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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平沉船事故4名责任人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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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6 09:42:3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报南宁3月15日电 (记者 庞革平)记者从广西桂平市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3月15日16时40分,已确认桂平客渡船翻沉事故中生还28人,死亡14人,失踪6人。目前,搜寻人员已将沉船打捞上岸,搜救打捞工作、死亡人员身份确认和失踪人员的核实工作仍在进行中。
  3月11日13时25分许,贵港市所辖的桂平市“桂平石咀客渡035号”船从桂平城区下航至浔江的羊栏滩白沙尾处与上航的“桂平瑞丰329”货船发生碰撞,造成客渡船翻沉,当时初步调查死亡2人,失踪1人。
  事故发生后,自治区政府迅速成立了“3·11”水上交通事故紧急处置领导小组和事故调查组,贵港市政府、桂平市政府立即启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迅速成立事故处置小组指挥搜救工作。
  获救人员黄旭超接受记者采访时回忆说,估计当时船上有50多人,很多是担菜去桂平卖菜的妇女、儿童、老人。
  据了解,事发时共有4艘过往船舶参与搜救。贵港市海事局、桂平海事处接报后,立即派出2艘携带声呐探测设备的船舶,同时组织10多艘渔政、运管和航道工作的船及渔船,在事故区域进行搜寻。
  记者从贵港市海事部门获悉,经查明,这起沉船事故是由于大货船未按规定航道航行、客渡船麻痹大意所致。
  3月13日,公安机关对客渡船经营人李达森、黄英信及货船当班驾驶员李桂雄、船长陈汉超等4人依法进行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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