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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至正論雜種
分類: 每日評論 | 作者:范蘭欽 |
日期: 1月 21st, 2008 | 語言:簡繁 / 中英
文◎范蘭欽
「一般人以被說雜種( SOB)為恥,台灣人卻以此為傲。」我說。
「對,我就是這樣才跟我先生離婚,他是雜種。」聽到我的評論,一位女士如此說。
我說:「我們有說自己是哪省人,閩南人、福建人、北方人、南方人、漢人、、,但台灣人常說:『我不是漢人,我有平埔族血統,我有日本血統。』最好還攀附到歷來到過這裡的洋人,西班牙、英國、荷蘭、、。中國人強調漢化,台灣人卻誇大雜化。真是雜種也就罷了,問題就是他原是純種的閩南人,為了台獨去中,故意說自己不是中國人。」
「對!」女士說:「我先生就說不是中國人,為此我寧願賤賣房子也要與他離婚。你知,我先生是極綠的人,當初追求我時就說我們可以保留政治上不同的看法,說盡好話,但這種岐異後來卻無法化解。我是個中國人,長在台灣省。我是個社會主義者,民族主義者,我雖然主張民主、人權,但國家富強仍是我所念。我雖為台灣的民主人士講過話,但我認為他們後來反民族,甚至連民主也當工具,我不與他們為伍了。我痛恨日本侵略中國,我先生卻無所謂,我最受不了的是有次參加一個文學界人士的西安參訪團,我想到了西安,何不彎去參觀黃陵?大陸接待單位也覺得很好,為此又多加了安排,但他卻反對,他說黃帝不是他的祖先,他『不是中國人』」。
這位女士我原本認識,她對左派社會主義嚮往,是個熱情純潔的知識份子,也因此吃了一些苦。她反愚昧 、反專制,卻沒反中國。不過,我也不知她後來的想法,不知她出身的背景,說明白點,就是她是本省人啦,我怕那排山倒海的雜種思想會不會影響她,或這地異會不會弄得她亂了,我們的岐異無法化解,因此我們也沒深談過。這次聽到她要來看我親戚,原來她們是好友,我就在一很窘迫的時間下來見了她們一面。坐下來後她們問我些歷史的事,一起頭就談到了 228,我開始還有些顧忌,怕傷了她的認同,也就是那人人都要朗朗上口的「本土」認同。我很婉轉的說明了228 的真相,以及這極為簡單、明顯不過、史料俱在的真相,是如何在雜種心態下被顛倒造假。
我還為雜種辯,說因為台灣受日治五十年,認同亂了,也情有可原。她問我死了多少人,我說外省死了四百多,本省六百上下,愈說我愈發現他的想法跟我一樣,我不必顧忌,我直率的講出我的看法,她皆點頭。說到陳儀,她先說:「他不但是個清廉的好官,還是個左派,社會主義者,愛護魯迅等文人。」我說,當時台灣省人看不起中國軍隊,是,中國軍隊是落後,但台灣省人就沒想到,中國的落後,就是列強的侵略,台灣的割讓也是如此。當然,中國的愚昧造成了落後,落後招致挨打,挨打又造成落後,但這內外交迫的落後幸好沒造成亡國,抗戰中國勝了,收回了失土,台灣與大陸是有點岐異、疏離、怨懟,但陳儀及大陸人並沒把台灣人視為賤民、雜種,必欲殘害壓迫。一些經濟問題,缺糧、失業、通澎,是戰爭的結果,是美國人轟炸的結果,結果這筆帳都算到誠心愛護台人的陳儀頭上。二二八的主因是台灣皇民的反撲,結果竟誣是國府「窳政」。
由228談到統獨問題,我說:「大陸對台灣充滿著善意,就像夫妻關係,我們是分居沒離婚,大陸是只要不離婚(一個中國),一切都好談;台灣是只要讓離婚,一切都好談。」在座的女士聽到這,皆說對,比喻得好。
這也是這位女士婚姻無法持續的原因,雙方基本認同的分歧,使他們無法生活在一起。一方是不願與中國離婚,想中國好,愛之深責之切,仍是愛國,願為此愛盡最大努力,吃點苦都無悔;一方是生怕有天與中國圓房,等 20年、50 年都不肯,連目前這種分居狀態都不能容忍,必欲離婚才甘心,為此仇中醜中,比現在的日本還過份,日本人還只敢放在心裡。所以顛倒捏造二二八,明明是他先動手,說成他無辜良善;明明政府是保國衛民,被說成是暴虐屠城,血流成河。明明是漢人,還是多次族群械鬥、欺生凌弱、壓迫原住民、充滿著落後封建思想的一批漢人,為了數典忘祖,卻以「雜種」自居。此真是對「雜種」一詞的最大污衊。
一方必不欲國家***,一方必欲***國家,與汝皆亡皆所不惜;一方必欲維護這個大家,一方必欲破壞之,甚至弄得這個小家敗裂也不惜,這種巨大岐異終至致使這個小小家以離婚收場。「他還來打電話要求復合,說雙方老了有個照應較好。我根本懶得聽,我們無法談到一塊,我是中國人,我無法與雜種住在一起。」她說。
我們匆匆一餐,共鳴良多,意猶未盡,我向這位女士道別時,認真的說:「再見!」
不un要for台灣
分類: 非常短評 | 作者: 范蘭欽 | No Comments ?
日期: 1月 17th, 2008 | 語言: 簡繁 / 中英
文◎范蘭欽
UN就是「不」。
政府瘋狂的喊「不」,我們很不幸(unfortunate)。
UN for Taiwan,就是「不-要-台灣」。
還在問我們同不同意,就拿我們的錢說「不」,這不合理(unreasonable),不合法(unlawful),不可接受(unacceptable)。
我們沒獨立,憲法仍一中,說「不」就是違憲(unconstitutional)。
我們本來就在聯合國,說「不」沒必要(unnecessary)。
扁獨喊著四不一沒有,什麼事也沒做(undo)。我們前途不確定(uncertain),生活不穩定(unsteady),我們沒被公平對待(unfair),我們不快樂(unhappy)。
朋友們都認為說「不」不切實際(unrealistic),做不到(unreachable)、沒必要(unnecessary),不明智(unwise),不可思議(unspeakable)。我們被說成不可測(unpredictable),不可靠(unreliable),不可信(untrustworthy)。
不、不、不?我們未來一切都不知(unknown)。
要、要、要,我們要憤怒的說:「我們要改變,要終結這八年的噩夢。」
不-要-台灣?拿開那些醜惡的咒語。我們,要活下去。
我們不要入聯,不要公投,綁架令人無法忍受(unbearable),我們要自由(untie)
我們要乾乾淨淨,清清楚楚的投票。
我們要選出那樣的政府。Clean and Clear。
二二八,台北天堂?
分類: 文史雜談 | 作者:范蘭欽 |
日期: 1月 15th, 2008 | 語言:簡繁 / 中英
死多少人不重要,死一個人就要道歉。馬英九說公車上踩到人也要道歉,殺死人怎能不?蔣友柏也說他祖父是殺人魔王,那先被暴民殺死的四百多外省人又如何說呢?這不是有如那個笑話,一個老中撞到個美國人,忙說:「 I am sorry.」美國人客氣說:「I am sorry too. 」老中說:「I am sorry three.」老美說:「 What are you sorry for?」老中惶恐的說:「I am sorry five!!」馬英九是否接著說:「 I am sorry six 、、、decade.」 ?
文◎范蘭欽
一九四七年,二二八那年,台北簡直是天堂,沒有一個人死,再不然,就是二二八一個人也沒死?
從一九四六到一九六0年台北市的死亡人口統計表看,一九四七年台北市的人口是三十二萬多人( 326,646),一年死亡是4 千人,男略多於女。一九四七年男性死亡2171人,女性 1918人,與前後幾年的數字幾一樣,那怪了,二二八大屠殺死的人到哪去了?還是根本沒這回事?二二八根本是捏造的,是個曠世的大騙局?
再說一九四七年台北本省男人是118,871 人,一九四八年是124,771人,又增加了 5900人,那殺不怕嗎?怎麼大屠殺後人還多,也不逃呢?
不是說數字會說話嗎?不提台獨胡扯的死了幾十萬的數字,有的扯高雄就死了十多萬,不全城死光了?就以行政院公佈的「二二八調查報告」,算是官方的欽定數字,說是根據人口消長粗估,死亡約兩萬多人,這成了國府萬惡的依據,蔣介石這元兇也要鞭屍了,但開放死亡補償申請,怎麼只有六百人呢?不信,再廣求死人報名,延長二年,放寬規定,怎麼也不過八百人呢?若以欽定二萬之數,那台北為抗暴首義之地,人口最多,鎮壓又酷,那至少分個五千吧?殺的又全是男的,那當年台北市自然死亡的男人只有兩千一百人,則還少三千人到哪去了?難道台北那年男人沒有一個病、老死的?那不是世界人口統計的異數了?照道理,台北那年自然死亡加上橫死的五千人,男子死亡人數應暴增近四倍,到七千多人,這怎麼不見統計數字顯示呢?
那還有一種可能,就是二二八在台北一個人沒死,所以統計數字毫沒波動,那幾年前後都一樣。
還是,只死了幾十個人,統計數字根本顯不出來?
還是,這五千人全投海了、挖個大坑埋了、人間蒸發了?
以 911為例,紐約若平均年死亡數是五萬人(今年五萬五),那2001 那年,加上死在世貿雙塔的三千人,必突增為五萬三千人。1999年南投、台中縣的年死亡人數(年均合約一萬一千人)也應增加 921大地震死的二千三百人,這在統計數字上是很容易看出的。
再從常理說,所謂「血流成河,屍橫遍野」,死個五千人尚可如此形容,但當時台北只三十萬人口,一片平房,街上死個五千人那可得了?大街小巷都應是幾十具屍首,屍臭沖天,搬都搬不完,可能嗎?還是有了結論找說法亂套,先射箭再畫圓呢?
所以,結論是:二二八那年台北是男人的天堂,沒有一個男人病死,女人死了二千。二二八包辦了死掉的男人二千,其他橫死的三千沒找到,不見了。在台北挖地,真要小心,搞不好會挖出個萬人坑,向世人昭示台灣男人的苦難?
還是,那就退一步扯說:死多少人不重要,死一個人就要道歉。馬英九說公車上踩到人也要道歉,殺死人怎能不?蔣友柏也說他祖父是殺人魔王,那先被暴民殺死的四百多外省人又如何說呢?這不是有如那個笑話,一個老中撞到個美國人,忙說:「 I am sorry.」美國人客氣說:「I am sorry too. 」老中說:「I am sorry three.」老美說:「 What are you sorry for?」老中惶恐的說:「I am sorry five!!」馬英九是否接著說:「 I am sorry six 、、、decade.」 ?
中華文化的初勝
分類: 創作隨筆, 非常短評 | 作者:范蘭欽 |
日期: 1月 14th, 2008 | 語言:簡繁 / 中英
文◎范蘭欽
投完了票,接一友來信,信如下:
「昨天,我去投票,投給一個我完全不認識的人──我到現在還叫不出他的名字。
我只有一個原則:先在選票上找到李文中──我認識的台大政治系學弟,民進黨提名者──然後投給他的對立面(那個我不認識人)。
於是,我有生以來第一次在全島性選舉中投票支持一個國民黨提名的候選人。結果他當選了,但我還是不記得他的名字。
政黨票,我投給新黨,因為我知道周陽山非常鄙視馬英九。可惜新黨沒有跨越門檻。
說真的,我也並不那麼討厭李文中。至少他是民進黨人裡面比較不惹人厭的。我對馬英九的厭煩之感還遠超過我對李文中那似有若無的反感。問題是:李文中後面就是民進黨,民進黨上面就是陳水扁。所以,這次我沒投廢票,決定犧牲掉李文中。
至少,我的投票心理符合石之瑜的分析。」
我的回信是:
「我不喜 Z,還與他有私人的嫉怨,但我投他,就像我罵他父祖,我還喊他們萬歲,因為我愛國。
我與G 識,還可稱友,但我不投他,因為我厭鄙台灣、痛恨獨黨。他們說是中國與台灣的一戰,那G是我斷背之交我也殺之。我愛國。
我投完票到一照像店,40 歲的女店員,本省人,也持同理,投同票,我讚之。
新黨提名的不分區委員徐宗懋說他不看輸,他看到40 萬的人支持新黨,即有人不支持國民黨的怯弱,則楚雖三戶,亡秦仍有望也。我與他握別,讚之。」
石之瑜文「是誰打敗了民進黨?」文中說:
「 民進黨違背了儒家社會最基本的倫常。讓選民感到恐怖,是因為民進黨在自己貪汙腐化的過程中,不斷靠去中國化來遮掩,貪汙貪的太厲害,就更要拼命去中國化,以至於終於走火入魔。
馬英九是儒家文化培養下的君子典型--他不貪汙、律己嚴謹、家教深厚、言談謙和,卻硬是被民進黨汙衊成是一個貪瀆的小人。馬英九已經在台獨問題上向民進黨近乎下跪了,卻還是逃不過民進黨的人格謀殺。、、打敗民進黨的,不是國民黨偽裝成台獨很成功,因為國民黨的偽裝其實暴露自己魂不守舍。、、驅趕支持者回流,並進一步吸引中間選民的,是國民黨與選民共享的中華文化,他們共同在逃離民進黨文化摧殘的過程中相逢,彼此相憐,才譜成選舉的大勝。 」
我給新黨寫的「新選擇」文中說:
「這是對過去八年窳政傷憊的抗議投票,這是對國家未來的信任投票。
我們迫用的這台電腦,病毒纏身,運算遲滯,網浸黑雨,螢幕灰暗,拖了兩屆,壞了八年,是該換了。
我們要部雙核心的新電腦。
首先,要做備份。
新黨,就是中華民國價值的備份(Back up ),做了這個動作,我們珍惜的價值就不會漏失,主機中毒仍救得回來。
再來,掃獨。
新黨,最強的防獨軟體,國民黨,首選的電腦硬體,掃獨,它就能安全運作。
一票選電腦,一票選軟體。」
可惜,選民沒買好軟體,差點錢(過政黨票門檻要五十萬票,差十萬。)
大中至正對扁邪
分類: 編輯首選 | 作者:范蘭欽 |
日期: 1月 5th, 2008 | 語言:簡繁 / 中英
文◎范蘭欽
我們是中國,聯合國的創始國,大中至正,我們為甚麼要入?要返?
我們先要獨立,才有要入、要返,公投應先問這個,但又不敢。
我們代表中國,憲法上寫得清清楚楚,我們不願代表,應該制憲,應該公投,但又不敢。
什麼叫「表達台灣人的心聲」?神經病的心聲?想偷又不敢偷的俗辣的心聲?台灣真是爛的心聲?
我們要公投,應是走出聯合國,不被中國代表,但又不做。
家原來是我代表,一九七一年以前,戶政事務所由我跑,後來由另外兄弟跑。我們沒分家,仍說四不一沒有,仍說不敢違背,仍然沒離婚,怎麼能說要申請新戶籍?就算公投過了,戶籍事務所又怎麼受理?
扁邪不是說過:「台灣早就獨立,她的名字叫中華民國」?聯合國登記的本來就是這個名字,那你公投什麼?
你可以自封為最美麗的國家,但你不能強制別人承認,無法強制戶政事務所受理登記。
這不是可搶的註冊商標。
上次公投問買不買飛彈,結果是不買,但不還是在買?這不是污辱公投?氣你公投?笑話公投?整你公投?已經在做的,脫褲放屁;做不到的,鑼鼓喧天;能夠做的,又不敢做;還在問的,卻已大做。這是公然違反民主法治,大家為何逆來順受,見怪不怪?
從來沒有公投,只有公然污辱。
我們不願作的,做不到的,還在問的,卻已拿了我們的錢在大做,滿坑滿谷的入聯標語,郵票、發票上的宣傳文字,就是對我們的公然污辱,就是大咧咧的向我們嗆聲:「老子就是搶你的錢罵你,你袂安捺?」
入聯公投,就是極惡的對守法公民的污辱排斥暴行,對民主法治的極大違反抵觸。
公投就是對守法公民的極大污辱,對民主法治極大違反。所以,當我們走過投票所的公投攤位,我們要怒目而視,那不是意見表達的自由書桌,那是奪我產、殺我家、要綁架我的扁邪香案,一個恥辱的印記!
因此,我們絕不領公投票,怎能如此污辱自己?
偷拍守則
分類: 創作隨筆 | 作者:范蘭欽 |
日期: 12月 31st, 2007 | 語言:簡繁 / 中英
文◎范蘭欽
看到呂后的隨扈用手機偷拍女士如廁被逮,我不太怪他色令智昏,我倒怪大報沒登我文,我早在上次軍官偷拍時就寫了一文,詳列偷拍守則,其中一條就是絕不能用手機。在談正文前我先談段呂后隨扈防我偷拍的趣事。
2000年呂當選副總統,我陪人去她新生南路的辦公室看她,她很亢奮,穿了一件衣服問我如何?要不要換?我與她不熟,且知女人問此只是把你當鏡子,她早有定見。我當然不敢說難看,我說:「很好,很好。」待一會,她又出來,還是換了,又問我怎樣,我當然臭屁的說:「很好,很好。這也很好。」我有如一送披薩小弟被女王問耳環好不好一樣,弄得老鹿亂撞,乃出來上廁所,一出門即是,我衝入欲做面壁思過狀,但就找不到便斗,四顧一番,才想到走錯了,再往身後門口一看,她隨扈也在看我,指指另一方向,原來男廁在電梯的另一邊,我就糗糗的退出內廷。
若那隨扈就是此隨扈,他一定想:「哼,你以為我不知你想幹什麼!」
偷拍守則
看到一個軍官偷拍女同事洗澡,亮閃光而被逮的事,實在好笑。可說要求刑6年,這太重了。不過不談這個,談點技術問題。
以前照相是奢侈的,更別說拍電影了,現在是到處在拍,24小時在錄,人人舉個手,眼看天,在用手機拍。以前有照相機的都是一個團體中的少數,家裡就是爸爸有,現在則人人有相機,父母、子女,老的、少的,各拍各的。以前照相機是機械式的,要對光,要調焦,要定感光度ASA,拍起來有很大的喀嚓聲。後來用電子測光調焦,馬達轉片,仍有很多的雜音。若拍完最後一張倒捲回去,還得嘰嘰吵半天。這要偷拍,就不能環境太安靜、太近。
有了數位相機,一切聲音都沒有了,手機也可以照,偷拍太方便了。因此手機還故意設計有假快門聲,不能關,以保障個人隱私不受侵犯。但這麼好的科技成果,有人不懂基本操作,反而鬧笑話,像上面那有色無腦的軍官,就是懶得去多瞭解些基本功能,只會對、照,point and shot,結果傻瓜相機使他做了傻瓜。
這種傻瓜不只他一個,我常在黑夜中看到人給風景在打光,不是照相。然後一看結果,喃喃自語的說:「怎麼一片黑?」不死心,又照,還打光,又是一片黑,此就是不懂相機的設計,它都是假設你是傻瓜,故自做聰明的完全給你想好了,一黑,它就自動打光,但它的小閃燈有效距離只有6、7公尺,你拍五十公尺外的大教堂當然一片黑了。那傻瓜拍女軍官洗澡,浴室暗,聰明的相機就自動給你閃光,結果弄得雞飛狗跳,喜劇成悲劇了。
歐洲的教堂、博物館有的不准照相,有的不用閃光即可,怕光害畫,但許多人就不會關閉閃光,常是笨到偷照還閃光,等於叫管理員來喝止。我常就好心的告訴他要關閃光燈,而且用閃光燈拍出來也多是暗的。
若要拍暗處、教堂或夜景,不但要關掉自動閃光功能,還應把感光度調大,ASA改為400甚至1000,這樣粒子雖粗,但至少畫面清楚,不會糊黑一團,名人帶「朋友」在旅館前被拍到的常就是這種粒粗尚清的照片。如果狗仔偷拍用閃光,那不找死才怪。
或者要用腳架,以拍出穩定清晰曝光正確的照片。
若背景太亮,現在相機都有自動補光功能,但若在夜間,背景有光或亮,用閃光燈拍人,往往是人物前景很亮,但背景仍一片黑,這就是閃光快門太快,後面的暗景無法得到足夠曝光所致。這時應把相機調到慢速同步閃光功能,即由相機去選一平衡背光及近景閃光的快門,通常會比一般閃光的60分之一秒慢很多,或是十分之一秒,但閃光亮也減少,以免前景曝光過度。但這也要手穩,或靠腳架,或加大感光度。被照的人也不要一見閃光就走開,那拍出來仍是模糊會有拖影的照片。
愈低的感光度粒子愈細(fine)、愈清楚,因此幻燈片有到50度ASA的。柯達十多年前還出了25度ASA的,拍出的照片放大局部仍很清楚。我那時以為這最好,就買了一大堆去日本拍旅遊照,不知這種底片要在強光下才好拍,光不夠或相機光圈小則反效果差,我那次拍回的照片都有感光不足之病。
結論是,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做好事壞事都要懂點工具的性能,後者尤其需要,否則就會發生像那傻瓜軍官嚇得從天花板跌下來的慘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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