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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junhui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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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英语句型帮你过写作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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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发表于 2008-3-9 21:05:44 | 只看该作者
8错
一剑秋风 该用户已被删除
92#
发表于 2008-3-9 21:15:16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93#
发表于 2008-3-15 16:46:26 | 只看该作者

vgv

saFv
94#
发表于 2008-3-15 17:30:11 | 只看该作者
看看
95#
发表于 2008-3-16 00:11:30 | 只看该作者
太好鸟
96#
发表于 2008-3-22 00:05:26 | 只看该作者

多谢

谢谢
97#
发表于 2008-3-22 00:06:12 | 只看该作者

谢谢

谢谢
98#
发表于 2008-4-3 18:18:33 | 只看该作者

看看

看看呗
99#
发表于 2008-4-6 12:01:52 | 只看该作者

国关总结3

古巴导弹危机:  又称加勒比海危机。苏联在古巴设置导弹基地而引起的美苏之间的冲突。1962年10月,美国发现苏联正在古巴设置导弹基地。10月22日,美国总统肯尼迪下令对古巴实行军事封锁,阻挠苏联运送导弹的舰只进入古巴,并宣称不惜使用武力,从而形成战争一触即发之势。28日,美苏达成协议,苏联停止在古巴修建导弹基地。在苏联的军队和武器撤离古巴后,美国于11月20日宣布结束对古巴的封锁。
布鲁塞尔条约组织:  全称《合作与集体防御条约》组织。英,法,荷,比卢五国在美国运行下组成的政治军事组织。1948年3月17日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签署,8月25日条约生效时正式成立。表面上是为了防止德国重新侵略,实际上是为了对抗苏联的威胁。主要内容是,加强相互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合作;当任何一缔约国受到“武装攻击”时,其他缔约国应提供力所能及的一切援助;同时建立咨询理事会作为条约的执行机构。条约有效期为50年。1950年12月,该条约组织的军事机构并如北约。1954年10月23日,意大利和联邦德国加入。1955年5月6日,该组织改名为西欧联盟。
哈尔斯坦主义: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在“新东方政策”之前针对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所采取的一项政策。因由外交部国务秘书瓦尔特 哈尔斯坦在1955年12月联邦德国驻外使节会议上宣布,故称“哈尔斯坦主义”。1955年9月13日,苏联与联邦德国建立外交关系。9月20日又同民主德国签订《国家关系条约》,恢复民主德国的独立主权地位。为避免其他国家仿效苏联,与两个德国同时保持外交关系,联邦德国遂制定了这一政策,声明联邦德国在国际法上单独代表整个德国,拒不承认德意志民主共和国,不同与民主德国建交的任何国家保持或建立外交关系。由于苏联作为主要战胜国之一,对德国的统一负有责任,故该原则不包括对苏关系。1956年南斯拉夫,1963年古巴同民主德国建交时,联邦德国都根据这一政策先后同它们断交。随着东西方关系由冷战转向缓和,这一政策越来越难适应联邦德国的外交需要。从1967年起,联邦德国开始同东欧国家建交和复交,哈尔斯坦主义遂为新东方政策所取代。
东京审判:  1946年5月3日至1948年11月12日在日本东京对第二次世界大战日本首要战犯的国际审判。根据1943年10月3日苏,美,英莫斯科宣言精神,以及1945年7月中,美,英《波茨坦公告》规定,同盟国授权远东盟军最高司令部于1946年4月19日颁布《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宣布由中,苏,美,英,法,荷兰,印度,加拿大,新西兰,菲律宾,澳大利亚等11国代表组成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东京审判日本首要战犯。1946年5月3日开庭,控告被告犯有反和平罪,战争罪和反人道罪等罪行,并列举55项罪状。审讯历时2年零5个月,开庭818次。法庭判决25名被告有罪,其中东条英机,土肥原贤二,广田宏毅等7人处绞刑。由于美国包庇,一些重要战犯为交付审判,1950年起又释放了在日服刑的所有战犯。中国政府对此提出了抗议。
东南亚集体防务条约:  即东南亚条约组织。1954年9月8日,美国,FaGuo,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 菲律宾,泰国和巴基斯坦8国外长在菲律宾马尼拉签定“无限期有效”的军事同盟条约,即《东南亚集体防务条约》。1955年该条约正式生效时,成立了东南亚集体防务条约组织,总部设在泰国曼谷。该组织实质是美国干涉东南亚各国内政,镇压东南亚地区民族解放运动,妄图在太平洋称霸的工具。条约规定,要用“自助和互助的办法”“抵抗武装进攻”,当任何成员国受到威胁时,“各缔约国须立即磋商”,以采取共同对策。条约议定书把柬埔寨,老挝和南越划为其“保护地区”。美国在另附的《谅解》中还声明,该组织“对于侵略和武装进攻的意义的承认”“只适用于共产党的侵略”。该组织成立以来,遭到亚洲和许多国家人民的反对,其内部矛盾也日益尖锐。1962年7月,扩大的日内瓦会议通过《关于老挝中立的宣言》,不承认它对老挝的所谓保护;1967年起FaGuo一直拒绝派正式代表参加其部长理事会,并从1974年起停止提供经费;1972年11月8日巴基斯坦退出。1975年9月在纽约举行的第20届年会该组织宣布,鉴于情况不断改变,它将分阶段解散。1977年6月30日正式宣布解散。
卡特主义:  美国总统卡特为反对苏联入侵波斯湾地区而提出的一种战略。1979年12月苏联出兵入侵阿富汗,触怒了美国卡特政府。它要以“针锋相对的行动”迫使苏联撤军阿富汗,保卫美国的“切身利益”。为此,卡特政府在政治上大造声势,声讨“苏联的罪行”;在经济上,决定对苏联采取“经济制裁”,实行谷物禁运;在军事上,为准备打仗而对适龄青年进行兵役登记,并拒绝批准第二阶段限制战略武器条约。与此同时,卡特总统于1980年1月23日发表国情咨文,警告苏联,“任何外部势力企图掌握波斯湾地区控制权的尝试都将被看作是对美利坚合众国切身利益的进攻,这种进攻将被包括军事力量在内的一切必要手段击退”。卡特的这一声明即被称为“卡特主义”。其核心内容是,美国将不惜采取一切手段,同苏联争夺对波斯湾地区的控制权。卡特主义的提出,标志着美国对苏联政策重新趋于强硬。
卡特“人权外交”:  1977年1月20日,美国总统卡特在就职演说中称:帮助建立一个真正人道的正义与和平的世界是美国崇尚和最有雄心的事业,1978年12月6日在纪念人权宣言发表30周年大会上宣称:人权原则是美国对外政策的灵魂,是确定美国同别国保持什么关系的一个因素。卡特上台前两年曾积极从事“人权外交”活动,声援,支持苏联国内的持不同政见人士;在欧安会续会期间以“人权”问题向苏联施压。其目的是企图以“人权”为武器,利用“人权问题”支持苏联集团内部的离心力,动摇苏联的统治基础;并利用“人权外交”提高美国形象,团结西方盟国,动员世界舆论,以达到孤立苏联的目的。但人权外交收效甚微,反而搞乱了自己的拉丁美洲“后院”。美国内一些要人对此不满,认为“人权外交”利少弊多,故卡特执政后期较少提及。  
北大西洋公约:  1949年4月4日,美国同英国,FaGuo,荷兰,比利时,卢森堡,挪威,葡萄牙,意大利,丹麦,冰岛和加拿大12国在华盛顿签定的军事同盟条约。以后,希腊,土耳其于1952年2月,联邦德国于1955年5月,西班牙于1982年5月相继加入。1966年6月,FaGuo宣布退出北约军事一体化机构,但仍是北约的成员国。现有16个缔约国。公约共14条,主要内容:缔约国的个别或集体以不断的而有效的自助及互助方法,维持并发展其单独或集体抵抗武装攻击之能力;就缔约国任何一过领土完整,政治独立或安全遭到威胁事态共同协商;对任何一缔约国的武装进攻都应视为对缔约国全体之攻击,对此缔约国应采取必要行动,包括使用武力;缔约国遭受武装攻击的范围包括缔约国本土,阿尔及利亚,缔约国占领军驻扎的欧洲其他地区以及北大西洋区域回归线以北所辖岛屿;设立理事会及防务委员会等其他附属机构。公约于1949年8月24日开始生效,随后成立了北大西洋公约组织。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  1992年8月12日,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就磋商14个月之久的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文本最终达成了协议,并于10月8日正式签署。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主要内容包括:三国间将在15年内逐步取消上万种商品的关税和诸多的关税壁垒,并废除目前实行的进口配额和许可证制度;开放墨西哥的银行,电讯,保险及证券业,允许美国和加拿大加入竞争和投资,包括建立全资子公司,三国同意对所有北美地区的金融公司给予本国同样的待遇;采取措施防止亚洲和欧洲的一些公司为逃避美国的关税而将商品经由墨西哥运往美国,三国就原产地问题作了严格的规定,以防止非缔约国利用自由贸易协定在一个缔约国内设厂,再把本国产品在这些工厂内加工而享受免税待遇进入另一个缔约国;设立一个专门的委员会以解决涉及环保标准的商业纠纷;保护版权,专利权及商标权等。该协定的签署,意味着从1994年1月1日起全球最大的贸易集团宣告形成,该集团拥有3.6亿人口,总消费能力达6万亿美元。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建立,有利于美国利用加,墨的丰富资源和廉价劳动力,扩大出口与投资;有利于确保墨西哥产品美加市场,吸引外资和高新技术;有利于加拿大把贸易扩大到整个美洲地区,进一步打入拉美市场。
100#
发表于 2008-4-6 12:51:1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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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ex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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