看该作者
<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5">总之,前提是处理好我们国内的事情</font></p><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5">打铁还靠本身硬,历史证明,国际社会的游戏规则是:没有一定实力,别人就不会跟你坐下来好好谈,即使谈了,也多以丧权辱国收场</font></p>
ztj901 该用户已被删除
35#
发表于 2006-5-20 21:14:1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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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q 该用户已被删除
36#
发表于 2006-7-9 18:05:3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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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06-7-18 01:12:18 | 只看该作者
解决东海争端的思考与前景<br /><br />  根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74条和第83条的规定,海岸相向或相邻国家间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界线,应在《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所指国际法的基础上以协议划定,以便得到公平的解决。该公约要求缔约国之间在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划界遇到争端时,应尽可能以协议的方式加以解决。中日两国作为联合国的重要成员国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缔约国,同时作为东亚地区两个负责任的大国,有责任和义务维护本地区的安全与稳定。为此,中日东海争端应在和平解决的大前提下,通过外交途径协商解决。<br /><br />  第一,中日双方应从两国关系乃至维持东亚地区稳定的大局出发,搁置钓鱼岛主权争议,共同开发东海资源。钓鱼岛领土主权争端初发之时,许多学者认为领土争执应先于大陆架划界解决,其理论依据是1958年《大陆架公约》规定的岛屿不论大小均可享有大陆架权利。但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模糊了岛屿的概念及其在划界中的作用之后,新的国际共识及国家实践认为,极小的岛屿在划界中应该被忽略。从目前情况看,尽管日本以非法手段对钓鱼岛进行着强行占领,但仅此一点并不能改变中国对该岛的主权立场。中国在20世纪70年代提出的“搁置主权争议”倡议是积极务实的,双方只要继续坚持并恪守这一主张,钓鱼岛主权争端就不至成为中日解决东海问题的障碍。为此,双方政府应力争达成搁置钓鱼岛主权争议的协议,在此基础上,将钓鱼岛周边海域(12海里领海或24海里毗连区)作为中日两国的“合作开发区”,由双方成立联合委员会负责协调和管理该海域的资源开发活动。<br /><br />  第二,在东海划界原则上,双方应本着公平互谅精神,以“海岸线长度与海域成比例”原则进行协商划界。成比例原则是近年来在海洋划界中广泛使用的原则,具体指一国大陆架面积与其海岸线长度保持一定的比例关系,以体现大陆架划界的公平,它实质上也体现了国际法院所认可的“陆地主宰海洋”原则。例如,在1984年美国加拿大缅因湾划界案中,美国主张“成比例”原则,加拿大则主张使用“等距离”方法。国际法院分庭认为,美国在缅因湾周围的海岸线比加拿大长(美国海岸线全长284公里,加拿大为206公里,比例为1.38∶1),为此纠正了加拿大主张的等距离方法。1992年FaGuo与加拿大在密克隆—圣皮埃尔划界案中的处理也表明,海岸线长的应多分海域,小岛则要少分海域。中日两国海岸线(浙江和福建的海岸线大大长于相向的日本琉球群岛的海岸线)以及人口相差悬殊,海域划界时必须考虑到这些因素并要顾及生存权与发展权。在具体划分界线时,可考虑沿北纬30度把东海海域分成南北两个区,在北区,由于中日两国海岸线大体上相类似,因而在此区域可不完全排除适用等距离方法;在南区,中国东海的海岸线长达900公里,而日本琉球群岛面向东部的海岸线总长度仅为380公里。按照成比例原则,中日在这一区域的大陆架比为64.3∶35.7(注:赵理海:《海洋法问题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79页。)。从这个角度讲,中国在东海划界中分得的海域面积超过日本是合理的,也是公平的。<br /><br />  第三,中日东海争端若经过长期的外交努力仍然无法得到圆满解决的话,可选择通过国际法庭(全庭或特别分庭)、海洋法法庭等途径来解决。从联合国国际法院的判例来看,其在大陆架划界争端的解决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总体而言,能够依据国际法并考虑到当事国相关的各种因素,例如,海岸线长短、人口因素等。而且,从客观实际看,中日两国因存在日本曾侵略中国的历史纠葛,双方国民感情异常复杂,在东海划界问题上的任何细微动作都可能给两国关系带来影响,特别是在钓鱼岛已被日本非法控制的情况下,中国如不采取积极有效的法律程序,不仅会被日本曲解为间接放弃对钓鱼岛的主权权利,而且在国际法上也将处于被动。为此,对中国来说,以法律手段解决东海争端也不失为一种有效途径。
38#
发表于 2006-8-5 09:46:16 | 只看该作者
<p>最终还是谈判解决吧,但估计免不了军事对峙。</p>
39#
发表于 2006-8-12 10:53:00 | 只看该作者
<p style="">等待领导人的大智慧,找到解决之路,</p><p style="">现在还是很难预测将来会怎样,不过不要急,俺的观点</p>
囡囡 该用户已被删除
40#
发表于 2006-8-13 11:06:0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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