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18|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民政部:政治类人权类社会组织在登记管理上平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民政部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2-5-8 09:09: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新京报讯 (记者王姝)“关于‘两个一体化’直接登记方式实行中有没有比例和数量限制的问题,我可以坦诚地、公开地说,只看条件,没有限制。”对于社会组织直接登记,昨日,在国务院新闻办的新闻发布会上,民政部部长李立国称我国还将改革现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而政治类、人权类社会组织,“在登记管理上是平等的”。
  李立国表示,截至去年底,全国共有社会组织45.75万个。2008年,我国社会捐赠总额超过1000亿元,2009年为540多亿元,2010年再超千亿,2011年据预测不会低于800亿元。
  今年7月起,非官方社会组织将在广东等地“松绑”,可以到民政部门直接登记。这一举措会不会导致社会组织井喷?对此,李立国说,直接登记需要经过一个过渡阶段,社会组织的成立审查(尤其是超出民政部门业务范围的社会组织),须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因此“过渡阶段估计不会出现井喷现象”。
  对于“今后会不会开放对政治类、人权类组织登记注册?”李立国说,政治类、人权类组织“虽然不是发展的重点,但在登记管理上是平等的,也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来审查它成立的条件和必要,以及开展活动的宗旨,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
  ■ 热点回应
  我国会不会开放注册公募基金?
  壹基金公开募捐只限深圳
  从私募到公募,自成立以来,壹基金一直是社会各界的关注焦点。我国其他地区会不会开放注册像壹基金这样的公募基金?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中国海外利益研究网|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 京ICP备12023743号  

GMT+8, 2026-7-23 20:27 , Processed in 0.062500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