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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扬州称奖励个人购房政策决非救市|扬州|奖励|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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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9 08:29: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新网南京5月8日电(记者 崔佳明) “对个人购买成品住房(俗称“精装修房”)进行奖励的通知是为了加快推进扬州市成品住房的开发建设,到2015年实现市区中心城区新建住房中成品住房比例达到40%的目标。”8日,扬州市房管局就此新政引发的社会热议,作出回应。
  扬州出台房产新政决非“救市”,旨在推进成品住房开发建设。扬州市房管局局长勾凤诚说,推广成品住房是避免二次装修资源浪费、提升住宅综合品质、改善人居环境质量的重要措施,对提高房地产开发建设水平、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促进资源节约利用。
  “这也是为了贯彻省政府的文件精神,要求扬州到2015年要实现市区中心城区新建住房中成品住房比例达到40%的目标。”勾凤诚坦言,扬州出台房产新政,是为了加快推进扬州市区成品住房的开发建设,引导和鼓励群众购买成品住房,倡导科学居住理念。同时,他表示,扬州将继续严格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
  此次扬州市财政局、房管局联合出台《关于对个人购买成品住房进行奖励的通知》,勾凤诚解释说,奖励政策为:对个人新购买的成品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对购房人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千分之六的奖励;对个人新购买的成品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120平方米以下的,对购房人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千分之五的奖励;对个人新购买的成品住房,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及以上、144平方米以下的,对购房人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千分之四的奖励。房屋合同价款仅指房屋本身价款,不含车库、车位、公共维修基金等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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