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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婴幼儿配方食品禁止添加牛初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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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9 13:34: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早报讯 卫生部办公厅昨日在关于牛初乳产品适用标准问题的复函中明确,婴幼儿配方食品中不得添加牛初乳以及用牛初乳为原料生产的乳制品。
  牛初乳是健康奶牛产犊后七日内的乳。2010年4月,卫生部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乳》GB19301-2010中规定“产犊后七天的初乳”不应用作生乳,而同期发布的国标《乳粉》GB19644-2010则规定,乳粉是以生牛羊乳为原料,经加工制成的粉状产品。
  卫生部表示,用牛初乳为原料生产乳制品的,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其产品应当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在普通食品中添加牛初乳为原料的乳制品,应当按照相关食品标准执行。婴幼儿配方食品中不得添加牛初乳以及用牛初乳为原料生产的乳制品。
  卫生部要求,上述规定自2012年9月1日起执行,此前按照相关规定生产或进口的产品可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牛初乳是否适宜添加到婴儿配方奶粉中,国内专家有两类意见:一种认为有争议,另一种认为没问题。
  乳业资深人士王丁棉表示,目前我国对成ren和婴幼儿每日摄入初乳的推荐量缺失相关标准,并建议1岁以内婴幼儿最好不要食用。因为婴幼儿的营养吸收功能不够成熟,一般每日从配方奶粉中摄入的蛋白质含量已经达到了标准,如果摄入过量的蛋白质有可能成为累赘。此外,也有意见担心牛初乳本身的激素会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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