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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ampus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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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肖永国先生的【论两岸政治关系的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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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0-2-3 09:06:17 | 只看该作者
对不起,先写到这里,余音再续1


为了回答您以下提出的【一国两制】和【一中两国】的复合模式有待时间和实践的检验,

今天我暂时只能先告一段落,下午,我还是要去深圳听听报告,人不充电就要落后,跟不上时代发展啦!
请您和网友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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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0-2-3 09:06:21 | 只看该作者
国共论坛,即使发展到台湾各个政党都来参加,成为多党论坛。还是个政党之间的论坛。没政府的事。不少网友混淆了党和政府之间的关系。容易得出错误的结论。在国共论坛上,只代表党的立场和观点,不代表政府的立场和观点。党不分大小,一律平等。这是我党一贯的立场。但是,绝不代表政府。如果认为中 国 共 产 党=中国政府,那就犯了一个最低级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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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0-2-3 09:06:25 | 只看该作者
党章不等于宪法。党不等于政府。政府之间的交往恪守于联合国**。党派之间的交往,不受任何约束,只代表党派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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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0-2-3 09:06:30 | 只看该作者
南山啊!一会儿看不住你,你就跑出来乱冒泡了?

你连马虾是哪头儿放屁的都还没弄清楚,就敢评老肖的文章?

你说了那么多,不如我摆活你几句,听好了:

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一个国家也就只有一个政府。
台湾很大陆都是中国的一部分。
因为内战不彻底,造成了两两岸的对立。
台海对立属于国内问题,不涉及代表权问题。
中国过去有+++国代表,现在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
中国始终都是一个代表。
在国内,“+++国”代表台湾,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大陆及港澳。
对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在代表。

要解决的是停止台海对抗,实现政府融合。

在没有统一之前,台湾相对于大陆是平等的,但在世界上没有代表资格。

马英九错在哪里了?
就错在要求分享国际地位,台湾一天不融合到一个中国政府中来,就一天不可能分享这种待遇。说得不好听点儿,就是台湾当局要放弃抵抗,尽快跟大陆实现融合!

明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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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0-2-3 09:06:34 | 只看该作者
~ 如果认为中 国 共 产 党=中国政府,那就犯了一个最低级的错误。 ~


你好!

我對這句話沒意見,但是肯定網友"山城百合"會有異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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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0-2-3 09:06:38 | 只看该作者
应该不至于。

重大网友至少分得清楚:中国***的组织架构和中国政府的组织架构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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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0-2-3 09:06:42 | 只看该作者
嗯嗯!

中国***不等于中国政府,但领导中国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有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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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0-2-3 09:06:46 | 只看该作者
还是南山88通情达理啊!!
看!南山28,还是你那个南山88通情达理啊!!

看南山88的:

  
楼主啊、、、我家南山哪有那胆啊、、、他敢叫骂共产党的国家领导,不就是因为早就知道共产党人是从来都是大人大量,不跟南山这样的下三滥计较嘛、、、


大人不计小人过、、、

他要是敢叫骂老蒋,那作家【江南】死的那惨啦,不是把他脑病又吓犯了嘛、、、、

其实我家南山内心是知道谁才是鳌拜、、、、的、、、、

他要认为你真是鳌拜,

早把屎尿吓裤裆里了、、、

还敢跟您叫骂、、、

他要不怕死,怎会把个后生照片发出来说是他南山呢、?

唉!、、、共产党人总是那么善良、、可我家南山也虚伪、学起人善人骑了!

他会有报应的、、、
文章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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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0-2-3 09:06:50 | 只看该作者
这是一个基本常识,胡 锦 涛可以以总书记身份会见马英九主席,这是体现党对党的对等。不是政府与政府的对等。绝不可以理解为主席与总统的会见。目前,大陆对台政策,绝大部分都是以党的名义发出的。如果认为是政府发出的对台政策,那就犯了常识性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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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0-2-3 09:06:55 | 只看该作者
很抱歉,您的问题还没有回答完,这里先敷衍一帖



正视现实是什么?

两岸现实就是关于建立新中国联合政府的【双十协议】以后爆发内战形成的隔海分治大中有小,小中有大的相持局面,交战前的延安政府和南京政府因战争延续生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和+++国台北政府(简称中华台北政府),不管谁叫什么【中国的国】,两岸都不是作为联合国创始国中国法人完整的领土,人民和主权的国家统一体,作为国际法上的中国,既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也不是中华台北(政府)。事实上中国一直有两个交战政府集团。不承认中华台北政府,就是不承认当时的中 共延安政府。不承认恢复联合国宪’章和宗旨的中国会员国地位,就是不履行代表会员国的责任和义务。

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大陆也是中国的一部分,

目前两岸处于分治状态,都保留着一中宪法的政府形象,

但又都不是完整的国家形象,这就是【同心同国】同一性结构的实质!

台湾的原+++国国旗也代表台湾是中国的主权领土。

两者具有包容性和同为一个中国的代表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在是代表+++国的合法的中央人民政府,也就是中国***七大党章和各次大会和毛**主席所确定的关于新中国是新民主主义的宪政,新民主主义的经济,新民主主义的文化,新民主主义联合政府的名副其实的+++国,也就是人民的+++国(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

新中国建政以前,从1947年10月解放军转入进攻阶段以后,根据毛**和党中央的提议,宣布了中国***建立新中国的政治主张:“联合工农兵学商各被压迫阶级,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少数民族,各地华侨和其他爱国分子,组成民族统一战线,DADAO蒋介石政府,成立民主联合政府。”请现代中国两岸同胞特别注意,这里主张的是DADAO蒋介石政府,不是+++国!成立的不是另外一个新国家,而是新政府,即是后来的新中国中央人民政府。其实,毛**对此似乎明白,又似乎愿意让这个新中国的国家形象模糊一些为好。身子还是孙中山所建立的亚洲第一个人民民主共和国,面子换了一个新中国。

根据这个政治主张和毛**的提议,在1948年4月底发布了“五一”口号,提出“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1949年初形成了【中国人民民主革命纲领草案】,即【共同纲领】的第二次初稿。提出了建立人民民主共和国的基本纲领,包括新中国建政的政权性质等七方面。强调“新中国是按照新民主主义即发展了的革命三民主义所建立的人民民主共和国,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

关于如何实现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问题,提出了两步走的设想,第一步,召开政治协商会议,签定【共同纲领】。第二步,依据当时的形势中央人民政府有很大可能不需要经临时全国人民代表会议,即经新政协产生。毛**在会见政协代表时多次指出,我们要统一中国,要建设我们伟大的祖国,没有统一的中央人民政府是不行的。从【新民主主义共同纲领】的主题思想和基本内容来看。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政权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政权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人民政府为行使国家政权的最高机关。这就表明,新中国建政的政治结构一个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个是中央人民政府。

首先,新中国成立时,毛**明确指出:“一百多年以来,我们的先人以不屈不饶的斗争反对内外压迫着,从来没有停止过,其中包括伟大的中国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所领导的辛亥革命在内。我们的先人指示我们,叫我们完成他们的遗志。我们现在这样做了。我们团结起来,以人民解放战争和人民大革命打到了 内外压迫者,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了。”这些话表明了新中国与孙中山和他所领导的辛亥革命的继承关系,按照他们的指示和遗志,建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人民政府。

其次,1956年11月毛**在新中国建政六七年后,发表了【纪念孙中山先生】一文中强调,“现代中国人,除了一小撮反动分子以外,都是孙中山先生革命事业的继承者。”也就是说,新中国就是孙中山先生革命事业的继承者。这两个是等价的统一的生命共同体。

再次,我们1949年10月至1971年10月25日之间,作为事实上的新中国新政府,并没有成为联合国会员国+++国的合法代表。但是经过联大多年的反复讨论,考虑到,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代表联合国**会员国是必不可少的,所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取代了蒋介石的代表。这是根据联大1668号文件所确定的,中国有两个当局主张代表同一个中国的在联合国组织中的中国法人代表权问题。而联合国大会的职能不涉及会员国的主权问题,变更名称问题,除名注销问题(这些属于联合国安理会的职能规范和法律程序问题)。

回顾联合国宪’章*的原则,
考虑到,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权利对于维护联合国**和联合国组织根据**所必须从事的事业都是必不可少的,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代表是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安全理事会五个常任理事会之一,决定: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承认她的政府的代表为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并立即把蒋介石的代表从它在联合国组织及其所属一切机构中所非法占据的席位上驱逐出去。

接着,我们是否也应该按照联合国宪’章和和平宗旨,代表中国国家的法人政府,应当承担那些法律义务,法律责任和法律权利呢!?有哪些是属于法理的资格(法律能力)!?有哪些是法律的归责(可归责性)呢!?

实不明则名不正,

名不正则言不顺,

言不顺则事不成,

能得民心者方能因势利导,水到渠成。

请看南山下次分析和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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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7-30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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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7-30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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