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清水煮音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除了政治,还有人性

[复制链接]
11#
发表于 2010-2-2 08:48:25 | 只看该作者
俺也支持归于零 这样的事就应该多爆爆光 同样 台湾同胞知道大陆那个贪腐的 有真凭实据一样要爆出来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2010-2-2 08:48:29 | 只看该作者
这些足够了解台湾人在厦门的犯罪表现了吧? 请问来这个论坛的台湾人自己说说应该怎么对待台湾人呢?要不要仿效大陆新娘例子呢?你们自己摸摸自己的良心说句公道话吧。

*****下面就是台湾人的公道话。

归于零: 唉呀! 多說點阿就這樣而已喔我看的正起勁呀!! 我對負面的新聞特別感興趣
思湘:支持歸於零!

×××××

归于零还是信佛的,思湘呢,是个知天命的知识分子。

负面新闻?跟绿色暴徒污蔑国民党唱衰台湾的手法是不是一样的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3#
发表于 2010-2-2 08:48:33 | 只看该作者
大陸新娘在台灣有中華民國憲法保障的1萬7仟2百8拾元最低基本工作月薪
可以享有國民健康保險
看病不用錢,住院還有给付
可以享有勞工保險
因為工作而導致傷殘可以領取津貼
因為工作受傷無法工作,休養期間一樣有工作補助津貼
工作期間懷孕,可以休產假,還是一樣有津貼(8周)

工作滿15年
年滿65歲退休時
可以請領勞保年金
每個月1萬至4萬元不等
活的越久領的越多,領到死為止
如果這也是對大陸新娘的歧視
這種的歧視應該多來一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4#
发表于 2010-2-2 08:48:37 | 只看该作者
因為工作而導致傷殘可以領取津貼因為工作受傷無法工作,休養期間一樣有工作補助津貼


*****哈哈~~笑死人。什么时侯开始工作呢? 不好意思,又让你漏气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5#
发表于 2010-2-2 08:48:41 | 只看该作者
陸新娘在台灣有中華民國憲法保障的1萬7仟2百8拾元最低基本工作月薪可以享有國民健康保險看病不用錢,住院還有给付可以享有勞工保險


×××××哈哈~~没有工作有没有呢?月薪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6#
发表于 2010-2-2 08:48:45 | 只看该作者
工作滿15年年滿65歲退休時可以請領勞保年金每個月1萬至4萬元不等活的越久領的越多,領到死為止如果這也是對大陸新娘的歧視這種的歧視應該多來一些!!


×××××哈哈~~好像是要交劳保费才有的吧? 貌似我们大陆也有的吧?你要不要了解一下大陆社保?

不好意思,把你的傲气泄得一点都不剩咯。一瘸一拐着回家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7#
发表于 2010-2-2 08:48:49 | 只看该作者
我以为显摆什么呢?

原来是社保制度,好像大陆人没有似的。好像大陆新娘不用交费似的。

最关键的是大陆新娘什么时侯有工作权却语焉不详阿。 哈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8#
发表于 2010-2-2 08:48:54 | 只看该作者
从大陆新娘政策可以看出台湾人的人性。

从在这里的回帖可以看出具体台湾人的品行。

假的是真不了的,哪怕据说是念佛之人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9#
发表于 2010-2-2 08:48:58 | 只看该作者
大陸配偶在台工作 將大鬆綁
By wanling - Posted on 十月 5th, 2008
Tagged: 勞工  ?  移民工  ?  文字  ?  聯合晚報  ?  勞政單位  ?  新移民  ?  移工
2008/10/05
【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 2008.10.05 02:41 pm
大陸配偶在台工作可望全面鬆綁。勞委會主委王如玄未上任前,就宣示要爭取大陸配偶工作權與外籍配偶一致,勞委會職訓局日前完成放寬大陸配偶在台工作評估報告,基於現行面談機制,可以過濾多數假結婚案件,應可全面放寬陸配在台工作。全案已送陸委會配合修法,只要完成修法,大陸配偶來台團聚、依親都可申請工作,受惠人數高達數萬人。
勞委會表示,一旦全面放寬陸配在台工作,則意味就沒有「團聚期」、「依親期」、「居留期」之分,只要陸配入境來台,確定婚姻關係後,就可以申請工作許可,與外籍配偶在台工作權完全一致。
目前大陸配偶來台工作與外籍配偶有二套不同標準,外配結婚來台後,很快就可取得居留身分,馬上就可工作,但是陸配規定嚴格許多,也就是一般所謂的「六年條款」。先是結婚後,必須先有二年「團聚期」,再有四年的「依親期」,最後才能取得「長期居留」身分,此時才能正式在台工作。
前述四年的「依親期」期間,只有符合勞委會規定的8種對象可以例外在台工作,包括在台配偶屬於低收入戶、年滿65歲以上老人、身心障礙者、患有重病,或是家有未成年子女、遭受家庭暴力等,目前依此條件取得工作的大陸配偶約2.7萬人。
陸配在台工作規定較外配嚴格,過去一直遭受批評,來自婦運團體的勞委會主委王如玄在其人事命令發布後,最先宣示的施政原則就是爭取陸配在台工作權與外籍配偶一致。王如玄上台後,就指示勞委會職訓局進行評估,最近職訓局已經完成可行性報告,認為可以全面放寬陸配在台工作。
勞委會表示,過去對陸配來台工作限制嚴格,主要是治安單位擔心很多人「假結婚、真工作」,但是隨著面談機制更為完整後,假結婚比例下降許多,加上陸配與我國人民結婚人數也大幅減少,此時應是放寬陸配工作權的時機。
【2008/10/05 聯合晚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0#
发表于 2010-2-2 08:49:02 | 只看该作者
政治就是欺骗老百姓伤害老百姓换取政治家的利益!
文章结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中国海外利益研究网|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 京ICP备12023743号  

GMT+8, 2025-5-7 11:52 , Processed in 0.078125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