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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地方财政不得动用社保资金任意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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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7 10:46: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报讯 财政部昨日下发通知规范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强调地方社保基金结余可转存定期存款和购买国家债券,地方财政部门不得动用基金结余进行任何其他形式的直接或间接投资。
  “确保基金安全的前提下保值增值”
  根据通知规定,地方各级财政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社会保险基金结余情况,在与有关部门协商的基础上,提出可转存定期存款或购买国家债券的基金结余数量和期限的建议;财政国库部门要按照国家规定制定具体转存定期存款、购买国家债券的操作方案,并按规定的程序实施。地方财政部门不得动用基金结余进行任何其他形式的直接或间接投资。地方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基金保值增值制度及运作机制,在确保基金支付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保值增值。
  将精简社保专户数量
  此外,财政部称,在地方财政专户清理整顿核查工作中发现,一些地方存在着社会保障基金多头开户和重复开户问题。地方各级财政社会保障部门要配合财政国库部门做好社保专户的清理、归并、开设等账户管理工作。省、市级社保专户今年年底前原则上要精简归并到5个;县级社保专户精简归并到3个,并对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分账核算、按政策规定计息。同一家商业银行只允许开设一个社保专户。今后随着社会保险省级统筹工作的推进,还要进一步精简社保专户数量。
  分析称为防止其他地方自行投资
  此前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于3月20日发布消息称,经国务院批准,社保基金理事会受广东省政府委托,投资运营广东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结存资金1000亿元。广东千亿养老金将主要投资于国债、银行存款、企业债、金融债等有固定收益的产品,委托人可获得不低于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的收益。此举在全国尚属首次。
  中国政法大学法和经济学研究中心副教授胡继晔表示,财政部此次发文属于重申之前的规定。广东千亿养老金委托社保基金投资运营后,其他地方可能会萌发自行投资的冲动,为防止其他地方社保基金自行投资,财政部重申此项规定。
  有观点认为,财政部限定地方社保基金结余投资定期存款和国债,不得进行其他形式的直接和间接投资,与广东千亿养老金入市冲突。
  对此,胡继晔解释称,广东一部分社保基金结余委托社保基金理事会运营是得到国务院批准的,与财政部的规定不冲突。财政部的规定强调的是地方政府不能自行利用社保基金结余进行投资。
  延伸
  “地方政府用社保基金投资非个案”
  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王雍君昨日分析称,财政部重申此项规定或是因为目前各地方政府利用社保基金结余投资的行为已经比较严重,面临风险。
  财政部昨日也表示,2011年以来,财政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地方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在核查工作中,社保专户管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亟待进一步规范和解决。规范社保专户管理,是维护财政资金安全,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一项制度性、机制性措施。财政部要求建立社保专户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社保专户管理制度,加强社会保障资金收支管理;要建立定期检查机制。
  王雍君表示,基本每个地方政府都想动用这笔数额巨大的社保基金结余进行投资,以获取回报。而目前也确实存在这样的现象,之前就出现过这类案件,由于地方政府动用社保基金结余进行投资而造成巨额损失。
  轰动一时的2006年上海社保案便是其中一例,当时的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祝均一违规挪用、侵占社会保障基金,涉案金额达百亿人民币。
  “地方政府用社保基金结余进行投资并非个案,业内人士都知道这种现象其实很多,有时监管不到,也未必都能够曝光。”王雍君说。地方社保基金结余有各种投资途径,其中包括投资实体经济。
  王雍君认为此次财政部重申此项规定说明将社保基金的安全性放在首位。“这部分资金规模巨大,又非常重要。是老百姓的保命钱,要维持支付。”王雍君表示,目前地方政府的职能毕竟不是投资,没有专业的投资机构,不具备投资优势,因此应当交由中央专业机构进行投资。(李蕾)
  【名词解释】
  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
  是指财政部门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的,用于存储和管理社会保障资金的专用计息账户。分享到:  已转播   2 相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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