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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ampus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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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有这么多愤青诋毁+++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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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0-2-1 21:07:01 | 只看该作者
诋毁,没有,只是人知道中华民族的命运在+++国手里没有本质改变而已,而且坚决反对打着+++国的招牌***中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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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0-2-1 21:07:05 | 只看该作者
**当时没有强烈支持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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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0-2-1 21:07:11 | 只看该作者
外蒙古的独立,是清政府和民国纵容支持的结果,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时已成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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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0-2-1 21:07:16 | 只看该作者
1946年以前,**比国民党更加支持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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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0-2-1 21:07:26 | 只看该作者
楼主,偶想告诉你就是,偶就是愤青,可是偶并没有诋毁民国,偶只是在陈述历史,每个朝代的诞生都是在推翻前一个朝代的腐朽的基础上的,民国推翻清朝,是不能否认的,但是同样的是,历史乃至整个自然界都是强者生存的,是自然淘汰的过程,我不否认民国在历史上存在过,但是楼主也要意识到就是,这已是过去,历史也翻开新的篇章,不仅是楼主很多台湾人也都认为自己还是民国,可是,同样的例子当年郑成功占岛死守不降,历史上却从来不认为他就是明朝,同样的,其实很浅的例子,只是你们不愿意认同,我想台湾人至少大部分看过“天龙八部”吧,是否还记得慕容复?金庸笔下的慕容复一直沉侵在自己的朝代了,可是金庸笔下承认过他没有?同样,台湾那么多人看这部书,为何不提出异议,因为这是历史的规则,同样在现实生活中也是一样,我没有诋毁民国,但是你却不得不承认那已是过去,还有,一个朝代的兴衰同样和统治者有关,这也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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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0-2-1 21:07:30 | 只看该作者
呵呵,重要的不是1946年谁支持,而是当时谁执政,谁将外***立出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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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0-2-1 21:07:34 | 只看该作者
本人是历史爱好者,决不允许任何人诋毁伟大的+++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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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0-2-1 21:07:39 | 只看该作者
1,“党国”这个词是谁发明的?

2,徐锡麟是判斩立决死的!好好去看看大清律里面有没有诛九族和凌迟的刑法!《大清律》中“无灭族之法;无肉刑;问刑衙门不准用非刑拷讯,犯者革黜;死罪中又分情实缓决,情实中稍有一线可矜者,刑部夹签声明请旨,大率从轻比者居多;杖一百者折实杖四十,夏日有热,审减刑之令,又减为三十二;老幼从宽;孤子留养;死罪系狱,不绝其嗣(当是指允许配偶探监同居);军流(充军流放)徒犯,不过移徙远方,非如汉法令为城旦、鬼薪(做苦役),亦不比宋代流配(大海中的)沙门岛,额满则投之大海;职官妇女收赎,绝无汉输织室、唐没掖庭(后宫)、明发教坊(当三陪女)诸虐政。……” 。大清王朝为保障臣民的基本人权,不仅制定了法律文书,严禁刑讯逼供之类执法犯法行为,而且还有一系列司法、行政程序规定和行政违纪处罚条例以及官员考核奖惩规章。诸如“凡死罪,必经三法司(主管司法行政的刑部、中央审判机关大理寺和主管纠察奏劾的御史台)会核”,若“失入死罪(罪不应死而拟死)一人,臬司(一省司法长官)、巡抚(一省民事长官),兼管巡抚事之总督(军民统管之地方首长),降一级调用,不准抵销”;若“失出(应死而拟轻判)者一案至五案,止降级留用,十案以上始降调,仍声明请旨。”也就是说,宁可轻判十人,不可冤杀一个。这些都是有“历朝圣训”可供查阅的!

3,+++国成立后承认了所有不平等条约,倒是汉奸汪精卫的伪政府率先宣布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而蒋介石一直承认西方列强的治外法权,美国大兵可以随便在中国的土地上强奸杀人!大连和旅顺的特权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就废除了!

5,崇洋媚外的+++国从来不在联合国使用中文,直到今天台湾当局领导人也以会讲洋文沾沾自喜,立法院里一个民代讲了句法文,马英九、宋楚瑜连忙打电话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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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0-2-1 21:07:48 | 只看该作者
胡说八道!外蒙是在谁手里独立出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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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0-2-1 21:08:01 | 只看该作者
不学无术,只会意淫历史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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