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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出台规定减轻小学生课业负担|福州|小学生|课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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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4 18:58: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新华网福州6月24日电(记者沈汝发) 为切实减轻小学生课业负担,福州市教育局在日前出台的“2012—2013学年全日制小学教学计划”中明确规定,严格控制课外书面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留家庭书面作业,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量控制在1小时以内。
  根据福州市教育局规定,小学一、二年级每周26课时,小学三至六年级每周30课时;小学每课时40分钟,课间休息10分钟,课间操活动时间不少于20分钟;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活动总量,小学每天不超过6小时。
  福州市教育局要求,学校和教师不得占用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以及休息时间组织学生上课和集体补课。学校和教师要主动关心帮助学习困难的学生,对其中少数确实跟不上学习进度的学生可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辅导,但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另外,福州市教育局规定,要纠正随意加深课程难度、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的现象。2012年底之前所有小学(含特教学校)必须创造条件开齐开足国家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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