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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dalila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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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壇裏就是有這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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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0-2-1 16:58:59 | 只看该作者
知道什么在版规之上吗?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所严禁的九类信息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它内容的。
   
不良信息是指违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违背中华民族优良文化传统与习惯以及其它违背社会公德的各类信息,包括文字、图片、音视Pin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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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0-2-1 16:59:02 | 只看该作者
台灣同胞,都可以滾了!



因為我們目前遵守的是"中華民國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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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0-2-1 16:59:06 | 只看该作者
LS息怒,論壇以民間交流為主,大家各抒己見。
文章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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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0-2-1 16:59:10 | 只看该作者
怎么你火气那么大啊?前两天那样,现在你又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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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0-2-1 16:59:19 | 只看该作者
那些文的内容可以评说,用词不当确不应可取。

支持戴这样“斑”的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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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0-2-1 16:59:24 | 只看该作者
谁对“乱坛”不着急呢......我都好些天不喜欢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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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0-2-1 16:59:27 | 只看该作者
沒火氣!


既然你要用到"憲法",我們不滾,還等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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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0-2-1 16:59:35 | 只看该作者
思湘先生,他说的不是宪法,宪法没几个人读过,也没几个人愿意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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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0-2-1 16:59:39 | 只看该作者
来到台海论坛大都是两岸网友,双方各自政治理念和意识形态不同,各自看对方问题和观点也有很大的不同。已经分离了半个多世纪,现在不去交流,不去相互碰撞,还要等多少年再去碰撞??中国统一又何时能实现??其实碰撞属于正常现象,就好比一个是正电荷,一个是负电荷,只有通过相互碰撞,才能明辩谁是谁非,将会更加一目了然。建议台海论坛,应放宽到除了不允许网友之间人格对骂的所有言论。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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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0-2-1 16:59:43 | 只看该作者
原来你还记得版规在法律之下啊!那么拜托你先学好了法律再来制你的版规好吗?
总是喜欢选择性失明的版主偏偏拥有自由量裁权,对两国论分子的人身攻击从来是不闻不问,对拥护一个中国的网友总是吹毛求疵,莫名其妙的封杀!
环球时报是人民日报社主办的,人民日报社的国有性质大家都知道,如今版主却公器私用,把它当作自己的私人博客,凡是不符合版主心意的网友都要遭到驱逐,而两国论分子却在这里大行其道!
一个不遵守大陆法律的台湾版主可以驱赶遵守法律的大陆网友,给了台湾人超国民待遇的结果就是换来“打死也不统一”的优越感,因为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就是这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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