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51|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韩国将对一名曾数次强奸女童罪犯进行化学阉割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2-5-24 08:32: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新网5月23日电 综合报道,韩国法务部22日表示,将对一名曾数次强奸女童的罪犯进行化学阉割(又称药物去势),这是韩国去年7月施行相关法规以来的首例化学阉割。
http://imgcache.qq.com/minivideo_v1/vd/res/skins/TencentPlayerMiniSkin.swf&f=1&auto=0&cgi=http%3A//cgi.video.qq.com/bin/vrank%3Ftype%3D8%26start%3D49%26end%3D56&vid=d0010vyPpE1&pic=http://vpic.video.qq.com/123/d0010vyPpE1.png&title=韩国首次对娈童癖惯犯进行化学阉割http://static.video.qq.com/TencentPlayer.swfhttp://static.video.qq.com/TencentPlayer.swf http://static.video.qq.com/TencentPlayer.swf

所属分类: 新功能据悉,这名罪犯朴某曾涉嫌强暴女童而入狱,出狱后2个月的2002年8月屡教不改,仍继续对儿童进行性犯罪。他原本今年7月将刑满出狱,但被鉴定为患有“娈童症”,于是被指定为化学阉割对象。
报道称,朴某出狱后将呆在家中,在保护监护期间内每3个月接受一次药物注射,同时接受心理治疗。韩国法务部称,将对朴某进行保护观察3年,并为其戴上电子脚环追踪位置。
现行韩国法律中规定,化学阉割仅适用于对未满16岁儿童进行性暴力的徒刑或被宣判治疗监护、保护监护的19岁以上患有性倒错症的罪犯且有可能再犯的情况。经本人同意后进行化学阉割,时间最长为15年。分享到:  已转播   270 相关阅读:
2011.12.14
2011.07.24
2011.05.19
2011.05.12


:换一换  天府早报 重庆晨报 兰州晨报 西安晚报 每日新报 生活报 潇湘晨报 生活新报 时代商报 长春晚报 新闻百科 新闻哥 小Q看世界 微讯 全球连线 中原网徐秀丽 徐超 李伟宽 关国锋 魏城全部收听全部收听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中国海外利益研究网|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 京ICP备12023743号  

GMT+8, 2026-7-23 07:37 , Processed in 0.078125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