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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建沙特项目巨亏不该国家买单
备受关注的沙特巨亏项目的风险,被中国铁建转嫁给了母公司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下称“中铁建总公司”)。这意味着,由于中国铁建风险防范方面的严重缺陷导致的海外投资亏损,由最终的股东国家来“埋单”。
笔者之所以想对此说几句话,并不是专挑中铁建的刺,而是认为这种情况带有普遍性,必须引起重视。在前期国有企业上市潮中,为了到达所谓的上市财务要求,大部分国有企业都采取把不良资产、坏资产剥离给新成立的公司或者集团公司的做法,以确保符合上市的财务、会计要求,以成功上市。为了成功上市,把优良国有资产拿到股Shi里供投资投机炒作,从市场看肥了一大批股Shi投机大鳄、国际投行、幕后操纵、利益输送、黑幕交易者;从公司内部看,领导层还是那些人,而一上市就变为董事长、总经理、行长等高层,不但一夜之间薪酬上涨几倍、几十倍,拿着上百万甚至几百万的高薪,而且职务消费直线上升,还要持股名曰管理层收购。而另一面却是剥离出来的一大批不良资产、影响成功上市的财务坏账由国家买单。国家是谁呢?最终还是人民群众买单。
令人不解的是,一些国企上市后为了财报好看,竟然把国内经营失误、投资失误继续拨给集团公司,继续让国家买单。更加令人不解的是,海外投资失误、亏损也剥离给集团公司,还是让国家买单。国企上市期间、上市后漂亮的成绩单背后是国家不断的买单,最终是人民群众不断买单的代价。这个代价确实太大了。实际上,目前的一些所谓集团公司完全是一个空壳,是为了上市公司找后路,为了向国家伸手要补贴、申请给其子公司失误、损失买单,是为子公司特别是上市公司垫背搭桥的。这是多年来中国特色的东西,折射国企改革改制上市的畸形路径、畸形成长。由此也可以看出,中国国企、央企、垄断企业黑洞有多深。
中国铁建投资沙特轻轨项目亏损早有传闻,但是没有想到目前亏损竟然达到人民币41.48亿元。首先,这个巨额亏损决不能转嫁给母公司-中铁建总公司,必须由上市公司的中国铁建承担,并公开予以披露。否则,就违反证券法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是一种违法行为。应该负有对投资者误导的法律责任。
其次,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刚刚发布的《中央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央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暂行办法》,这笔巨大的海外投资亏损,公司有关责任人应该被依法追究责任。当然,应该充分听取中国铁建的陈述,如果有政治、外交方面的原因应该给予充分考虑。但是,按照报道说,最根本的原因是,“公司在与沙特方面当时签署《沙特麦加萨法至穆戈达莎轻轨合同》的时候,“非常草率,并没有进行全面调查,合同的细节都没有。”中国铁建在承接这一大项目之初,并没有对该项目的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同时也没有“及时报告重大事项”。如果属实,理应追究负责人的责任。不妨把此作为加强国企海外投资失误、损失严格追责的头炮。
最后,国资委、审计署等部门应该迅速摸底调查、梳理国企上市前后剥离不良资产给总公司、最终让国家买单的详细情况,并对其中存在的失职、渎职导致的投资经营损失以及腐败行为严格查处。同时,对于空壳集团总公司之类的东西要予以清理,让上市公司真正负起自己的所有经营行为责任,真正成为一个承担经营结果的独立法人。
总之,国企、央企、垄断企业这本糊涂账不能再蔓延下去了,这个巨大黑洞一定要依靠制度、法律尽快堵上。决不能眼睁睁看着国家最终是人民的血汗钱被如此挥霍浪费,被如此落入少数人腰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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