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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h2008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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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生] 自由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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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28 13:05:53 | 只看该作者
财产的基础是社会的,这有两种意义。一方面,是社会的有组织力量保护财产所有人,防止偷盗掠夺,从而维护财产所有人的权利。尽管受到许多批评,不少人似乎还是认为财产权是造物主或上帝赐给某些幸运的人的,仿佛这些人有无限权利把国家当作他们的奴仆来指挥,让他们通过自由运用法律机器来尽情享受他们的财产。他们忘记了,要是没有社会的有组织力量,他们的权利连购买一星期的用品也不值。他们没有问问自己,要是没有社会所维持的法官、警察和稳定的秩序,他们将会落得个什么下场。一个春风得意的商人,自以为发财完全靠的自己力量,他没有好好想一想,要不是有安定的社会环境使工商业能够蓬勃发展,要不是有安全的水陆交通,要不是有大批熟练工人,要不是有文明供给他支配的智慧,要不是有总的世界进步所创造的对他生产的东西的需求,要不是有历代科学家和工业组织者集体努力创造出来而被他理所当然地使用的各种发明,那末,他在成功道路上将寸步难行。如果他挖一挖他拥有的财产的根子,他就得承认,既然社会维护并保证他的财富,因此社会也是创造财富的不可或缺的伙伴。

  这里就产生了财富是社会的第二种意义。价值有一种社会因素,生产也有一种社会因素。在现代工业中,个人要完全靠自己一人的力量是什么也做不成的。劳动分工极其精细;劳动既然是分工的,就只能是合作的。人们生产商品供出售,其交换率亦即价格,是由供求关系确定的,供求率则由各种复杂的社会力量决定。在生产方法中,每个人都尽量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文明手段,利用他人的智慧所创造的机器以及文明所赠与的人类机构。因此,社会提供条件或机会,对于这些条件或机会,有些人利用得远远比其他人好,它们的利用就是生产中的个人因素,它是个人索取报酬的基础。维持并刺激这种个人努力是良好经济组织所必不可少的,这里我们无需问到底有没有一种社会主义概念能满足这种需要,但是我们可以有把握他说,没有一种忽视这一点的社会主义能持久地获得成功。另一方面,一种个人主义如果忽视财富的社会因素,就会耗尽国家的资源,使社会失去它在工业成果中应得的一份,结果就是造成财富的单方面的、不公正的分配。经济公正是把不仅应该付给每个人而且应该付给每一种履行有用服务的社会功能或个人功能的东西如数付给,而这种应该付给的东西是按照刺激和维持那种有用功能的有效运用所必需的数额来计算的。功能与生活资料之间的平衡是经济平等的真正含义。

  要运用这个原则来调整以社会为一方,财富的生产者或继承者为另一方的要求,就必须把各种并非在一切情况下都容易区别的生产因素予以区别。如果就上文提到的城市土地来说,区别是相当明显的。伦敦一块地皮的价值主要应归功于伦敦而不归功于地主。说得更准确点,价值一部分归功于伦敦,一部分归功于英帝国,再有一部分归功于西方文明。但是,由于这些附属的因素是无法摆脱的,价值的全部增值应归功于这个或那个社会因素是极其明显的,这就说明为什么自由主义观点坚决认为地皮价值按理是社会财产而不是个人财产。特准兼售酒类场所的垄断价值(它是为了控制酒类买卖而制定的法律直接创造的)是另一个适当的例子。社会处理这些事情所遇到的困难是它已经听任这些财富的来源从它手中滑出,这类财产自由地在市场上转手,相信它和任何其他财产一样过去和现在都依靠同样的法律基础。因此,社会不可能坚持它的全部要求。社会要恢复它的全部权利,就只能让个人吃苦头,使工业制度受到震动。社会所能做的是逐步使捐税从应归功于私人进取心的财富转向依靠本身集体发展的财富,从而逐步收回它自己的集体劳动成果的所有权。

  原则上困难得多的是贯穿整个生产过程的更笼统的社会价值因素问题。这里我们是在处理一些在运转中如此错综复杂地交织在一起的因素,只能用间接方法把它们区分开来。要最好地理解这个方法,我们可以设想工业制度有一个努力贯彻上面已粗略说明的酬报原则的彻底中央化组织。我们设想这个中央组织是如此地英明和公正,能为每个人找到合适的地位,给每个人应有的酬报。如果我们的论点是正确的,这个组织会感到必须给每一个生产者(无论他是用手还是用脑工作、无论是领导一个工业部门还是听人指挥)以这样的酬报,这种酬报能够激励他尽最大的努力,并使他保持终身发挥功能所必需的条件。如果我们认为年复一年所产生的财富有一大部分来源于社会是正确的,那未,在支付这个酬报以后,还会有剩余,这个剩余就应该归社会所有,可用于公共宗旨,用于国防、公共工程、教育、慈善以及促进文明生活。

  但是,这仅仅是一个想像的描述,我无需问政府是否能达到这种程度的英明,或这种程度的中央集权会不会产生阻碍其他方面进步的后果。这幅图画仅仅用来说明公平分配的原则,国家应根据这个原则来处理财产。它说明了我们的经济公正概念,从而也说明了我们应据以调整税收和改组工业的方针。我可以举两个例子来说明它的意义。

  在现代条件下,私人财富的一个重要来源是投机。这是不是也是社会财富的来源?它为社会生产什么东西吗?它是不是履行一种功能,我们的理想的政府认为必须为它付出代价?我以每股110镑的价格买进若干铁路股票。一、两年后,我抓住一个好机会,以每股125镑的价格卖出。这笔多出来的钱是劳动所得还是非劳动所得?单就这宗买卖来说,回答是清楚的,但是可以说,我在这宗买卖中的好运气可能被另一宗买卖中的坏运气所抵销。这是没有疑问的。但是,如果两相抵销的结果,我用这个方法发了一笔财,或赚了一笔钱,这笔财或这笔钱似乎不是靠生产服务获得的。对此可以回答说,股票的买主和卖主是在间接地履行着调整供求从而控制工业的功能。只要他们是老练的商人,对某一个市场有丰富知识,情况可能是这样。如果他们是业余性地涉足市场,希望时来运转捞一把,他们就有点像赌徒。我不敢肯定两种人当中哪一种人居多。我只指出,从表面上看,从这种特殊来源嫌来的钱似乎是属于一种精明或幸运的人能够对生产者征收的税的性质,而不是他们本人对生产作出一定贡献而获得的酬报。对这个观点有两个来自经验的测试方法。其一是,应该设计一种集体组织来缩小投机市场的重要性。我们的原则将会表明逢到有机会时试图这样做是适当的。其二是,对从这个来源获得的收入征一项特别税,经验将会很快地说明这种税是否真会阻碍任何阶段的生产和分配过程。如果不会,那么这种税就证明是正当的。它会证明,个人获得的总收益超过了(至少从税的数额来看)维持该项经济功能所必不可少的报酬。

  另外一个例子是遗产。这是当代社会和经济结构中的一个决定性因素。从我们的原则可以清楚地看出,遗产与逐日创造的财富的性质完全不同。它只能用两个理由来辩护。一个理由是因法定期限而获得的权利以及经济秩序的基础难以破坏。如果采取暴力和草率的手段,这个理由是无可辩驳的,但如果实行温和而行动缓馒的经济改革政策,这就根本不成其为理由了。第二个理由是遗产起着好几种间接的作用,抚养子女和建立家庭的愿望是对发奋图强的一个刺激。有闲阶级的存在为独创能力的自由发展提供了机会,并供应无私的男女人们为国家效劳。我要再一次指出:唯一能判明这些论据的价值的测试是以经验为根据的测试。通过继承取得的财产和通过努力获得的财产显然是不一样的,自由主义政策最初将劳动所得和不劳而获加以区别是正确的,唯一失实之处,是从资本或土地获得的收入可能代表个人的储蓄而非他继承的财产。真正的区别是在继承所得与劳动所得之间;虽然对劳动所得的财产征税可能减少工业利润,并消弱工业的原动力,但绝不说明对遗产增税必然会有那个结果,或者必然会严重搅乱任何其他社会功能。再者,它是一个只有经验才能决定的问题,如果经验表明我们能够对遗产征税而不减少资金的有效供应,也不失去任何有价值的服务,那么,其结果将是纯利益。国家决不能是唯一的生产者,因为在生产中,个人因素是极其重要的,但是国家既扩大对自然资源的控制,又扩大对过去积累的遗产的控制,却是不受限制的。

  如果自由主义政策不仅致力干将劳动所得和不劳而获区别开来,而且还致力于对从一切来源获得的大宗收入征收附加税,那未,我认为,其基本原则是这样一种怀疑:任何一个人对社会的价值是否真能像某些人所达到的那样大。当然,如果世界的巨大财富落入伟大的天才之手,这种怀疑就另作别论了。我们无法决定应该给莎士比亚、勃朗宁、牛顿或科布登付多少钱。这是不可能的,但幸而也是不必要的。因为天才是受他本人渴望给予的心理所驱使的,他向社会索取的唯一报答是不要干扰他,让他呼吸宁静和新鲜的空气。实际上,尽管他的贡献很大,他所能索取的也不过是那么一丁点超过思想和创造生活所必不可少的东西,因为他的创造力是对内心冲动的一种反应,这种冲动促使他不顾任何其他人的愿望而一往直前。大工业组织者的情况有所不同,但是只要他们的工作从社会意义来说是正当的,他们同样也是受内心需要驱使胜于受真正的贪财心理驱使。他们获得巨额利润是因为他们的工作达到这样一个等级,如果差额是合理的,那肯定是个大数目,他们无疑会对金钱感兴趣,把金钱既作为他们成功的象征,又作为社会权力增强的基础。但是我相信,金钱的贪欲对这种人的直接影响是被无限夸大了的,我愿举出两点作为证明。第一,这类人当中有不少人愿意接受有可能减少他们的物质利益的措施,个别的人甚至积极促进这类措施;第二,不少有高度经商能力的人在政府机关供职,这些人心里一定非常明白,他们的薪俸同他们在商业竞争中赚得的钱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因此,总而言之,我们可以认为,附加税的原则是基于这样一个认识:一年约5000英镑的收入已接近个人的工业价值的极限。对超过那个数目的收入征收累进所得税未必会挫伤任何具有真正社会价值的服务,倒可能会把对无限财富、对社会权力的****狂热压下去,把炫耀自己的虚荣心打掉。

  这些例证也许足以具体说明作为社会功能支柱的经济公正概念。它们同样也说明国家的真正资源要比一般人所认为的巨大而丰富得多。税的真正功能是为社会争取财富中来源于社会的部分,或者说得更透彻些,一切不来源于个人努力的东西。当基于这些原则的税被用来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健康的生存条件时,可以清楚地看出,这决不是把甲的东西剥夺来送给乙。甲并没有被剥夺。除了交税以外,倒是甲剥夺国家。一项能使国家获得一份社会价值的税,不是从纳税人有无限权利可称为己有的东西中扣除的某种东西,而是把一样应归社会所有的东西偿还给社会。

  但是,征得的税为什么偏偏应该给穷人呢?既然甲没有被剥夺,为什么乙应该受惠呢?既然甲也是社会一分子,为什么不可以把征得的税用在一样对甲和乙都有关系的东西上面呢?毫无疑问,公款唯一的正确处理方法是把它用在有助于促进公益的事情上面,而事实上,公共开支使所有阶级都受益的方方面面确实不少。值得指出的是,甚至有些其直接目的与贫苦阶级有关的重要支出部门,情况也是如此。以公共卫生为例,它不仅对于如果取消公共卫生就首当其冲的贫穷地区有利,即使对于富有地区也同样有利,因为富人虽然能与穷人隔离,却逃避不了传染。在过去时代,法官和陪审员跟囚犯一样,都可能感染监狱里流行的斑疹伤寒而死去。还有,以教育为例,它不仅对工人有经济价值,就是对工人所服务的雇主同样也有经济价值。但是当所有这一切都考虑周全以后,必须承认,我们是打算把一大部分公共开支用来消灭贫穷。这项开支的主要理由是:防止人们因缺少舒适的生活用品而受苦是公益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一切人都必须关心,一切人都有权利来要求和有义务来履行的目标。任何公共生活如果以参加公共生活的人当中哪怕一个人受可以避免的苦为基础,这种公共生活就不是一种和睦的生活,而是一种不和的生活。

  但是还可以更进一步。我们一开始就说明过,社会的功能是为全体正常人提供手段,使他们能借助有益工作获得过健康而有效生活的必需品。现在我们可以看出,这是属于经济公正原则的一件事,也是最重大、最意义深远的一件事。经济公正原则规定,每一种社会功能都必须获得足以在每个人的一生中刺激和维持这种功能的酬劳。这种酬劳应该有多少,也许只有通过专门实验才能确定。但是,如果按照我们一直在遵循的思想,假定一切健全的成年男女都应该过文明人的生活,过勤劳的工人、好的父母、奉公守法的公民的生活,那未,社会的经济组织的功能就在于使他们获得过这样一种生活的物质手段,社会的直接义务就是注意这些手段在哪些方面不足,并予以补充。因此,社会效率状况标志着最低限度的工业酬劳,如果国家没有用有意识行为来保证这种状况,那国家就必须用有意识的行为来保证。如果良好经济组织的任务是使功能和生计相平衡,这个原则的最先和最重大的应用就是满足基本需要。它们确定最低限度的酬劳标准,超过这个标准,就需要进行详尽的实验来了解增加了的服务价值需按何种比率使酬劳相应增加。

  也许有人会反对,说这种标准是达不到的。可以争辩说,有些人不值而且永远也不值一份最高效率的工资。硬要让他们获得这种酬劳仅仅意味着净亏损,从而违反经济公正标准。它付给一种功能的酬报势必超过这种功能的实际价值,差距可能大到这种地步,以致使社会崩溃。当然,必须承认,全体人民中有一定比例的人是身体有病、精神有缺陷或道德败坏的。大家都得同意,对这几类人必须按照与经济原则不同的原则来处理。对一类人需要执行惩罚性纪律,另一类人需要终身照顾,还有一类人——精神和道德健全,但身体有缺陷——则不幸必须靠公私慈善机构的救济。这不是一个为工作付报酬的问题,而是给受苦者帮助的问题。按照经济理由和其他更广泛的理由来如此地进行帮助,使受帮助者尽可能自给自立,这当然是合乎理想的。但是,一般而论,所有为这几类人做的事情是用而且必须用剩余物资来偿付。批评者可能提出的真正问题是:相当一部分收入不到最低标准的工人到底能不能挣得那个标准。批评者可能会说,这些工人的实际价值是按照他们在竞争市场上获得的工资来衡量的,如果他们的工资达不到标准,社会只要愿意和能够补足差额就可以补足,但决不可闭眼不看这个事实,即社会在这样做的时候,不是在履行经济正义,而是在行善。对于这个问题可以这样回答:一个没有财产的工人在同拥有财产的雇主谈判时所能索取的价格,绝对不是衡量这个工人实际能增加的财富的尺度。谈判是不平等的,低酬劳本身是低效率的原因,而低效率反过来又对酬劳产生不利影响。相反,生活条件的普遍改善会对劳动生产率产生有利影响。过去半个世纪内,实际工资已有很大提高,但是所得税收入表明商人和专家的财富甚至增加得更快。因此,有一切理由认为工资的普遍提高肯定会增加剩余,无论那种剩余是作为利润归个人所有,还是作为岁入归国家所有。工人阶级物质条件的改善作为社会的一种经济投资,非但不会赔本,还会获得更大的盈利。

  如果我们严格地考虑“基本生活工资”原则上应包含哪些消费因素,这个结论就会得到增强。我们认为,一个成年人靠劳动获得的工资应该足够供养一个普通的家庭,并为一切风险预作准备。我们认为,工资不仅应该能够支付妻子和儿女的吃穿费用,而且还应该能够应付疾病、意外事故和失业等风险。它应该提供教育费,另外还储存一笔钱供养老用。如果做不到,我们就认为挣工资者不能自给。一个没有任何遗产的非熟练工人实际增加的财富是否比得上这些项目的总费用,这当然是可以怀疑的。但是,在这一点上,我们的另一个原则就开始起作用了,他不应该被剥夺任何遗产。作为一个公民,他应该享有社会遗产的一份。这一份遗产当他遭遇无论是经济失调、伤残还是老年造成的灾难、疾病、失业时应该给他支持。他的子女享有的一份遗产则是国家供给的教育。这些份额是由社会的剩余财富负担的。只要财政措施得当,这不会侵害其他人的收入,而一个除了社会遗产中作为公民人人都有的一份以外一无所有的人,能够维持生活费用,是应该被公正地看作自立的。

  因此,自由主义经济学的要点是社会股务和报酬相等。这项原则是:每一种具有社会价值的功能都需要有助于刺激和维持有效地履行该功能的酬报:每一个履行这种功能的人,都有权利(按照权利这个词的严格道德意义)获得这种酬报而没有权利获得其他更多酬报;现有财富的剩余应由社会支配,用于各种社会目的。此外,在同样意义上,每一个能够履行某种有益社会功能的人都应当有这样做的机会,他为此而获得的报酬应该是他的财产,也就是说,应该由他自己支配,使他能够按照自己的愿望来处理自己的事务。这些权利是社会成员幸福的条件,一个秩序井然的国家应千方百计予以实现。但这并不是说实现这些权利的道路是平坦的,或者能够通过革命性地改变财产权或工业制度而一蹴即就。它确实意味着国家一般说来对财产拥有某种太上皇的权力,对工业拥有监督权,而这种经济主权原则可与经济公正原则并驾齐驱,成为经济自由主义的一个同样重要的概念。因为这里就像在任何其他地方一样,自由意味着控制。但是国家行使控制权的方式应通过经验来学会,在很大程度上甚至要靠小心谨慎的试验。我们力求确定一个原则来指导其行为,也就是它所要达到的目的。系统的研究方法主要是在经济领域里;历史的教导似乎是:当人们愿意把问题逐个地予以解决,而不是把它们彻底摧毁以建立一项吸引想像力的全面制度,进步就更持久可靠。

  很明显,这些概念体现着许多构成社会主义教导体系的思想,虽然它们也强调似乎往往被社会主义忘记的个人权利和个人独立等因素。我要指出的差别在于经济自由主义对工业中的社会因素和个人因素一视同仁,而空想的社会主义则强调一个方面,空想的个人主义则把全部压力都施加在另一个方面,我们把和谐概念作为解决问题的线索,始终如一地按照共同利益来确定个人的权利,并按照构成一个社会的全体个人的利益来考虑共同利益。例如,在经济中,我们避免把自由与竞争混淆起来,不认为一个人有权占别人便宜是好事。在这同时,我们不把个人主动精神、才智或能力在生产中的作用减少到最低限度,而是让它们自由自在地去争取适当的承认。一个确信其制度的逻辑连贯性和实际适用性的社会主义者,也许会反对这种使各种不同要求协调一致的做法,认为它是半心半意、不合逻辑的妥协。同样,一个认为社会主义本质上在于消费者的工业合作组织,并确信彻底解决工业问题就在于此的社会主义者,当他考虑生产中的心理因素并研究实现他的理想的方法时,可能会发现自己正沿着小路倒退到这样一个地点,在那里他会遇到一些人正在按照这里提出的原则解决当代一些问题,并会发现自己实际上能够在经济自由主义的前列向前迈进。如果情况果真是这样,那未,政治自由主义与工党的日益扩大的合作(它在过去几年中已取代了90年代的对立)就绝非仅仅是政治上的权宜之计,而是深深地扎根于民主政治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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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28 13:06:45 | 只看该作者
第九章 自由主义的未来

  19世纪可被称为自由主义时代,但是到了这个世纪的未叶,这项伟大运动却大大地衰落了。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那些代表自由主义思想的人都遭到了毁灭性的失败。但是在许多种值得忧虑的事由中,这是最不重要的一种。如果自由主义者是失败了,自由主义的命运却似乎更惨。它正在对自己失去信心。它的使命似乎已经完成。这种信条好像正在僵化失效,变成化石,十分尴尬地夹在块非常积极和有力地活动着的磨石当中——上面一块是财阀帝国主义,下面一块是社会民主主义。这两派人好像在对自由主义说:“我们对你了解得十分透彻,我们已经钻进你的身体,从另一头出来。你是可尊敬的陈词滥调,老是科布登和格莱斯顿啊、个人自由啊、民族自由啊、人民当家作主啊,唠叨个没完。你讲的那一套并不是完全不对,但它是不真实的,令人厌烦的。”两派人异口同声地这样说,“你的那一套过时了,”帝国主义者和社会主义官僚最后说。“这不是面包和黄油,”社会民主党人最后说。这两派人在一切事情上都对立,只有在一件事上一致:他们要把未来在他们之间平分。但是,对他们的一致不幸的是,分配很快就看出是不平均的。无论社会民主主义的最终恢复力有多强,至少暂时在自由主义处于瘫痪时,帝国主义反动势力是独揽一切。英国的统治阶级坚持自己的权利。他们要巩固帝国,同时以势把两个碍事的共和国压倒。他们要向国外“新俘虏的、死气沉沉的百姓讲授法律”,要在国内通过学说教育来重建教会。在这同时,统治阶级要确立酒类利益——说到底,这是从上面实行统治的真正强有力的工具。统治阶级要用财政特惠的纽带使殖民地同我们结合在一起,并在保护贸易制的基础上建立巨大的商业利益。他们的政府,如同新学说最优秀的解释者所设想的,决不可对社会良知的人道主义要求漠不关心。他们要制定工厂法,并建立工资委员会。他们要使人民有能力和守纪律。在纪律观念中,军事因素很快就占了更突出的地位。但是在这方面,舆论的演变经历过两个明显的阶段。第一个是乐观和扩张阶段。英国人天生就是世界的统治者。他会向德国人和美国人伸出友谊之手,把他们看作奉公守法的亲属。居住在世界其余地方的则是些垂死的民族,他们的明显的命运是被有前途的人种掌管,并被他们的商业辛迪加剥削。这种乐观心情没有维持到南非战争。它在科莱索和马格斯丰丹遭到了致命打击,在短短几年内,恐惧已断然取代了作为向国家和帝国团结前进的主要动力的野心。关税改革运动主要是一种对我们的商业地位不安全感所引起的。对德国的带点优越感的友谊迅速首先让位于商业妒忌,继而又让位于对我们国家安全的公开的忧虑。全部社会力量都集中在巨大的海军经费上,并把义务兵役观念强行灌输给不愿听命的人民。受过训练的国民不再需要用来统治世界,而是用来保卫本国的领土。

  这里我们不打算多谈现代保守主义的迂回曲折的道路。我们只需要指出一点:现代民主主义面对的不仅仅是传统的惰性。它面对的是一项具有明确而并非没有条理的纲领的反动政策,是一个理想,这个理想就其最佳表现(例如在《晨报》的每日评论中)来说,肯定会对许多心胸宽大的人产生强大的吸引力——效率高、守纪律的国民,一个强大的、自足的、富于战斗性的帝国的统治力。我们所特别关心的是保守主义进程对民主主义的命运所产生的反应。但是,要了解这种反应,要正确估计自由主义的现状和前景,就必须对上一个世代进步思想的活动作一回顾。当格莱斯顿于1880年成立他的第二个政府时,老的政党制度在英国是牢固的。只有圣乔治海峡另一侧的一帮政客不承认伟大效忠的权威。对于英国有政治头脑的人来说,自由主义和保守主义的差别坚守住了阵地,这种分歧还不是一种阶段差别。伟大的辉格党家族保持了地位,出身贵族的他们把赃物分了。但是一种新的潜移默化的影响正在起作用。1872年达到顶点的繁荣正在衰退。工业发展减慢了;尽管从“饥饿的40年代”开始的进展是巨大的,人们正开始理解他们可以从紧缩和自由贸易期望的东西的限度。亨利·乔治先生的著作激发了对贫穷问题的新的兴趣,而威廉·莫里斯的理想主义给了社会主义宣传以新的灵感。在这同时,格林的教导和汤因比的热情把自由主义从一种个人主义的自由概念的桎梏中释放出来,为当代的立法铺平了道路。最后,费边社使社会主义从天上降落下来,并与实际政治和市政府建立了联系。如果英国曾是中太平洋的一个岛,前进运动将会是迅速而不离正道的。实际上,各种新的思想概念都反映在1880-1885年的议会和内阁中,伯明翰的激进主义好容易才同俱乐部的辉格党原则保持友好关系。重新分配社会力量,使“财产”利益与民主利益混合迫在眉睫,在社会问题上,被1884年农业工人获得选举权而增强的民主坚持要获得胜利。在这个时期,爱尔兰问题达到了紧要关头。格莱斯顿先生表示赞成地方自治,党内的分歧在错误的路线上进行。上层阶级和中产阶级大体上倒向统一主义,但是他们带走了一部分激进分子,而格莱斯顿先生的个人力量使一些人留在自由党方面,这些人对民主政治的需要的洞察力决不是深刻的。政治斗争暂时从社会问题转向地方自治这单独一个引人注意的问题,新的统一党享有了20年几乎未中断的优越地位。另外,如果自治问题单独存在,它也许在1892年就解决了,但是与此同时,在80年代后期,社会问题变得迫切了。社会主义不再仅仅是一种学术力量,而是已开始影响有组织的工人,并且使工人中较有头脑的人下决心去解决不熟练工人问题。从1889年码头工人罢工起,新统一主义成了公共事务中一支战斗力量,工党的概念开始形成。在新的问题上,已经削弱的自由主义又进一步***,它在1892年的失败应更多地归咎于这个更大的原因。而不能单纯归咎于巴涅尔闹离婚的戏剧性个人事件。从1892到1895年,执政而没有立法权的自由党徒然进一步失去信誉,而帝国主义的崛起则使公众的兴趣全部转向一个新的方面。工人运动本身瘫痪了,1897年机工们的失败使采取罢工手段来达到社会大改革的希望归于泡影。但是,与此同时,舆论也在悄悄地发生变化。查尔斯,布思先生和他的伙伴们煞费苦心地用科学术语详细阐述了贫穷问题。社会和经济史逐渐作为一个崭新的知识部门而形成。西德尼·韦布夫妇的著述有助于澄清工人的有组织劳动和国家的职责之间的关系。眼光敏锐的观察家能够追踪一种更充分、更具体的社会理论的“有机纤维”。

  另一方面,在自由党队伍中,许多最有势力的人在敌对势力的影响下,不知不觉地起了变化。他们在睡梦中变成了帝国主义者,只有当帝国主义的含义变得十分明显时,他们才觉醒过来。直到南非战争爆发,保守党政策的新发展才初次迫使一般自由党人考虑自己的处境。要有一种直率侵权的震动才能使他们猛醒,我们可以把党内正义观念作为有组织力量复活的日子定为1901年夏,这年夏天,亨利,坎贝尔·班纳曼爵士作了反对好战情绪潮流的演说,并以一句经典名言向战争手段挑战。这篇演说当时被认为是无可挽救地断送了他的政治生涯,但事实是,从演说这天起,这个迄今为止一直受冷遇的党领袖的名字成了政治*会上受欢呼的信号,一个没有突出天才,只有性格以及与性格俱来的洞察追随者心思的本领的人,在他的党内获得了犹如格莱斯顿的地位。这是第一个重大胜利,权利观念在自由主义心中恢复了原来地位。然后,随着保守党的攻势力加强,其含义变得十分明显,老自由主义的影响又一个个地复活了。1902年的教育法使非国教徒行动起来。关税改革运动使自由贸易采取守势,教人们懂得自由主义的老的经济学为他们做了些什么。搞实际政治的社会党和工党发现他们绝对少不了科布登的教诲。自由贸易财政将成为社会改革的基础。自由党和工党学会进行合作来DIZHI关于矫治失业的欺骗性诺言,并维护自由国际交流的权利。与此同时,工党本身也经受了攻击的充分压力。攻击并非来自政治家,而是来自法官们,但是在这个国家里,我们必须懂得法官在很大范围内实际上就是立法者,这些立法者具有某种执著的倾向,只有制定和废除法律的机关随时警惕和不断努力才能予以制止。在破坏工会的老的阵地时,法官们建立了现代工党,并巩固了它同自由党的联盟。在这同时,帝国主义在南非自食其果,保守党的理想破灭为自由主义复活的滚滚潮流打开了闸门。

  潮流绝对没有消退。如果它不再像1906年选举中那样汹涌澎湃,现在也是一股涓涓细流,稳稳地向社会改良和民主政治流去。在这个运动中,一切党派都已足够清楚地看出。自由主义的独特概念有一种永久性的作用。例如,社会党人极其清楚地认识到,人民政府不是一个没有意义的口号,而是一个必须用战斗来维护和扩大的现实。他知道要达到自己的目的,就必须应付上院一人多次投票问题。他不再能把这些问题看作是半心半意的自由党人为了使注意力从社会问题转移而设置的障碍。他知道地方自治和权力下放等难题是民主组织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且,他照例不仅仅是默认妇女对政治权利的要求,而只是由于自由党迟迟不满足这个要求才同自由党争吵。自由党关于和平与紧缩的老的观点也被社会党人承认,同样也被全体社会改良者承认,认为它对成功地实现他们的目的是必不可少的。如果国家的岁入全部像时兴那样用来建造最昂贵的军舰,那未政府预算就不会减轻人民的疾苦,如果政府的精力被野心或恐惧分散,也就不能专心致志于改善国内条件。另一方面,从格莱斯顿传统出发的自由党人已在很大程度上认识到,如果要保持他的一些老的概念的实质,就必须通过一个适应和发展的过程。他已经懂得,自由贸易虽然为繁荣奠定了基础,但是并没有使大厦落成。他必须承认自由贸易并没有解决失业、工资过低和居住过度拥挤等等难题。他必须深深研究自由的意义,并重视实际情况对平等的意义所产生的影响。作为和平的使者及扩大军备的反对者,他已经认识到,把社会剩余用于进步工具是把它用于战争工具的真正替换方法。作为一个禁酒者,他正在一方面更多地依靠社会改进的间接影响,一方面依靠消灭垄断利益,而不是依靠绝对禁酒的捉摸不定的机会。

  因此,在支撑自由党政府度过1910年危机的各种力量中,具有这样一种能激发和指导真正社会进步的有机观念因素。自由主义已绝处逢生,在与社会主义交换思想的过程中吸取了不止一个教训,也给了不止一个教训。其结果是一场更广泛、更深刻的运动,在这场运动中,头脑比较清醒的人从党的名称的差异后面,不顾某些真正的逆流,认识到了一个真正一致的目的。这场运动的前景如何?它能维持久远吗?它是我们所比拟的涓涓细流呢,还是一个必然逐渐沉入海底的浪头?

  提出这个问题等于是问:民主政治是否在形式上和内容上都是一个可能实行的统治方式?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问民主政治的真正意义是什么,为什么它是自由主义概念的必要基础?这个问题已经被附带提出过了,我们有理由认为个人主义者和边沁主义者对人民政体的论据都是不能令人满意的。我们甚至表示过一丝怀疑:在某些条件下,自由和社会正义的某些具体要素会不会在一个优胜阶级或一个秩序井然的专制政府统治下实现得充分,在选举权普遍扩大的情况下反倒实现得不充分?既然如此,可能有人会问,我们的民主概念究竟是建立在什么上面的,是建立在社会学的总原则上呢,还是建立在我国或当代文明的特殊条件上?我们的概念义如何与我们的其他社会秩序观念相联系?我们是否认为民主政治大体上会接受这些观念,或者,如果不按受,我们是否愿意默认它的决定是最后的?我们最终期待的又是什么?民主政治会坚持自己的权利吗?它会找到一个共同的目的,并使它具体化吗?或者还是一错再错,成为恐慌和野心、狂热和沮丧的消极对象,或者成为那些其职业是把它随意捏弄的人手中的呢?

  先来谈总原则。民主政治不是单单建立在个人的权利或私人利益上面的。这仅仅是盾牌的一面。民主政治同样也建立在个人作为社会一员的职责上。它把共同利益建立在共同意志上,同时嘱咐每一个聪明的成年人扮演一个角色。一个民族自己不出力,无疑也能获得许多好东西。它可能有好的警察,有公正的私法制度,有教育,有个人自由,有组织有方的工业。它可能从一个外国统治者、一个开明的官僚或一位仁慈的君主那里获得这些好东西。不管是怎样获得的,它们全都是好东西。但是民主政治的理论是:这样获得的东西缺少一个给人活力的要素。一个被这样统治的民族就像这样一个人,他获得了财产、优秀的教师、卫生的环境、张满他的帆的和风这一切外在的礼物,但是他的顺遂的航程他自己并没有出多少力,或根本没有出力。对于这样一个人,我们给他的评价还不及给一个在逆境中奋斗而成就远为逊色的人的评价更高。我们所拥有的东西自有它们的内在价值,但是我们如何把它们弄到手同样也是个重要的问题。社会的情况也是这样。好的政府固然不错,但是好的意愿更胜一筹,甚至不完美的、吞吞吐吐、乱七八糟说出口的共同意愿,也可能有获得更高一级东西的力量,这是再完美的机器也无论如何达不到的。

  但是,这个原则作出一个非常广泛的假定。它假定有一个共同意愿的存在。它假定获得公民权的人都能参加共同生活,都能真正对公共事务感兴趣,从而对形成一个共同的决定作出贡献。这个假定落了空,也就无民主政治之可言。在这种情况下,进步并不是完全不可能,但是它必须依靠那些看重具有社会价值的东西、通过艺术发明来增进知识或使生活文明化、或形成一个狭小然而有效的舆论来支持自由和秩序的人的数目。我们还可以更进一步。无论政府具有什么样的形式,进步总是依靠那些如此地思考和生活的人,依靠这些共同利益笼罩他们的生活和思想的程度。但是,全心全意地热中于公共利益是难得的。它不是群众的特性,而是少数人的特性,民主主义者清楚地知道是“残余分子”拯救了人民。他仅仅补充一点:这少数人的努力要能够成功,人民必须愿意被拯救。大多数成天在矿山或工厂为面包辛辛苦苦干活的人,他们的头脑里是不会永远塞满国际政策或工业法规的复杂细节的。指望他们这样做是荒谬的。指望他们响应和赞成那些有助于国家的道德和物质福利的事情则是不过份的,而民主主义者的观点是:“残余分子”对人民进行说服,占领他们的心灵和愿望,要比把一些法律强加在他们头上,硬要他们服从和接受来得好。在这同时,少数人自身无论多么杰出,也总是有许多东西需要学习。有些人要比其他人优秀和聪明得多,但是经验似乎表明,几乎没有一个人比其他人优秀和聪明到这种地步,以致能永远对他们滥用权力而无所顾忌。相反,最优秀、最聪明的人是这样的,他愿意本着探索的精神深入到最卑微的人中间去,弄清他们需要什么,为什么需要,然后再为他们制定法律。在充分承认领导的必要的同时,必须承认完美的领导艺术在于获得群众的自愿的、心悦诚服的、有识别力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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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楼主| 发表于 2008-7-28 13:06:53 | 只看该作者
因此,个人会在极其不同的程度上对社会意愿作出贡献,但是民主政治的论点是:形成这样一个意愿,亦即扩大对一切公共事务的兴趣,本身就是一件好事,更为甚者,是一个证明其他好事合格的条件。但是,兴趣的扩大不是民主政体所创造的,如果兴趣既不存在,也不能使之存在,那未,民主就是一个空的形式,甚至比无用还糟。另一方面,凡是兴趣存在的地方,建立责任政府就是其发展的首要条件。即使如此,它也不是唯一的条件。现代国家是一个巨大而复杂的机体。一个选民感到自己迷失在无数选民之中,他对当代各种复杂重大的的问题一知半解,意识到他投的一票对解决问题的作用是多么微小。他需要的支持和指导是同他的邻居和工友组织起来。例如,他能理解他所隶属的工会的事务,也能理解他的小教堂的事务。它们与他有切身关系。它们影响他,而他感到他也能够影响它们。通过这些兴趣,他接触到一些更大的问题——一项工厂法案或教育法案——在处理这些问题时,他会作为一个组织的一分子进行活动,这个组织的投票表决力量集中起来将是一个不容忽视的数量。他认识到了自己的责任,而认识责任乃是一切政府的难题。社会兴趣的发展——这就是民主政治——不仅依靠成年人的选举权以及当选立法机关的优势,而且还依靠各种使个人同集体联系起来的中间组织。这就是多种理由之一,为什么目前在我国被中央化官僚机构摧毁了的权力下放和地方自治是民主进步的要素。

  民主政治的成功取决于选民对给予他们的机会的反应。但是,反过来说,给选民机会必须是为了唤起反应。实行民主政体本身就是一种教育。在考虑给哪个阶级、哪种性别或哪个种族以公民权时,着眼点是该阶级、该性别、该种族对这种责任可能作出的反应。它会有效地参与研究公共生活的问题吗,或者会不会是消极的投票材料,完全受不负责的政客的摆布?这个问题是正当的,但是人们极容易按照他们在没有公民权的人当中发现或自以为发现的淡漠或无知从比较不利的意义上来回答。他们忘记了,在那个方面,给公民权本身可能正是必须用来的唤起兴趣的刺激物,而当他们为容许无知的、不负责任的、甚至容易被收买的选民在政府中有发言权的危险所打动时,他们就容易忽视使社会上一部分人处在公民责任圈予以外这一起抵消作用的危险。政府的实际工作必然影响它同所有生活在其领域里的人的关系,同时自己也必然受这种关系的影响。要很好地适应的活,它至少必须考虑到全体人民中每一个阶级的特性和境况。如果有一个阶级是没有发言权的,结果政府在那个程度上就是不了解情况的。不仅仅是那个阶级的利益会受到损害,而且甚至就最好的意愿来说,在处理它时也会犯错误,因为它不能力自己说话。非官方的发言人会自命代表它的观点,也许会获得不应有的权威,仅仅因为没有办法对他们进行审查。因此,在我们中间,报纸一贯代表舆论是一回事,投票处的冷酷无情的算术最后宣布舆论结果又是一回事。只有选票才能有效地把沉默的公民从叫喊者和幕后操纵者的暴虐中解救出来。

  我断言,存在着迟钝或无知并非是撤销责任政府或限制选举权范围的充分理由。必须有一种有凭有据的观点,认为政治上的无能是如此根深蒂固,以致扩大政治权利只会使能力较强的人当中一部分不大道德的人容易发挥不应有的影响。例如,在有色人中白人农场主实行寡头统治的地方,总是容易使人怀疑有色人普遍享有选举权是否是一种获得正义的可靠方法。可能存在这样一种经济和社会条件,“有色”人只能照他的主子吩咐的那样去投票;如果要让所有的人都享有基本权利的话,一种像我们的某些直辖殖民地所实行的半专制制度倒可能是最好的。另一方面,一个统治阶级或统治种族最害怕的是没有公民权的人吵吵嚷嚷地要求政治权利,而对于一个民主主义者来说,这恰恰是在缺少直接经验情况下相信他们适宜行使公民责任所能有的最有力的理由。民主主义者欢迎没有公民权的人所流露的不满,认为这是觉醒中的对公共事务的兴趣的最好证据。官僚们最害怕社会最终***,民主主义者却一点都不怕,因为经验已向他充分证明自由、责任和正义感所具有的愈合力。再者,民主主义者不能是一个单单为自己国家着想的民主主义者。他不能不认识到国与国之间复杂微妙的相互作用,这使得民主政治在每一个地方的成功或失败都影响到其他国家。近年来,最使西欧自由主义欢欣鼓舞的,莫过于亚洲国家的政治觉醒的迹象。到昨天为止,白种人成为世界其余地方主宰的最终“命运”似乎是不可抗拒的。其结果可能是,无论民主政治在一个西方国家内发展得多么快,它永远会遇到这个国家与其属国关系中的相反原则的对抗,而这个矛盾,凡是悉心研究我国政治体制的人都不难看出,是对国内自由的一个持久威胁。亚洲从君士但了堡到北京的觉醒是当代最伟大、最有希望的政治现实,而当英国外交部与其他国家合谋把波斯自由扼杀在摇篮里,为了最无情的暴政利益而粉碎一个白种民族的自由时,英国自由党人却不得不袖手旁观,这对他们来说真是奇耻大辱。

  民主主义的事业是与国际主义的事业息息相通的,这种关系是多方面的。今天,民族的骄做、愤怒或野心席卷公众的头脑,转移了对国内进步的全部兴趣。明天,一种恐慌心理又起了同样的作用。利用公众感情已成为一门艺术,两个大党都不以为耻地加以利用,军事理想占据了人们的头脑,军费把公共资源消耗殆尽。另一方面,其他国家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的进步又对我们自己在这些方面的进步产生影响。我们的商业对手在工业立法方面的落后早就成为反对我们自己在这方面继续前进的论据。相反,当它们超过我们时,就像它们现在经常是的那样,我们可以向它们学习。在物质上,世界正在迅速地成为一体,它的统一最终必然在政治制度中反映出来。老的绝对主权学说已经过时。今天一些较大的国家展示一种政府里有政府、权威被权威限制的复杂制度,并非不可能的未来“世界国家”必须奠基于一种自由的民族自主,就像目前英帝国内加拿大或澳大利亚所享有的那样充分和令人满意。民族争胜将较少地表现在扩大领土或计算兵舰大炮总数的欲望上,而更多地表现为努力扩大我国对文明生活的贡献。正和我们在我们的城市生活的新生中发现一种市民爱国精神,对地方大学感兴趣,对地方工业的规模感到自豪,对曾经创下犯罪和贫穷的可耻记录、如今死亡率在全国最低洋洋得意一样,我们作为英国人将较少关心我们的两艘无畏级战舰可能敌不过德国同样一艘战舰的问题,而更多地关心我们在发展科学、教育和工业技术方面是否比不上德国的问题。当我们从国前人为地引起的、极其虚伪的民族自卑心理恢复过来时,我们甚至将学会对我们作为一个国家对统治艺术、对已经创造出现代文明和正在改造现代文明的思想、文学、艺术和机械发明作出的特殊贡献感到骄傲。

  自由主义支持民族自治和国际平等,就势必与通常表现的帝国主义观念发生冲突。但这并不是说自由主义对帝国作为一个整体的利益、对白人中普遍有的统一感情、对四分之一人类承认一面旗子、一个最高领导这一事实所包含的潜在价值漠不关心。就实行自治的殖民地而言,今天的自由党人必须面对科布登以来形势的变化,这种变化和我们在其他方面看到的变化没有什么两样。今天的殖民帝国实质上是老的自由主义所创建的。它建立在自治基础上,而自治是现存统一感情由之产生的根源。我们当代的难题是想出一套办法来更具体生动地表现这种统一感情而不损害它所依赖的自治权利。迄今为止,“帝国主义者”总是按照自己的方式处理问题,并巧妙地利用了有利于母国的阶级优势和反动立法的殖民地舆论或表面的殖民地舆论。但是殖民地当中包括世界上一些最民主的社会。它们天然对之表同情的不是保守党,而是联合王国最进步的党。它们赞成地方自治,它们在社会立法方面起表率作用。因此,那里存在着一种民主联盟的政治条件,英国自由党人应予以重视。自由党人可指望使他的国家成为一批自治的民主社会的中心,其中一个社会作为与其他讲英语民族大国连接的天然纽带。新的统一的基本机构开始在帝国议会中形成,其任务是调节帝国各不同部分之间的利益以及组织共同防卫。这样一种联合对世界和平或自由事业都不是威胁。相反,作为一种共同感情的天然结果,它是朝一种不包含对自治理想进行反击的更大的团结前进的步骤之一。它是“世界国家”的规模宏大的样板。

  国际主义为一方,民族自治为另一方,是一种社会心理发展的基本条件,这种心理是与形式相对立的民主的实质。但是关于形式本身,最后还必须说几句。如果形式不合适,意志就无从表达,如果没有适当的表达,意志到头来就会遭到挫折和压制,陷于瘫痪。在形式问题上,民主统治(无论是人民直接统治还是代议政体)的固有困难在于它是由多数人实行的统治,而不是全体同意的统治。它的决定是大部份人民的决定,而不是全体人民的决定。这个缺点是必须作出决定而又不可能获得全体同意的不可避免的结果。政治家试图通过对转变过程使用一种属于制动器性质的东西来纠正这种情况。他们感到,要证明任何一项重要的新政策是正当的,必须有一样不止是勉强多数的东西。必须要末有巨大的多数,三分之二或四分之三的选民,要末必须克服一种阻力,这种阻力既能考验作新建议后盾的感情的数值,又能考验它的深度和力量。在联合王国,我们有一个正式的制动器——上院,还有几个非正式的制动器——行政部门、法院对民主议案的长期不变的反对、报纸以及我们称为社会的一切。所有这些制动器只朝一个方向开动。对反动没有约束,这种缺少约束的情况随着保守党推行它自己的明确和建设性的政策而变得更加严重。在这种形势下,自由党就开始借助削弱官方制动器的有生力量这一简单方法来对付它,但是,说实话,并没有对它要用来代替的制动器的性质下定决心。对这个问题说几句似乎是适当的。对下院制约的作用是争取重新考虑。保守党领袖们指出构成议会多数的偶然因素是正确的。任何一次大选的纲领总是合成的,比方说,一个选民发现自己不得不从一个其教育观点他赞成的关税改革者与一个其教育政策他反对的自由贸易者之间进行选择。这个缺点可以部分地用比例代表制来纠正,无论违反意愿与否,自由党人发现他们越是坚持下院的真正代表性,就越是朝比例代表制的方向前进。但是,即使比例代表制也不能完全解决选民面临的问题。普通人对他认为最重要、最可能立即提供解决的问题投赞成票。但他总是容易发现自己的期望落空,一届议会实际上是为了一个问题而当选的,却可能着手去处理另一个问题。议会法案提出的纠正办法是搁置两年,认为这样就能进行充分讨论,同时有充分机会让反对意见表达出来。这项提案曾两次提交选民投票表决,并由选民批准,如果有哪一项立法提案曾被批准的话。它应该使下院作为人民的代表能够对国家的永久性体制自由地作出决定。然而,法案本身并不为永久性解决作出规定。因为,让上院的构造保持不变,它就只是单方面的制约,仅仅对一些民主议案起作用,这些议案反正要受常设官员、法官、报纸以及社会的攻击。为了永久性的使用,制约必须是双方面的。其次,搁置的原则恐怕不足以制约一个大而顽固的多数。真正需要的是让人民有机会去重新考虑一项议案。这可以用两个方法中随便哪一个来实现。1)允许上院行使中止否决权,把一项议案推迟到下届议会讨论;2)允许下院以这样的方式提出议案,最后让人民直接投票表决。我个人感到遗憾的是,居然有那么多自由党人把公民表决拒于门外。的确,有许多议案是不适宜进行公民表决的。例如,影响一个特殊阶级或特殊地区的议案都容易落空。这些议案在那些主要受其影响的人当中可能获得绝大多数票,但是在其他地方只勉强获得同意,也可能人们对需要他们解决的问题缺乏直接知识,结果他们当中的多数人为了其他一些不相干的目的意图而把议案否决掉。还有,公民表决要奏效,只能是关于第一流的议案,而且只有在极其难得的情况下才能向公民请教。就所有两院分歧无法克服的一般事情来说,现政府可以把议案搁置起来,让下一届议会去讨论。但是另外还有一些紧急的议案、意义重大的议案,尤其是,超越政党的一般界线、我们的制度无法应付的议案,对于这些议案,直接诉诸人民就是最恰当的解决方法。

  因此,我们所需要的是一个完全从属于下院的公正的上院,它无法接触财政,因而也无法推翻一个内阁,但是能够将一项议案要未提交人民直接投票表决,要末等下次选举的裁决——现政府可两中择一。这样一个院可由人民直接投票选出。但是选举次数太多对民主政治的运转不利,而且难以使一个直接选举产生的院心安理得地处于从属地位。因此,作为替代方法,可以由下院自行按比例选举,其成早保留两届议会的席位。为了弥合这个变化,本届议会上院半数议员可由目前的上院选举,半数议员在本届议会期满时退下来,由下届下院和今后的每一届下院选举。这个上院将以同样比例反映本届和上届下院,各党之间应保持合理平衡。上院有充分权利提出合理的修正,也有充分理由在坚持自己观点时保持克制。如果公众支持议案,就会明白下院将会认真予以处理,无论是通过全民公决,还是在一次大选中重新投信任票。下院则应当表现一种和解的姿态。他们不愿被迫把议案搁起来或诉诸于人民。至于他们选择哪一种方法,他们绝对有权自行决定,如果他们解散议会举行大选,把一系列公共议案搁起来,等以后再批准,他们会公正地感到自己这样做是有充分理由的。

  形式问题就到此为止。但是,民主主义的实际未来是寄托在一些更深刻的问题上的。它是同文明的普遍进步结合在一起的。我们已经懂得,社会的有机性质在一种意义上是理想,在另一种意义上却是现实。这就是说,没有一件重要事情在一个方面影响社会生活而不对整个组织产生反应。因此,举例来说,我们不能保持巨大的政治进步而在其他方面不相应地进步。人民如果在工业上处在使他们心力交瘁的条件下,就不能充分发挥他们的政治能力。一个民族如果害怕另一个民族或使另一个民族害怕,就不能在充分意义上说是自由的。社会问题必须从整体来观察。这里我们就接触到了现代改革运动的一个最大的弱点。专门化已渗入政治和社会活动,人们在越来越大的程度上把全部精力用在专门一件事上,而把其他一切需要考虑的事置之不顾。当今世界进步需要的不是这种帮助,也不是这些辩护。我们倒是要向科布登学派学习一个最深刻的教训。对于他们,政治问题的分支是多方面的,但是其实质却是不可分的。那是一个实现自由的问题。我们有理由认他们的自由概念是太浅薄了,要理解自由的具体内容,必须懂得它是以相互约束为依据,并把它作为互助的基础予以重视。因此,在我们看来,和谐作为一种团结的概念能起到更好的作用。我们还必须以同样中肯的理论,同样切合实际的智谋、同样的激励早期激进分子、给科布登的统计学以灵感,并使布顿特的雄辩增添光彩的推动力部使它贯彻始终。我们需要少一些狂热的宗派主义,多一些团结心理。我们的改革家应该学会少依靠即时成功的宣传价值而多依靠深刻但却不大显眼的实践或感情的变化,应该少想捞选票,多想如何使人信服。我们需要那些真正的民主感情之间的更充分的合作,对改革程序达成更多的协议。眼下,由于许多事业在前进中争夺首位,进步受到了阻碍。在这一点上,权力下放会对我们有所帮助,但是帮助更大的将是更清楚地认识到一切自命和自称民主主义者的人进行合作的必要性,这种合作以理解他们自身意义的宽度和深度为基础。这个忠告似乎使性急的人扫兴,但是他们早晚会发现正义女神以她全部的美点燃了一股激情,它也许暂时不会焚烧成为熊熊大火,但将久久地燃烧着,放出温暖人心的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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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09-4-26 15:50:47 | 只看该作者
太系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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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09-4-27 09:31:00 | 只看该作者
总结得很好,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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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09-4-27 22:28:00 | 只看该作者
总结得很好,顶一下!
laomimi 发表于 2009-4-27 09:31


有啥好的?我没看出来。你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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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09-7-16 01:45:29 | 只看该作者
额。。。其实自由主义的本质是希望通过建立一个世界性的政府,来解决国际问题
犹如国联,联合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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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09-7-16 16:24:08 | 只看该作者
额。。。其实自由主义的本质是希望通过建立一个世界性的政府,来解决国际问题
犹如国联,联合国。。
markpounds 发表于 2009-7-16 01:45

哪位神仙告诉你自由主义是这玩意儿的?
就是本贴说的,比你也正确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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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09-7-16 21:21:40 | 只看该作者
the chapter8 Liberalism written by Tim Dunne from a book of UK.
好吧。。我说的是国际关系中的自由主义。
网上的话
http://en.wikipedia.org/wiki/Lib ... al_relations_theory 这里也有解释。。
当然我说的只是一个流派,一共有是三个分支
idealsism   liberal institutionalism   liberal internationalism
然后进一步反正就是在全部前面加NEO
一般说来neo-liberalism 一般指neo-liberal institutional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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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09-7-17 01:20:22 | 只看该作者
嗯,激一下居然说出来不错的内容。
你说的这章在哪本书里?
我猜的是The Globalisation of World Politics ?我只看过第二版。最新版上次在我导师那看到,没看过……
不过不知道你看的是哪一版本,最新版的么?不过与其像他这样分类,还不如按照burchill一般分析,更显得深刻和有味道。可以参看theories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中Liberalism一章。我感觉比他写的要更有味道。
‘Liberalism’ in John Baylis and Steve Smith eds., The Globalisation of World Politics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8), pp. 147-164.  Revised and Updated as Tim Dunne, ‘Liberalism’ in John Baylis and Steve Smith eds., The Globalisation of World Politics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nd edn, 2001), pp.162-181.  Significantly Revised and Updated as Tim Dunne, ‘Liberalism’ in John Baylis and Steve Smith eds., The Globalisation of World Politics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3rd edn., 2004), pp.186-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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