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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ta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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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合众国”的提法是严重的分裂祖国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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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06-8-7 12:10:20 | 只看该作者
<p><font size="4">邓小平和江 胡都说过,除了主权问题外,什么都可以谈。这当然也包括国号,只要是有助于中华民族的统一,这是可以商量的。而且更改国号并不意味着更改政体 国体</font></p><p>楼主反映过度了</p>
12#
 楼主| 发表于 2006-8-7 12:32:17 | 只看该作者
<p>没有超然的主权,只有政权下的主权!</p><p>国号、国旗、国歌等国家象征,即是主权的象征,同样也是政权的象征。</p>
13#
发表于 2006-8-7 12:38:4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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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06-8-7 12:52:3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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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7 12:53:4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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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7 13:18:0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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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7 13:21:5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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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7 13:28:2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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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楼主| 发表于 2006-8-7 17:08:52 | 只看该作者
<p>在统一问题上,以及所谓“中华合众国”这一问题上,我所强调的中央权威是指大陆的主体地位。和平统一,一国两制。这是以大陆为主体的,以中国***领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中国的中央权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代表。国号、国旗等国家象征使这一中央权威的代表。</p>
20#
 楼主| 发表于 2006-8-7 17:12:37 | 只看该作者
<p>昌明!网友将“大陆、台湾、香港、澳门”为主体进行分割,以组建联邦制国家,这种做法我以为不妥。</p><p>因为这里所说的“大陆”不仅仅是一块领土,还代表国家中央权威的象征,代表国家政权。</p><p>中央是不能与地方置于同等地位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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