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20|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朝鲜宪法修订案明确标记朝鲜为“核拥有国”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2-5-31 12:19: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人民网首尔5月31日电 (记者孙伟东)据韩联社报道,朝鲜在最近修改的宪法中明确表示朝鲜为“核拥有国”。
报道称,朝鲜网站“我的祖国”全文刊登了朝鲜宪法《修订案》。朝鲜在宪法修订案序言中表明:“金正日同志使我们祖国变成不败的政治思想强国、核拥有国、无敌的军事强国。”
韩国媒体分析认为,朝鲜此举意在将“拥有核武器“变成不争的事实,在金正恩领导体制下,将其作为外交谈判筹码。
报道还表示,日前朝鲜最高人民会议通过了宪法修订案。朝鲜此前规定,宪法为“金日成宪法”,本次被修订为“金日成-金正日宪法”。分享到:  已转播   1 相关阅读:
2012.05.31
2012.05.30
2012.05.30
2012.05.30
2012.05.30


:换一换  国家地震台网速报 小Q看世界 思享哥 员韫 范慧勇 中原网 潇湘晨报 生活新报 长春晚报 新闻百科 新闻哥 微讯 全球连线 中原网徐秀丽 老孙 陈祖强 徐超 李伟宽 关国锋 魏城全部收听全部收听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中国海外利益研究网|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 京ICP备12023743号  

GMT+8, 2026-7-23 00:20 , Processed in 0.093750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