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30|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姑娘凌晨3点去存钱被流浪汉又摸又抢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2-3-12 08:51: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你可能还喜欢
隐藏查看图注
查看原图
昨天,上城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抢劫案,法庭上没有律师,也没有家人旁听。
站在被告席上的男子,身高1米6左右,穿黑色套头衫。他姓金,22岁,余杭人,捡垃圾为生。
去年10月23日凌晨3点,金戴着黑色鸭舌帽在街上闲逛,在青年路口,看到了一个穿黑色纱裙的姑娘。姑娘盘着头,露着肩膀,露着腿,趿着双拖鞋。
金悄悄跟了上去,两三分钟后,姑娘走向解放路工商银行的ATM机服务区,准备存钱。
金假装在隔壁一台机器上操作,用余光瞄着姑娘,随后走到姑娘身后说:“大半夜的不睡觉,在这里做什么。穿得这么少,勾引谁啊?”
姑娘吓了一大跳,背过身,说在给男朋友弄点钱花花。
金盯着姑娘的胸部一直看,姑娘半靠在ATM机上,右手握着手机,左手握着现金,一动不敢动。金突然走上前,朝姑娘胸部猛抓一把。
姑娘一下把他的手甩开,双手紧紧护在胸前。
金后退了几步,很快又上前迅速摸了姑娘胸部两把,还撩起姑娘的裙子。
“你干什么?!快放手!”ATM机服务区广播突然大响,金慌了,夺门就跑。原来,银行保安此时通过监控录像看到了他的动作。
姑娘蹲在地上哭了起来。
保安报警,民警很快在解放路新丰小吃店门口将金抓获,还在他身上搜出一把刀。
被抓后,金交代,他带着刀就是要抢劫单身女子的。看到姑娘身材不错,顺手摸了她几把。
姑娘跟民警说,金摸她时,手也在抓她手上的钱。
检察官指控,应当以抢劫罪追究金的刑事责任。
法官问金,认不认罪?
金仰着头说:“我觉得是猥亵,不是抢劫。因为开始我就没想过要抢她的钱,只是觉得她身材好……”
“那就是对起诉书认定有异议?”法官说。
“是的。不过,我后来在看守所读了几本书,觉得我又是抢劫,不是猥亵……”
“不是叫你自己给自己定罪。我只问你,事发当时是怎么想的?”
金用力点头:“嗯,是抢劫!我想抢劫!摸完她,正想抢钱的时候,广播响了。”
他说,摸姑娘的时候,姑娘一直反抗,不让自己靠近,还朝他扬了扬手机。
“我跟她说,你有本事就报警呀。你越报警,我就越兴奋。”金说。
当时,姑娘手里攥着3000元钱。
检察官说,金应当认定为抢劫未遂,建议处1至4年有期徒刑。
法官宣布择日宣判。
单身女子深夜去自助银行存取款,很危险。快报曾多次报道过这类案件。
再次提醒女性朋友,深夜尽量不要单独外出,更不要去自助银行存取款。即使是男人,深夜独自一人最好也不要去自助银行存取款。
分享到:  已转播   857 推荐微博:换一换  陈万志 朱征夫 侯露 詹国枢 李兴浩 强小强同学 周宇 江迪 商西 吕东浩 宋健 孙雪梅 王星 张少雷 张正 褚朝新 肖冰 郑颖 孙晓明明 采采全部收听全部收听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中国海外利益研究网|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 京ICP备12023743号  

GMT+8, 2026-7-26 15:52 , Processed in 0.109375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