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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总局:重大煤矿事故负责人终身不得任矿长|安监总局|矿难|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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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 15:40: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广网北京7月1日消息 (记者车丽)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的《煤矿安全培训规定》今天开始实施。规定明确,对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负有主要责任的煤矿,应当撤销其主要负责人的资格证;且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再担任任何煤矿的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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